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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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 日期: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存款、无担保、小额、分散、提供电子等耐用消费品贷款。分支机构较多。以未充分享用到金融服务的中低端客户为主。由此具有风险较高,成本较高的特点。 欧洲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设定特定用途的贷款和不设定特定用途的现金贷款、现金透支、循环信用。近年来,Cetelem和 HomeCredit也发行自己的信用卡。商业银行的消费金融贷款:信用卡,抵押贷款。信用卡和小额消费金融公司有业务面有很多重合之处。但国外信用卡的发放不像中国现阶段这样比较混乱,准入门槛较高,客户必须有较高的信用评级。摘要:随着我国消

2、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建立,这种全新的金融机构将逐渐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消费金融公司诞生于欧洲,其在欧洲的运营已相对成熟,在业务开展,信贷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已有了较完备的经验。Cetelem和HomeCredit做为欧盟两家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分析其成功的经营模式,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在客户定位及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外部监管等方面为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给出一定的政策建议,对于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健康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关键词:消费金融公司;经营模式;信贷模式;风险管理2009年8月3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

3、,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融资,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用途的消费事项。经过银监会的审批,我国现已有三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在北京,成都,天津成立。在消费金融公司诞生前,消费金融业务主要由商业银行提供,商业银行主要提供住房和汽车抵押贷款及信用卡个人金融服务,主要以抵押和担保物来进行风险管理,降低违约损失。其目标客户群以中产及富裕人群以及有较高收入的企业员工为主,分销渠道依靠商业银行自身的分支机构;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POS销售终端贷款(直接在零

4、售商商铺中办理贷款)、信用现金贷款、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也开始发行自己的信用卡,其风险管理模式不通过抵押担保,而主要是通过完备的个人征信系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分、针对不同客户的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审核流程以及多样化的违约催收方式。其目标客户群以未充分享受到传统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中低端消费者为主,分销网络与商业银行相比也更为广泛,包括其自身的分支机构、大型零售商、邮局网点等。与商业银行相比,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我国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顾客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月收入的5倍)、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时间常常延长到下班后或周末)等优势。消费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展以欧盟为例消费金融

5、公司在西方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现已发展成为提供消费贷款的主要机构,在完善信贷市场,推动金融创新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欧盟作为消费金融全球第二大市场(排在美国之后),欧盟市场份额接近全球总额的25%,与美国一起占近80%的全球消费金融市场份额。消费金融收入在欧洲市场上,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达10以上。根据欧洲调查机构SOFINCO公布的调查报告,2008年全年,欧盟27国的消费信贷市场规模总额为1.18万亿欧元,占全世界消费信贷市场总额的四分之一,其中消费金融公司约占32%的市场份额。欧盟的两大主要消费金融公司为Cetelem(法国巴黎银行集团旗下消费金融公司)、HomeCredit(捷信,捷克PPF

6、集团旗下消费金融公司),另外BENEFICIAL(汇丰银行集团旗下消费金融公司),Citifinancial(花旗金融,花旗银行集团旗下消费金融公司)和Gemoney(GE金融,GE集团旗下消费金融公司)也在欧盟开展消费金融业务。Cetelem和 HomeCredit这两家欧洲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在客户及产品定位、经营模式、信贷模式及风险管控等方面有很多相同之处:客户及产品定位:由于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主要集中于抵押贷款、信用卡等方面,而这两项业务贷款数额一般较大,且对客户的准入门槛较高。这就形成了消费金融公司以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为主的客户定位模式,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这类客户他们

7、的收入比较低,对家用耐用消费品、房屋装修等都有较大的需求,由于缺少一定的担保,商业银行一般不能为其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面向该群体的信用卡也一般没有较高的信用额度。消费金融公司则不需提供抵押,只要有收入证明的情况下,就可以在较为便捷的审批制度下为他们提供服务。在产品定位方面,消费金融公司一般提供特定用途和非特定用途的两类贷款,特定用途贷款包括家庭耐用消费品销售商户POS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等;未设特定用途的现金贷款主要包括现金贷款、现金透支、循环信用等。近年来,Cetelem和 HomeCredit也发行自己的信用卡。营销模式欧盟的消费金融公司营销模式多采用了全方位营销模式,注重延伸服务

8、,以此来吸引更多潜在的客户。如在德国,如果客户在大众汽车金融公司办理消费贷款,在保险、燃油、维修、驾车旅行等方面,不仅能获得消费便利,而且购车价低于市场价格水平。消费金融公司较多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在周末仍然营业,以方便消费者利用工余时间咨询业务、申请贷款。消费金融公司一般设置较多的营业网点,并与大型零售商(如百货公司、大型购物中心)结盟,提供即时贷款申请服务;还利用邮局网点等销售渠道。如Cetelem消费金融公司与众多行业领域进行联盟,与包括银行、金融机构、零售商、汽车经销商等进行合作,在POS终端发现客户并拓展业务。向客户销售其消费信贷产品,最后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向大众客户提供贷款。信贷模式欧

9、盟的消费金融公司信贷模式主要有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直接营销模式(以Cetelem为主)和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接营销模式(以HomeCredit为主)。直接营销模式是金融机构直接寻找客户,并与客户进行交易,风险由消费金融公司自己承担,该模式最大优势在于减少了信贷中间环节,节省了时间和中介费,而此种营销模式需要公司有较多的网点支撑业务数量。间接营销模式是经销商负责对客户的风险调查和甄别、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催收等,同时收取2%4%的管理费,在风险控制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和经销商经过协商分担相应的违约风险。在授信审批方面,与商业银行贷款繁琐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担保要求相比,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

10、收入证明即可进行贷款,具有审批速度较快、无需抵押担保等优点。风险管理模式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以小额贷款为主,因此业务数量多、额度小、风险大、信贷风险控制成本高成为其不可避免的经营特点。业务的风险管理通常贯穿贷款生命周期的整个阶段,包括贷款政策制定和产品设计、客户选择,贷款账户的管理和逾期贷款的催收。通过制定贷款政策和设定产品特性,明确产品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目标客户特征(还款能力、个人负债比率、个人贷款上限)等要素,以有效控制风险。这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消费金融公司对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欧盟绝大多数国家均已构建了较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为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

11、奠定了坚实基础, Cetelem 和HomeCredit通过格瑞顿公司(Graydon International Co.)及欧洲公共征信局进行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并通过自身的自动贷款申请处理系统完成贷款审批。在贷款审批方面,贷款要实行实时审批,因此高度自动化的决策和定价流程必不可少,贷款申请录入系统后,贷款处理系统要判定违约几率和贷款欺诈的可能性,确定风险加权价格和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发放后,对客户贷款账户进行持续监测,收集客户的还款信息,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并对逾期账户提出预警以备催收。催收是必要的贷后管理手段。经验丰富的消费金融公司通常采用逐步升级的催收方式,并密切监管催收人员的催收行为,

12、保证合法合规。基于经济有效的原则,通常以短信、电话、催收信、上门催收、法律程序的顺序实施催收行为。推进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在国家“保增长,促内需”的背景下,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一项“金融创新”的成果或多或少的肩负着促进消费的责任,但在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消费金融市场还不成熟的前提下,借鉴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助于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健康发展:正如之前对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分析,消费金融公司一定要在客户定位和产品开发上体现出与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的差异性。结合我国的特点,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在客户定位上应以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需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

13、新换代的家庭为目标,因为此类人群通过商业银行一般无法获得数额较高的贷款,也较难申请到大额度的信用卡,同时应注重开发消费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地区。在产品开发方面,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应尽量开发多种贷款品种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占领更多的消费贷款市场份额,鉴于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给个人的贷款数额不得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五倍,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初期应定位于提供个人及家庭耐用消费品消费信贷,并逐渐对固有客户提供诸如房屋装修、家庭旅游、教育等一般用途的消费贷款。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并引入国外消费金融公司通用的个人信用评分系统和贷款自动审批系统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极为重要。目前我国征信体系还处于仅收

14、集征信对象贷款相关信息的起步阶段,覆盖范围也还有限,且分散于银行,电信,税务等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也缺乏独立的市场化运作的信用征集公司,个人信用作为新型“抵押品”的价值尚无法体现,无法为消费金融公司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只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才能大大降低消费金融业务拓展成本,更好地培育民众的信用文化,也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手段。相较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审批速度快、服务方式灵活、无需抵押和担保的独特优势成为其吸引顾客的主要优势,而这些优势不仅依赖于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还需要有一个先进的客户评分系统和自动审批系统。以HomeCredit为例,该公司注重搜集潜

15、在客户的详尽资料,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资料、家庭状况以及收入水平等;通过征信及外部数据库的信息,其借助自动化审批流程基于内部信息系统综合评估潜在客户,并在发生交易时较迅速的对该项交易的风险、收益、违约几率等进行计算,最终得出“通过”、“待考核”或“拒绝”等评估信号,并估算出该项交易的风险加权价格。利用这种先进的征信及评分决策系统,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此外,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也是必要的,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无担保、无抵押贷款的经营模式,加大了它的经营风险,科学适度的外部监管是消费金融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保障。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这就从准入条件方面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规模如此庞大的资产要求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有着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在从业人员,风险管理等方面该办法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存款,因此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其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同时由于其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的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对其资本充足率要求较高,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一般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在监管手段上出资人一般会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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