邹城市张庄镇2020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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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城市张庄镇邹城市张庄镇 20202020 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整治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883202002000142SDGP370883202002000142 采采 购购 人:人: 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圣祥有限公司圣祥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年年 八八 月月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2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 . 6 6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磋商组织

2、、步骤与评审方法 . 1717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 . . 2121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 2424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响应文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件部分格式 . 6565 2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邹城市张庄镇邹城市张庄镇 20202020 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崔健 联系方式:15166799077 代理机构:圣祥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 B 座 7 楼 联

3、系 人:苏工 联系方式:18953781955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张庄镇 2020 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320200200014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一个标包 标包标包 项目项目名称名称 数量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本包预算金额 A 邹城市张庄镇 2020 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1 项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

4、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957642.251957642.25 元元 3 三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8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1 日 09:00 (北京时间) 2、获取路径:网上下载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jining./zoucheng);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 元。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5、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磋商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1、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凡 未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ccgp-./sp2018/site/index.),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陆点击报名,报名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

7、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新)。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技术支持电话 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新),点击采购项目,

8、上传文件。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网上进行,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磋商会。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1895378195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5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9、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十、重要说明十、重要说明 1、各磋商响应方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注册信息必须与投标供应商信息一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版)操作手册。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ccgp-.) 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 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10、网 (ccgp-.) 及时发布。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供应商需网上注册、网上下载文件、网上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5、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 发 布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圣祥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 6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1 项目名称 邹城市张庄镇 2020 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2 项目编号 SDGP370883202002000142 3 项目地点 邹城市张庄镇 4 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邹城市张庄镇2020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共为1个标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镇自筹资金 6 质保期 二年 7 工 期 6060 日历天日历天 8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上级奖补资金到位后根据工程进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上级奖补资金到位后根据工程进度及奖补额度进行拨款约付至合同价款的度及奖补额度进行拨款约付至合同价款的 4 40%0%,工

12、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款的 97%97%,剩余,剩余 3%3%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给予付清,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给予付清,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本项目工程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如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本项目工程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如发现承包人挪用工程款现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发现承包人挪用工程款现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 9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13、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公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14、项目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经理。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 7 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磋商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5、 11、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供应商证件 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应将需要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编辑于响应文件中,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邹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应自行承担否决其投标或不加分的后果。供应商对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如有虚假,将否决其响应,并提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16、 1 1、 (1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2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3)资质证书;)资质证书; (4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B 证);证); (5 5) 项) 项目经理目经理 20192019 年年 6 6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社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般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者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出会养老保险证明一般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者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或打印显示社保官网网址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

17、明的网页(加具的缴纳证明或打印显示社保官网网址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注:以上(1 1)- -(5 5)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磋商小组将作无效报价处)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磋商小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理。 2 2、评分办法中需要提供的相关业绩及证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及证件、评分办法中需要提供的相关业绩及证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及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应真实有效,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1 电子响应文件电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 8 子签章要求 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

18、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磋商小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2 磋商有效期 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3 磋商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鲁财采【20192019】40 40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方式 时间: 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之前上传到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否决其响应) 开标地点:本

19、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邹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15 纸质响应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注: 1、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处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胶装成册。 2、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胶装成册,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供应商纸质的响应文件与所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保持一

20、致。 16 电子唱标 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 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 17 磋商及地点时间 磋商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网上进行 18 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响应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注:总注:总得分相同者,按最终报价得分高的名次在前;最终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得分相同者,按最终报价得分高的名次在前;最终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技术

21、分总得分高者名次在前;技术分总得分也相同的,资信得分高者名次在技术分总得分高者名次在前;技术分总得分也相同的,资信得分高者名次在前;资信总得分也相同的,由专家记名投票决定投标人名次先后。前;资信总得分也相同的,由专家记名投票决定投标人名次先后。 9 19 磋商采购 预算 本次磋商设采购预算价本次磋商设采购预算价: 小写:小写: 1957642.251957642.25 元元;大写:;大写: 壹佰玖拾伍万柒仟陆佰肆拾贰元贰角伍分壹佰玖拾伍万柒仟陆佰肆拾贰元贰角伍分 采购预算价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采购预算价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最终

22、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作无效标书处理。 20 质疑投诉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质疑、投诉: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23、、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1 质疑方式及电话 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张庄镇驻地 联 系 人:崔健 联系方式:15166799077 代理机构:圣祥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 B 座 7 楼 联 系 人:苏工 联系方式:18953781955 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且同时发送邮件至 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进行虚假和

24、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政府采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布处理决定。购相关媒体上公布处理决定。 10 22 代理服务费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代理费):人民币:人民币小写:(小写:(16700 元)元),大写:大写:壹万陆仟柒佰壹万陆仟柒佰元整元整 。在领取成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通知书前,由由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 23 本次磋商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

25、合体 24 本次磋商是否接受备选方案 不接受 25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按济政办发【2016】37 号文及济建【2016】282 号文执行 26 农民工工资支付 农民工工资支付见“邹交建指字【2019】7 号”文件。 11 二、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定义: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2、“代理机构”系指:圣祥有限公司; 3、“响应供应商”系指参与磋商并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组织; 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三、响应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

26、件: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册

27、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磋商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1

28、、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 2019 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评审方法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等。 12 上述材料、证件的扫描件须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评标是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若供应商未将扫描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等无效磋商

29、响应文件情形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响应供应商须知及响应方须知前附表; 3、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 4、采购内容及要求; 5、合同授予; 6、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五、磋商文件的质疑、澄清或修改:五、磋商文件的质疑、澄清或修改: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

30、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和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和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5 个 工 作 日 前 , 在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jining./z

31、oucheng)网站上予以公告;不足 5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jining./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磋商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递交: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递交: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并

32、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响应函 1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初次报价表 四、初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价表 五、用于政策性功能(评审加分)的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供应商类似业绩、信誉信息登记表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二)响应文件上传及操作方法: (1)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 (2)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

33、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 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 具体操作为登录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新)”,点击采购项目,上传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时间:2

34、020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后,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 15 分钟内(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共分为 6 个部分:报价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部分、业绩部分、优惠条款、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 生成响应文件文件 (zbd 格式)后上传。 (三)报价要求:(三)报价要求: 本次磋商采用初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初次报价按磋商文件格式报价,最终报价为本次磋商采用初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初次报价按磋商文件格式报价,最终报价为竞争性磋商

35、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磋商后递交。最终报价只报总价,分项明细报价(分竞争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磋商后递交。最终报价只报总价,分项明细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合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合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比率,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比率,同比例下调。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中,磋商代同比例下调。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中,磋商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 计算公式

36、为:计算公式为: 14 报价比率报价比率= =(供应商最终总报价(供应商最终总报价- -暂估价项目费及相应规费、税金)暂估价项目费及相应规费、税金)/ /(初次报价(初次报价- -暂估项目费及相应规暂估项目费及相应规费、税金)费、税金) 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与合价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与合价= =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与合价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与合价 报价的措施费报价的措施费= =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措施费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措施费 报价的规费报价的规费= =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规费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规费 报价的税金报价的税金= =报价比率初次报价中的税金报价

37、比率初次报价中的税金 2、本工程采购预算价为、本工程采购预算价为 1957642.251957642.25 元元。 采购预算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供应商初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4、规费和税金应按山东省、济宁市现行相关规定足额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5、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

38、、报价均须进行网上报价,供应商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各响应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网上报价设备及网络服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方的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磋商响应方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供应商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注:供应商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不见面开标(三)不见面开标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人、供应商),进行相关操作。主持人(采购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

39、人员)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供应商代表无需达到交易中心现场。 (1)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邹城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 1 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响应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2)开标时间截止后,公布供应商名单。 (3) 解密响应文件。 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 15 分钟内, 供应商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响应文件。 (4)公布唱标单。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各供应商投标报价唱标单的内容。 (5)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审阶段。 七、磋商有效期:七

40、、磋商有效期: 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5 八、费用八、费用承担承担: 1、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 2、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人民币代理费:人民币小写:(小写:(16700 元)元),大写:大写:壹万陆仟柒佰壹万陆仟柒佰元整元整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九、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上级奖补资金到位后根据工程进度及奖补额度进行拨款约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

41、合格且上级奖补资金到位后根据工程进度及奖补额度进行拨款约付至至合同价款的合同价款的 40%4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97%,剩余,剩余 3%3%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且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给予付清,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无其他违约责任,给予付清,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本项目工程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如发现承包人挪用工程款现象,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本项目工程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如发现承包人挪用工程款现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

42、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 十、十、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价: 本次磋商设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为:本次磋商设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为:1957642.251957642.25 元元;采购预算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一、十一、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二、十二、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无 十十三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

43、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3、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未提供或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 5、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6、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7、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磋商小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8、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9、降低本磋商文件规定不可竞争费的; 10、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

44、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 12、不同磋商响应方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不同磋商响应方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6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十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工程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款项,任何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负面及 不良影响,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为成交价的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必须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从成交人基本账户,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直接缴纳至发包人指定 账户, 否则视为无效。未按竞争性磋

45、商文件规定缴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依法承担违法违约责 任。 成交单位需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不得拖欠。 如有拖欠状况, 发包人有权从保证金中列支支付 农民工工资,成交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列支出的保证金金额,成交单位需在 5 日内补齐汇交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可提前终止合同,成交单位无条件服从。 十五、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十五、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 根据济建行发字【2016】7 号文规定,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及主体未验收 的建筑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建设工程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预拌 砂浆,确需

46、现场搅拌砂浆的,应报所在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意。 根据济建【2007】103 号及邹建字【2007】35 号规定城市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商品 混凝土,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时应按商品混凝土进行报价。 十六、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十六、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按济政办发【2016】37 号文及济建【2016】282 号文执行。 十十七七、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 质疑: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

47、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邹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邹城市金山大道 666 号 电 话:0537-5212113 17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 一、磋商与评审一、磋商与评审 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供应商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 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供应

48、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响应文件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磋商由磋商小组通过电话与单一供应商分别磋商(供应商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按评分办法所述的评分标准,由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磋商小组择优推荐成交侯选人。 二、评审办法:二、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条款号条款号 评分评分 因素因素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一一 报价得分报价得分 4040分分 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49、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4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40%*100 二二 技术标技术标 50 50 分分 1 总体概述 5 分 对工程整体的认识表述完整清晰程度,措施先进、具体程度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完整且科学合理得 5 分,比较完整且科学合理得 3 分,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5 分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可靠内容齐全可行,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合理一般得

50、1 分,没有不得分。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根据体系完整、内容齐全安排合理、针对项目特点措施先进可行、具体, 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 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 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18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根据体系完整、内容齐全安排恰当、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规范具体完整、应急救援预案可行,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5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根据体系完整、内容齐全安排恰当、措施可行程度,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6 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51、 根据体系完整、内容齐全安排恰当、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可行程度,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 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 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7 资源配备计划及措施 5 分 根据内容齐全、安排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措施可行程度,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 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 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8 施工管理及措施 5 分 根据对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认识,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对工程现场管理安排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工程管理的配合、协调、服务措施可行,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9 施工关键部位、材料采购要

52、点的控制及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应具有 针对性) 5 分 根据针对工程特点内容齐全、安排合理、对施工关键部位、材料采购要点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10 扬尘治理措施 5 分 根据供应商的扬尘治理措施表述完整清晰程度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可靠,具体的实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进行评分,完整且科学合理得5分,比较完整和科学合理得3分,合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三三 资信标资信标 1010分分 1 质量、安全、 环境体系认证 4分 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

53、系认证的,三证齐全得 4 分,三者缺一不得分。满分4分。 备注:以有效期内认证证书为准;以有效期内认证证书为准; 响应文件中须附该打分项涉及的响应文件中须附该打分项涉及的证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证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公示期内预成交单位业绩及证书扫描件需要公示,各磋商响应方务必提供真实、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19 2 供应商企业业绩 6分 供应商近年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6分。 备注:备注: 、近年来指、近年来指 20172017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以来;日以来;、类似工程指、类似工程指交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安

54、全设施工程;、时间以竣、时间以竣( (交)工验收证书为交)工验收证书为准;准;、验证以施工合同、验证以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截图、中标公示截图和竣和竣( (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竣主出具的竣( (交)工验收证明)为准交)工验收证明)为准三三者缺一不可;者缺一不可;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该打分项涉及的证件扫描件,否须附该打分项涉及的证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则不予认可。 ( (公示期内预成交单位业绩及证书扫描件需要公示, 各磋商响应方务必公示期内预成交单位业绩及证书扫描件需要公示, 各磋商响应方务必提供真实、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真实、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

55、予认可) ) 注:1、总得分相同者,按最终报价低的名次在前;总得分相同,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标总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总得分相同,最终报价、技术标也相同的,资信标评分标准的高低顺序确定排序。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3、政策功能政策功能 ( (一一)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最终总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小微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监狱企业(二)监狱企业 1、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最终总报价

56、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最终总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最终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57、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要求详见: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20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58、成交通知书。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21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 1957642.25 元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张庄镇四条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整治,包括张庄镇岚济路-西王营 2.303 公里,小林庄-刘家村 1.699 公里,老崖头-魏庄白山 5.9 公里,果庄-尧王路 4.67 公里,共计 14.572 公里的路段安装安全警示牌,黄闪灯,波形铁质防护栏一宗,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其他要求二、其他要求 1、工期要求:6060 日

59、历天日历天。 2、质量标准:合格合格。 3、质保期:2 2 年年。 三、报价说明三、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初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初次报价按磋商文件格式报价,最终报价为竞争本次磋商采用初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初次报价按磋商文件格式报价,最终报价为竞争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磋商后递交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磋商后递交。最终报价只报总价,。最终报价只报总价,分项明细报价按分项明细报价按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与与初次报价初次报价的比率,同比例下调。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比率,同比例下调。供应商

60、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中,磋商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其中,磋商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 四、工程量清单四、工程量清单 1 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

61、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 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 合同条款 15.4 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相应章次编号,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

62、目标价前,应参阅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 22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2、报价说明、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

63、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 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

64、.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3 3、计日工说明、计日工说明 3.13.1 总则总则 (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 15.7 款一并理解。 (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

65、4)计日工不调价。 3.23.2 计日工劳务计日工劳务 (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 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3 (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 护费等。

66、 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 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33.3 计日工材料计日工材料 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 32 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1)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2)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 (3)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

67、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3.43.4 计日工施工机械计日工施工机械 (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 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 税费、 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4 4、工程量清单附后、工程量清单附后 2

68、4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计算表 工程名称:果庄尧王线安防 序号序号 定额编号定额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1 LM040201 培路肩 m3 6800.000 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 m 88.000 2.1 JA010501 波形钢板护栏 m 1583.000 1.1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900 块 19.000 1.2 JA030103 单悬臂铝合金标志牌-1900*900mm+黄闪灯 块 7.000 1.3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900+900 块 2.000 1.4 JA030103 单悬臂铝合金标

69、志牌-2600*1200mm+黄闪灯 块 2.000 1.5 JA030103 单悬臂铝合金标志牌-1900*900mm 块 2.000 1.1 JA050102 桥头示警桩 个 24.000 1.2 JA050103 道口桩 个 42.000 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计算表 工程名称:岚济路-西王营 序号序号 定额编号定额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1 LM010503 细粒式沥青灌缝 m 4296.000 1 LM040201 培路肩 m3 8592.000 1.1 JA010501 波形钢板护栏 m 1074.000 1.1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70、-900 块 16.000 1.2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800*1200 块 1.000 1.3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900+900 块 4.000 1.1 JA050103 道口桩 个 10.000 25 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计算表 工程名称:老崖头-魏庄北山 序号序号 定额编号定额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1 LM010503 细粒式沥青灌缝 m 7156.800 1 LM040201 培路肩 m3 5469.000 1.1 JA010501 波形钢板护栏 m 1892.000 1.1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71、-900 块 13.000 1.2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800*1200 块 4.000 1.3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900+900 块 3.000 1.4 JA030103 单悬臂铝合金标志牌-2600*1200mm 块 8.000 1.1 JA050103 道口桩 个 16.000 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计算表 工程名称:小林庄-刘家村 序号序号 定额编号定额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1 LM010503 细粒式沥青灌缝 m 2054.400 1 LM040201 培路肩 m3 4108.000 1.1 JA010501 波

72、形钢板护栏 m 803.000 1.1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900 块 9.000 1.2 JA03010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900+900 块 2.000 1.1 JA050103 道口桩 个 2.000 26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一、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 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补充承诺、最终书面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二、合同格式:二、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中的发包人系指采购人,承包人系指成交供应商。 27 第一第一节节 通用合通用合同同条条款款 “通用合同条“

73、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 1.1.1.6 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第 1.1.1.8 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 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

74、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5)。 本项补充第 1.1.1.10 目: 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 1.1.2.8 目: 1.1.2.8 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第 1.1.3.4 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第 1.1.3.10 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

75、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第 1.1.3.11 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本项补充第 1.1.3.12 目、第 1.1.3.13 目: 1.1.3.12 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28 1.1.3.13 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6 其他 本项补充第 1.1.6.2 目一第 1.1.6.2 目: 1.1.6

76、.2 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 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4 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 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6 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77、 1.1.6.7 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8 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二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9 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

78、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29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

79、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 42 天内, 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2 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细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 3 份, 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 2 份供监理人批准。 (1)为使第 1.6

80、.1 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 (2)为使第 1.6.1 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 (3)为使第 1.6.1 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 (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 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 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 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 14 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 7 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81、、图纸或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1.9 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 30 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2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义务 2.3 提

82、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 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在按第 10 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 14 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问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

83、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监理人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 3.1.1 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根据第 4.3 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 (2)确定第 4.11 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根据第 11.1 款、第 12.3 款、第 12

84、.4 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4)决定第 11.3 款、第 11.4 款下的工期延长; (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 (6)根据第 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 (7)确定第 15.4 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8)按照第 15.6 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9)确定第 15.8 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10)确定第 23.1 款项下的索赔额。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

85、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3.5 商定或确定 第 3.5.1 项补充: 31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承包人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本项细化为: (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

86、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 19 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4.1.10 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并办理租用手续, 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 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

87、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 砂、 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

88、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

89、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2 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 (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

90、户资金不足、 被挪用等情况, 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 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采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清单中。 (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 28 天

91、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4.3 分包 第 4.3.2 项第 4.3.4 项细化为: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4.3.3 专业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

92、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a.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b. 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c. 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 33 (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4) 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93、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 (5)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分包人本单位人员。 (6)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

94、度和台账,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专业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专业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 (7)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专业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违反上述

95、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4.3.4 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 (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

96、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 4.3.6 项、第 4.3.7 项: 4.3.6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3.7 本项目的各项分包工作均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4 4.4 联合体 本款补充第 4.4.4 项: 4.4.4 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 4.6.3 项细化为: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

97、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本款补充第 4.6.5 项: 4.6.5 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98、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本款细化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

99、,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第 4.10.1 项细化为: 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4.11 不利物质条件 第 4.11.2 项细化为: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15 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 35 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

100、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本款补充第 4.11.3 项: 4.11.3 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 (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人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 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 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补充第 4.12 款、第 4.13 款: 4.12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1、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 材料、 设备、 服务的义务, 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 4.13 开展党建工作要求 对于政府投资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或承包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承包人应按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 不满足上述情形的, 承包人应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接受相应管理。 承包人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的,应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党务工作开展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

10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5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第 5.2.3 项补充: 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 6.1.2 项约定为: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 4.1.

103、10 项(1)目的规定办理。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6 7交通运输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

104、办理相关手续。 8测量放线测量放线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本款补充: 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 9.2.1 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

105、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

106、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 22.1 款的规定办理。 37 第 9.2.5 项细化为: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

107、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本款补充第 9.2.8 项第 9.2.11 项: 9.2.8 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1)按相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

108、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9.2.9 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9.2.10 在通航水域施

109、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 9.2.11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 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 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9.4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第 9.4.7 项第 9.4.11 项: 9.4.7 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 (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

110、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 150m 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 (2) 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 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其对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 38 a. 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 b. 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

111、进行洒水降尘。 c. 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 d. 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 (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信等管线的正常使用。 9.4.8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9.4.9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

112、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9.4.10 在施工期间,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 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 9.4.11

11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 10进度计划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补充: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之内。 监理人应在 14 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

114、见。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补充: 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 25 日前。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 14 天内。 补充第 10.3 款、第 10.4 款: 39 10.3 年度施工计划 承包人应在每年 11 月底前, 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 向监理人提交 2 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

115、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 10.4 合同用款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之内,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向监理人提交 2 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 11开工和竣工开工和竣工 11.1 开工 第 11.1.2 项补充: 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 14 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 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 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 即使由

116、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补充: 异常气候是指项目所在地 30 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作具体规定。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细化为: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第11.3 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

117、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交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 14 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 14 天后,发包人可按第 221 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其他分包人完成。 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118、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 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 40 已批准的延长工期), 按天计算。 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 (4)承包人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5)如果在合同工程完工之前, 已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交工验收证书, 则合同工程的逾期交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

119、不应影响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 11.6 工期提前 本款补充: 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承包人也不得随意提出提前交工的建议。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将工期提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如果承包人提前交工,发包人支付奖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起至预定的交工日期止,按天计算。但奖金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 补充第 117 款: 11.7 工作时间的限制 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永久工程的施工,应向监理人报告,以便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 但是,为了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或

120、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地短暂作业,则不必事先向监理人报告。但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监理人报告。 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或施工本身要求实行连续生产的作业。 12暂停施工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本款第(5)项细化为: (5)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第 11.4 款规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 (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第 13.1.1 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本款补充第 13.1.4 项和第 13.1.5 项: 13.1.4 发包人和承包

121、人应严格遵守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并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13.1.5 本项目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41 第 13.2.1 项补充: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之内。 本款补充第 13.2.3 项第 13.2.10 项: 13.2.3 公路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承包人应当书面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承包人的

122、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13.2.4 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 13.2.5 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 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13.2.6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对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机电设备等进行检验;按规定施行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

123、、专职质检员检验的质量控制程序;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评。检验或者自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者投入使用。 13.2.7 承包人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质量管理资料,主体工程的隐蔽部位施工还应当保留影像资料。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工处理;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13.2.8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及时校正确保其精度;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检测规范和规程,在核定的试验检测参数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活动,并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承

124、包人应当对其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13.2.9 承包人应当依法规范分包行为, 并对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总责, 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13.2.10 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 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本款补充: 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人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 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有质量检验认证资格的检验

125、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 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 7 天前交给承包人。 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第 13.5.1 项补充: 当监理人有指令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 42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第 13.6.1 项细化为: (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

126、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4试验和试验和检验检验 补充第 14.44 款: 14.4 试验和检验费用 (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 (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 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 加工、 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

127、,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5变更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细化为: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 15.3 变更程序 本款补充第 15.3.4 项: 15.3.4 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本款细化为: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 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8、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 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5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43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第 15.5.2 项约定为: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

129、发包人按第 11.6 款的规定给予奖励。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给予奖励。 15.6 暂列金额 本款细化为: 15.6.1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5.6.2 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 15.4 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 15.7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5.6.3 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

130、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 16价格调整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不调整。本款约定为:不调整。 17计量与支付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本项约定为: 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17.1.4 单价子目的计量 本项补充: (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 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本项补充:

13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承包人以“总额”方式报价的子目,各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本项约定为: 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下: (1) 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 44 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 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向银行索赔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材料、设备预付款按项目专用

132、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所列主要材料、设备单据费用(进口的材料、设备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百分比支付。其预付条件为: a. 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人认可; b. 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c. 材料、设备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监理人认为材料、设备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 则监理人应将此项金额作为材料、 设备预付款计入下一次的进度付款证书中。 在预计交工前 3 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 17.2.2 预付款保函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应按照本合同第 17.2.1 项规定使用,承包

133、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预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担保证责任。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本项约定为: (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 (2)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 3 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

134、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本项(1)目补充: 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 本项(2)目细化为: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发包人的全部未付款额,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本款补充第

135、 17.3.5 项: 17.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 45 间和金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返还时间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7.4 质量保证金 第 17.4.1 项、第 17.4.2 项细化为: 17.4.1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

136、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质量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发包人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明确是否计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17.4.2 在第 1.1.4.5 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7.5 交工结算 17.5.1 交工付款申请单

137、 本项(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42 天内。 17.5.2 交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本项(2)目细化为: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交工付款证书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4 天内, 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本项(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

138、后 28 天内。 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 17.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本项(2)目细化为: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18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 46 18.2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本款第(2)项约定为: 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18.3 验收 第 18.

139、3.2 项补充: 交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由发包人、监理人、质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养护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 18.3.5 项约定为: 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交工日期,以最终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 本款补充第 18.3.7 项: 组织办理交工验收和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但按照第 18.3.4 项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交工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条补充第 18.9 款: 18.9 竣工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

140、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缺陷责任期内为竣工验收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2 缺陷责任 第 19.2.2 项补充: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尽快完成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对本工程缺陷的修复或监理人指令的修补工作。 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本款补充: 承包人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19.7 保修责任 本款细化为: (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具体期限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141、。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 (2)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47 (3)工程保修期终止后 28 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 (4)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 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20保险保险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

142、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第 20.4.2 项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内。发包

143、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5 其他保险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本项约定为: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 56 天内。 20.6.3 持续保险 本项补充: 在整个合同期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保证足够的保险额。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本项细化为: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和

144、(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 20.6.5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本项(2)目细化为: (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 或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 48 时向保险人报告事故情况,或未按要求的保险期限进行投保,或未按要求投保足够的保险金额,导致受益人未能或未能全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2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项细化为: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地震、海啸、

145、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 (2)战争、骚乱、暴动,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4)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5)瘟疫; (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3.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本项细化为: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第 22.2.5 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

146、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 22.2.4 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但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不予考虑。 22违约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2)目细化为: (2)承包人违反第 5.3 款或第 6.4 款的约定, 未经监理人批准, 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 本项(7)目细化为: (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 (8)承包人违反第 4.6 款或 6.3 款的规定, 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

147、、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 (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10)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9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本项补充: (4)承包人发生第 22.1.1 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22.2 发包人违约 22.2.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5)目细化为: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6)发包

148、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2.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本项细化为: 发包人发生除第 22.2.1(4)、(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发包人发生第 22.2.1(5)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逾

149、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 22.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本项(2)目细化为: (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23索赔索赔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本款第(4)项细化为: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本款第(2)项细化为: (2)监理人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 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

150、后的 42 天内, 将索赔处理结果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 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第 23.1(2)(4)项的规定, 则承包人只限于索赔由监理人按当时记零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24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 24.3 争议评审 50 第 24.3.1 项补充: 争议评审组由 3 人或 5 人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 并经双方认同。 争议于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本条补充第 24.4 第 24.5 款(适用于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

151、项目): 24.4 仲裁 (1)对于未能友好解决或未能通过争议评审解决的争议,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给第24.1 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可在交工之前或之后进行, 但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如果仲裁是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措施费由败诉方承担。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4)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 24.5 仲裁的执行 (1)任何一芳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任何一方提出证据证明裁决

15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1 B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包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273500 2 1.1.2.6 监理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53、2 年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10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 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7 天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开工前 3 天 9

154、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 5000 元/天 10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13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 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与奖励 14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15 17.2.1(1) 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 16 17.2.1(2)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

155、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八 份 18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天 52 21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审计价的 3 %,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 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 22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八份 23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156、: 八份 24 18.2(2) 竣工资料的份数: 叁 份 25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26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27 19.7(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28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29 2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30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7、53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 10 天内, 向承包人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壹套。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4.1.11 投标文件拟定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其组成人员在本工程实施投标文件拟定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其组成人员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坚守岗位,不得另外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或撤回,否则视过程中应坚守岗位,不得另外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158、或撤回,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将支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将支付合同价的付合同价的 5 5,发包人因此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发包人因此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发包人可以随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每周不少于切损失。 发包人可以随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每周不少于 5 5 天、天、每天至少每天至少 8 8 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请假),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经发包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请假),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

159、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 10001000 元。由发包人安排专人对承包人的现场人员考勤元。由发包人安排专人对承包人的现场人员考勤考核。考核。 4.2 履约保证金 无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执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交通运输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由承包人负责 7.2.2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承包人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3 治安保卫 9.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负责 9.3.3 施工

160、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负责 9.3.4 施工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环境,处理好民事纠纷;负责协调弱电、强电、线杆的迁移工作。 10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施工进度计划和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要求有文字说 54 明、防护措施。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签订施工合同后 5 天内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后 14 天内 11开工和竣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30 年一遇 15.3.4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邹政字

161、【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邹政字【20132013】121121 号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号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未尽变更事项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未尽变更事项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定。 16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进行计算。 17.217.2 预付款 17.2.1

162、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 无预付款 17.3 进度款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八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监理人统一要求办理 政府投资进度款支付方法: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上级奖补资金到位后根据工程进度及奖补额度进行拨款约付至合同价款的 5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剩余 3%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给予付清,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17.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5 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工程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款项,任何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负面及 不良影响,均由承包人承担

163、全部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为成交价的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必须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从成交人基本账户,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直接缴纳至发包人指定 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依法承担违法违约责 任。 成交单位需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有拖欠状况,发包人有权从保证金中列支支付 农民工工资,成交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列支出的保证金金额,成交单位需在 5 日内补齐汇交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可提前终止合同,成交单位无条件服从。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 合同价的 3%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工程

164、款中扣留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8 份 18 竣工验收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资料份数: 三份 (建设、施工、监理各执一份)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期限和责任: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保修期为 2 年, 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

165、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0.4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的范围: 执行通用条款 56 24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5补充条款 1.关于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承担。 57 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

166、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 包 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标段由 K+ 至 K+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路面 。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l)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

167、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58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

168、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59 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地使用以及

169、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

170、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

171、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 60 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

172、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

173、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 (盖单位章) 61 附件三:安全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生产合同 安

174、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

175、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及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

176、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177、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62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

178、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79、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3 附件四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

180、求 人人 员员 数数 量量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附件五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最低数量要求 64 附件六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单位

181、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 (监理人) 65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响响应文件部分格式应文件部分格式 邹城市张庄镇邹城市张庄镇 2020 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年度村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整治工程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6 目目 录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初次报价表 四、初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价表 五、用于政策性功能(评审加分)的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供应商类似业绩、信誉信息登记表 八、项

182、目管理机构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67 一、磋商响应函一、磋商响应函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如下: 1.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2.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入选成交候选人的唯一条件。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4.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磋商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因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5.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183、 个日历日内有效。 我方同意按文件要求,提交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数据和资料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6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

184、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施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有关的一切事务、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磋商响应方应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备注: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磋商

185、响应方应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70 三、初次报价表三、初次报价表 货币单位:元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工期(日历日) 质量标准 质保期(年) 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等级: ,证书注册编号: 。 是否为小微企业并注明 “小型”或“微型” 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否为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完全响应 不完全响应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 四、初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初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初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四、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

186、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四、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72 五、用于政策性功能五、用于政策性功能( (评审加分评审加分) )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 (一)小微企业声明函(一)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187、(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3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单位的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188、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74 (三)监狱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三)监狱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5 六、资格审查资料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189、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等材料扫描件。 76 (二)(二)3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有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公司

190、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7 七、七、供应商类似业绩、信誉信息登记表供应商类似业绩、信誉信息登记表 (一)供应商业绩统计表(一)供应商业绩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金额(元) 工程类型 所获奖项 发证单位 备注 7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描述 获得奖项及发证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9 (二)信誉信息登记表(二)信

191、誉信息登记表 备注:1.本表后附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并标明序号及名称。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信誉项目 获奖名称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备注 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奖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备注 安全奖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职称级别 专业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80 八、施工组织设计八、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 (2)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6)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7)资源配备计划及措施 (8)

192、施工管理及措施 (9) 施工关键部位、 材料采购要点的控制及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应具有针对性) (1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81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82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93、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 途 备注 83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84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85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86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

194、(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87 九、项目管理机构九、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88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89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

195、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90 附 3:承诺书 承诺书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 “本工程” ) 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96、。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1 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承诺书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年任务目标化,所有目标项目化,一切项目责任化,每项责任考核化”的工作要求,本项目郑重承诺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现“施工现场 100%围挡;路面 100%硬化;驶出车辆 100%冲洗;运输车辆 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 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 100%喷淋洒水; 出入口路段 100%清扫洒水; 暂不开发土地 100%绿化” 。 承诺事项

197、 1、坚决贯彻执行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切实做好生产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夯实扬尘治理工作责任,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 3、 切实保证本项目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重要部位、 重要环节的清洗和洒水,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降尘工作;切实用好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专款专用,使扬尘整治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对施工现场,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5、完善施工扬尘处置应急预案,在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坚决停止室外生产及其

198、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尘。 三、责任追究 1、坚决落实“三不”惩治措施。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不予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评选优质工程,并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2、对达不到扬尘治理标准的、要求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项目,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 3、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不积极、问题整改不到位、治理标准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依据邹城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扣分,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本项目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承诺事项,否则,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做出的一切处罚。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2 十一、其他资料十一、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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