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教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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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教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LXGJC-2020-0802 采购单位:临沂市技师学院代理机构:立信国际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第五章 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临沂市技师学院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联系方式:6177058采购代理机构:立信国际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国际企业中心-号18楼联系方式:150203075032、 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教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

2、计划编号):SDGP37130020200200057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教材采购项目1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验,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0B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教材采购项目1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验,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5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0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8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诚信入库及CA认证后,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并在获取文件时间内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ccgp-)对本项目进行登记注册并投标备案;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

4、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且未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的,责任自负。4、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0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子杰联系方式:150203075039、 采购项

5、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附件1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注意事项:一、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1)本项目各投标人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 1 人参加开标会议。(2)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尽量提前到达开标现场,进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人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 1.5 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6、(5)现场出现感冒、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服从现场人员管理,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6)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7)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市外人员)应符合疫情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因违反疫情期间相关规定或未及时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其他废标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二、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相应操作手册,按手册提示操

7、作,各投标人应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见通知:(sdf.lkj/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项目内容1概况名称及编号名称: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教材采购项目 交易登记号:20CGXMSZ0566 采 购 人临沂市技师学院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质量要求合格5服务期1年6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90天8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投标文件递交:(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之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系统中。(2)不加

8、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NLYTF 文件,光盘介质), 做好标识,密封递交。(3)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供。待中标单位确认后根据要求提供存档。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文件制作时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1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12中标、公证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9、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缴纳。13项目负责人联 系 人:刘工联系电话:0539-8222285 1502030750314采购预算:215万元。其中A包:110万元;B包:105万元。 投标人不得超过本项目各个标包的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授予合同:采购人须于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签订合同,2日内由中标单位持采购合同副本原件2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合同备案事项。16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临沂市技师学院。2

10、.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立信国际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

11、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编制投标文件、工本费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除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5.1合格的投标人5.1.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5.1.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1.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1.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1.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

12、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1.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5.1.7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5.2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2.1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5.2.2 必须是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5.2.3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标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5.2.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

13、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必须按合同规定达到验收标准。6.投标有效期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

14、5 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8.基础资料提供8.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图纸、清单、补充说明等所有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存在异议或者偏差或者缺漏项的,应自收到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过时不再予以投标人处理解释。8.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应当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全部提出,并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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