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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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濮阳市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作者: 日期:濮阳市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工作汇报(2009年3月20日)吕总: 首先,我代表支队党总支对吕总到濮阳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下面,我就濮阳交警支队基本概况以及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一、濮阳交警支队基本概况我支队现有班子成员10人,支队长、政委各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支队长6人,总支委员兼任行管科长1人。下设正17个科级单位,下辖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5个县级交警大队。全市共有交通民警466人(其中,市支队254人,濮阳县队87人,清丰县队37人,南乐县队39人,范县队24人,台前县队25人),担负着全市

2、53万余名驾驶员、39万余辆机动车以及5600余公里道路的交通管理重任。二、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部署全国、全省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濮阳支队按照部、厅部署,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各级领导带头,组织全警参与,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万余起,处罚3.7万余人次,行政拘留1419人。(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重视程度之高,力度之大在我市前所未有。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公安局阮金泉任组长(当时,我们的阮局长是市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国、市公安局副

3、局长李富兴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以最快速度做出了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动员全警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市支队以及各县公安局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停止一切休假,将警力、装备最大限度摆到路面上,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进行查纠。特别是台前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郭合计亲自主持召开各乡镇派出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动员派出所、巡特警参与交通管理。仅台前县大队就拘留282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形成了以公安交警为主力军,派出所、巡特警等其他警种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掀起了整治工作高潮。(二)如何

4、确保行动效果,我们作了一些积极尝试。我们濮阳建市较晚,市城区面积、人口相对较少,人情关系复杂。如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规范,确保行动战果不流失,最大限度杜绝将清风,我们濮阳作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一是各级领导带头上路确保警力全部下沉。每次集中统一行动日,我们将机关科室民警分配到各执勤大队,进行定岗、定位、定责,要求支队班子成员、各科室所队长全部上路,随警作战,最大限度确保警力全部下沉到路面执勤一线。二是行动中一律关闭手机杜绝讲清风。行动中所有参战人员一律关闭手机,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络,最大限度杜绝说情风。从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不讲情,不说和,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三是集中统一办案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5、集中统一行动日,我们采取了大队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机关科室民警负责运送、送检,抽调精干力量统一询问、办理一般程序,使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运送、处罚相分离,确保执法公正、公平。我们在治理电动三轮车过程中,我坚持执勤民警查扣,大队处理,支队放车,刚开始,我们对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一律按机动车罚款200元(当时,我们是基于这样的情况考虑的,2006年7月份,我支队一大队民警查扣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以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为由将三轮车扣留,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做出了处罚,当事人不服,上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交警胜诉,当事人不服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是我们交警胜诉。这可以说是

6、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按机动车对电动三轮车作出处罚,濮阳交警在全省,乃至全国是第一例)。省总队关于查处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违法载人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通知下发后,我们对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的,一律罚款500元。通过近十多天的治理,市城区电动车三轮车违法拉人载客现象几乎不存在了,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四是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执法效率、效果。打破以往行政拘留案件只有主管法制、秩序的支队领导审批的限制,所有的支队带班领导有权对案件进行网上审批。协调市局法制部门、法医院以及行政拘留所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第一时间审核、审批,第一时间作

7、出血乙醇鉴定报告,第一时间送进拘留所,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说情风,确保了行动效果。五是坚持日通报周讲评制度。行动期间,我们对各县公安局以及支队各有关单位查处的酒后驾驶、拘留人数实行日通报,周讲评制度,定期将行动开展情况以及行动战果直接通报到县公安局。对排名靠后的大队,李富兴副局长以及支队长直接给县局“一把手”打电话。(三)将宣传贯彻于行动始终,极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借助新闻媒体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集中统一行动中,积极协调濮阳早报、濮阳广播电视报、濮阳电视台、濮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交警执法执勤以及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在新闻媒体播报。在中国新闻网、市政府网

8、站开辟了整治专栏,随时发布行动信息。3月5日(也就是第三个集中日),支队六大队民警在上午9时许,查获一起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血乙醇含量高达240,属于严重酒精中毒。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案例非常典型,省市级新闻媒体相继转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二是宣传走进拘留。针对这次行动拘留人员多,涉及面广,我们走进拘留所,通过民警讲安全课、观看事故警示宣传片、拘留人员谈认识、感受等,在新闻媒体上播放,社会反映比较好。三是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动员全民参与。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主要路口、路段10处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0393-8820572),

9、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酒后驾驶奖励100元,农用车违法载人奖励50元),动员、鼓励全民参与了整治行动。通过多方位、高密度的宣传,严格的执法执罚,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度减少。就市城区来说,交通事故接处警由原来的每天30余起,到现在的每天不足20起。(四)建立双层检查督导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除省政府、省厅交警总队检查督导外,我们还建立了双层检查督导制度。市局、支队分别成立了督导组。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市公安局局长阮金泉、常务副局长范玉龙、副局长李富兴等局领导带领警令部、督察支队经常深入各县区进行检查督导。支队长赵金秋、政委张志民以及支

10、队其他包县班子成员每次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定期不定期对各县警力部署、路面执法、领导带头等进行暗访检查,对各县存在的问题进行录像,统一讲评。双层督导制度,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第五次集中统一安排部署情况目前,我市人大、政协“”正在召开。我们结合省总队部署和我市的“”安保工作,对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进行了提前周密部署。昨天(3月19日)下午,我们召开班子成员、各科室所队长参加的会议,对市局第三次“春雷”行动以及全国、全省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昨天晚上8点至11点,我们组织全警上路,机关科室民警与执勤大队民警搭配开来,在全市设立8个执勤卡点,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进行了严厉查处。行动期间,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市公安局局长阮金泉、常务副局长范玉龙等市局领导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了检查督导。行动当晚,支队共出动警力197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27起,19日晚上到现在,我们已行政拘留67人。今天晚上的行动,我们将采取异地用警执法,各大队抽调10人,支队与濮阳县,南乐县与清丰县、范县与台前县进行异地用警执法。整治行动已进入最后十天的冲刺阶段,省总队考评方案已经下发,下一步,我们将全力以赴打好最后十天的攻坚战,确保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在全省能够拿到好名次,好的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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