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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 第一部分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5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4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3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2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第二部分兄弟院校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4年西南科技大学611法学基础(A卷)考研真题 2013年西南科技大学611法学基础(A卷)考研真题 2013年武汉大学821法理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2年武汉大学823法理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第一部分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 题 2015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4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3年四
2、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2年四川理工学院815法理学考研真题 第二部分兄弟院校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4年西南科技大学611法学基础(A卷)考 研真题 2013年西南科技大学611法学基础(A卷)考研真 题 2013年武汉大学821法理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名称:法理学(A卷) 科目代码:821 一、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l5分,共60分) 1.Jus和Lex 2法律发展和“法律与发展” 3应然人权、法定人权和实有人权 4法制和法治 二、材料分析题(共3小题,每小题30分,共90分) 1法理学有时也被称作法哲学。请你结合下面罗素有
3、关哲学价值 的论述,谈谈你对学习与研究法理学的意义的看法。(30分) “哲学的价值大部分须在它的极其不确定性之中去追求。没有哲学色 彩的人一生总免不了受束缚于种种偏见,由常识、由他那个时代或民族 的习见、由未经深思熟虑而滋长的自信等等所形成的偏见。对于这样的 人,世界是固定的、有穷的、一目了然的;普通的客体引不起他的疑 问,可能发生的未知事物他会傲慢地否定。但是反之,正如在开头几章 中我们所己明了的,只要我们一开始采取哲学的态度,我们就会发觉, 连最平常的事情也有问题,而我们能提供的答案又只能是极不完善的。 哲学虽然对于所提出的疑问,不能肯定告诉我们哪个答案对,但却能扩 展我们的思想境界,使我
4、们摆脱习俗的控制。因此,哲学虽然对于例如 事物是什么这个问题减轻了我们可以肯定的感觉,但却大大增长了我们 对于事物可能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知识。它把从未进入过自由怀疑的境地 的人们的狂妄独断的说法排除掉了,并且指出所熟悉的事物中那不熟悉 的一面,使我们的好奇感永远保持着敏锐状态。”(摘自哲学问题 第15章,罗素著,何兆武译) 2请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问题。(30分) 2012年11月19日浙江温岭公安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温岭城西街道 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 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 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
5、。今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 颜艳红。” 随后北京青年报发表社评:温岭虐童女教师真的无罪 吗?;新京报同样表示“温岭虐童案尚有疑问需解释”。第一财 经日报亦发表舆论与司法需要良性互动一文:“透过对温岭虐童 案当事人最后的裁决,可以发现,当前的公共舆论中固然有大量的充满 义愤的指责,但也不乏理性的、敬畏法律的声音。这样的声音稀释了舆 论对司法的负面影响。这真的是中国社会的进步。但反过来看,司法领 域现存的一些问题,却阻碍了司法与舆论实现平衡。无疑,舆论与司法 需要良性互动。而要实现良性互动,双方皆要有所为。” 1)请运用法理学知识,评析第一财经日报所载文童的观点。 2)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微博等信息
6、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对法律运行的影响。 3请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问题。(30分) 中新网11月16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今日召开部直属机关 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 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讲话要求,要坚持依法治国、规范执 法,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1)应如何理解上述材料中所说的法治思维? 2)稳定与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秩序有何关系? 参考答案: 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名称:法理学(A卷) 科目代码:821 一
7、、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Jus和Lex 答:拉丁文的Jus和Lex,在汉语语境下对应的意思为“法”与“法 律”。 (1)“法”指普遍的永恒的道德原则和正义公理,大致与法哲学上 的“自然法”相对应;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 规则,大致与法哲学上的“实在法”对应。 (2)Jus一词既有“法”的含义,又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充满道 德内容的抽象含义;Lex一词通常指具体规则,其词义明确、具体、技 术性强。 (3)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 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 现形式。这种二
8、元结构是西方法律文化中特有的。它是“自然法”(理想 法、正义法、应然法)与“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对立观 念的法哲学概括。 2法律发展和“法律与发展” 答:法律发展,是指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相适 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 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法律发展更关注法律制度在当下所 发生的以及面向未来所可能发生的动态的进步过程。 “法律与发展”是指法律在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道 德进步等方面的作用,以及诸方面社会发展对法律自身生成和发展的影 响。符合社会生活需要和发展规律的法律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反之则可 能阻碍社会发
9、展。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或蕴含其中的进步趋势反过来向 不合时宜的法律提出挑战,促进法律不断修改完善。 总而言之,“法律发展”和“法律与发展”是各自独立的范畴。但在逻 辑上,“法律发展”是从属于“法律与发展”的子概念。 3应然人权、法定人权和实有人权 答:人权可以大致划分为应然人权、法定人权、实有人权。人权包 括三个层次:广义的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那种无须证明的权利 和利益;中义的人权是指人不仅应当而且可以依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加以 行使的权益,往往指法定人权;狭义的人权是指人能够正当地享有而且 能实际占有和消费的那部分权益。这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应然人权、法定 人权、实有人权。 (1)应然人权,即
10、自然意义上的人权,是指人之为人应当享有,与 生俱来、不可剥夺、自然而然的一系列权利。应然人权的范围大于法定 人权与实有人权。 (2)法定人权,即法律意义上的人权,是指宪法制度保障的基本权 利。法定人权是应然人权中的一部分,是经宪法确认的、由宪法和法律 来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3)实有人权,是指公民在现有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实际能够享受 到的权利。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与法律发展的限制,有些权利虽经法律确 认,但是公民并不能够实际享有。 4法制和法治 答:(1)法制与法治的概念 法制,一般就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个非常中性的概念。从此种 意义上理解法制概念,可以认为,世界上任何有法律制度的国家,都有
11、 法制。 亚里士多德将法治定义为: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 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从实质意义来看,法治 即“法的统治”,它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 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 (2)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可以从四方面理解: 内涵的差异。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 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 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法制只是“法律和 制度”的简称。 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不同。与权力的不同关系是法治与法制的重要 区别。法治强调的是法的统治,奉行法律至上,主张
12、一切权力都要受到 法律的制约。但法制并不必然包含这样的含义。 产生和存在的时代不同。从严格的意义上讲,现代法治是资产阶 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 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而法制是从法律出现以来就产生的,在这个意 义上,它甚至是法律的另一种表述,它早在奴隶制社会初期就产生了。 二者与民主、自由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关系不同。一般说来,法 治都是与一定民主、自由和人权价值观念相联系。在现代社会,民主通 常是法治的政治基础,自由和人权则是法治所要保障和维护的价值。但 法制与这些价值都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既可以为这些价值服务,也可以 为反对这些价值的制度服务。 法治和法制
13、之间的联系也是显而易见的。很显然,有法制并不一定 有法治,但是没有法制,却绝对谈不上有法治,任何法治都是以法制作 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当然,法制含义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人们 也可能会在法治的含义上理解法制。 二、材料分析题(共3小题,每小题30分,共90分) 1法理学有时也被称作法哲学。请你结合下面罗素有关哲学价值 的论述,谈谈你对学习与研究法理学的意义的看法。(30分) “哲学的价值大部分须在它的极其不确定性之中去追求。没有哲学色 彩的人一生总免不了受束缚于种种偏见,由常识、由他那个时代或民族 的习见、由未经深思熟虑而滋长的自信等等所形成的偏见。对于这样的 人,世界是固定的、有穷的、一目
14、了然的;普通的客体引不起他的疑 问,可能发生的未知事物他会傲慢地否定。但是反之,正如在开头几章 中我们所己明了的,只要我们一开始采取哲学的态度,我们就会发觉, 连最平常的事情也有问题,而我们能提供的答案又只能是极不完善的。 哲学虽然对于所提出的疑问,不能肯定告诉我们哪个答案对,但却能扩 展我们的思想境界,使我们摆脱习俗的控制。因此,哲学虽然对于例如 事物是什么这个问题减轻了我们可以肯定的感觉,但却大大增长了我们 对于事物可能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知识。它把从未进入过自由怀疑的境地 的人们的狂妄独断的说法排除掉了,并且指出所熟悉的事物中那不熟悉 的一面,使我们的好奇感永远保持着敏锐状态。”(摘自哲学问
15、题 第15章,罗素著,何兆武译) 答: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具有方向引导、思想启蒙、理论指 引的功能。在当代中国,学习与研究法理学具有独特的意义。 (1)学习与研究法理学是法科学生的需要。首先,只有学懂了法理 学,才能真正学好法学其他学科。因为法理学回答的是整个法学的基本 原理、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只有掌握法理学阐释的基本概念、主要范 畴、研究方法,才有可能掌握和深化其他学科的知识。其次,也是更重 要的,只有明确法学的价值观发展观和运行原理,才能树立法学研究的 方向,才能使法科学生成为治国之才。 (2)学习与研究法理学是培养法科
16、学生思维方式的需要。法科学生 一个最基本要求就是法学的思维方式,当碰到一个具体问题或某一方面 的问题时,要保捉清醒的头脑,首先要弄清问题的本质,即弄清该问题 是个什么问题,接着查清该问题产生的法律原因、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解 决该问题的法律方法。法理学正是培养学生这种思维的课程。法理学明 确告诉学生,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碰到问题时,应从法学的角度来思 考,多问几个为什么,既不能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也要防止把复杂的 问题简单化。 (3)学习与研究法理学是法科学生提高理论素质的必由之路。理论 与实践必须统一,任何理论都来源于实践,但它不是简单地重复实践, 而是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认真概括和升华,上升为理论再去指导实 践。法理学正是法律实践升华的体现。一个法科学生在校期间,首先要 学习和掌握法学理论,提高理论素养。与此同时,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 来,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这样学生才能有扎实的基础。因为学校教 的法理学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源于前人的实践,来源于对以往法律 实践的升华。 (4)学习与研究法理学既是法科学生入门的需要,更是他们发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