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

上传人:他**** 文档编号:142186625 上传时间:2020-08-17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 工作经验虚假(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作经验虚假工作经验虚假如何处理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很多企业都曾遇到入职员工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情况,当企业发现后,就会认为员工没有诚信,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有的员工会提起仲裁或诉讼,从这类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果来看,有的是企业胜诉,有的则是企业败诉。1.员工通过欺诈行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平等自愿,达成合意。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任何一方不能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否则合同就是无效的。对于无效合同,企业可以解除。现实当中,很多人为了进入一个好的企业,谋得一份薪水较高的工

2、作,当自身条件达不到企业的录用条件时,就可能会采用伪造学历证书、虚列工作经验等方式使自己符合企业要求。员工入职后,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得知员工提供的某些信息是虚假的,此时就可以以员工存在作假和欺诈行为为由,提请仲裁庭或法院确认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这种主张通常都会得到仲裁庭或法院的支持。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并非都属于欺诈行为有些企业在处理员工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时,认为员工的任何欺骗行为都属于欺诈,这是错误的。比如,有些企业为防止员工作假,会让员工在求职登记表或入职登记表的最下方写上“本人承诺上述所有信息完全真实有效,如果有任何虚假信息,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任何补偿”之类

3、的保证,并且签字确认。之后,企业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就据此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问题。案例员工提供了虚假信息就可以被解聘吗?某企业的人事经理发现一位员工求职登记表中的个人履历存在问题,在填写工作经历时,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起止日期,也就是说其中至少一个是虚假信息。企业原本就觉得这位员工表现不佳,于是就以此为借口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对于这一结果,员工认为企业的做法太过分,而且自己拿不到任何补偿,于是就提起了仲裁。在仲裁庭上,企业的人事经理向仲裁员展示了员工入职登记表上的签字,证明该员工已经做出了“本人承诺上述所有信息完全真实有效,如果有任何虚假信息,公司可以随时解除我的劳

4、动合同,不用支付任何补偿”的保证,认为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然而,仲裁庭经过审理,没有支持企业的说法,最终认为员工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企业不能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在仲裁书上详细说明了理由:该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中提供的个人履历的两个时间点确有出入,但这一出入对员工的工作履历没有实质性影响,所以可认定为基本属实,该行为不构成欺诈。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具体情况必须具体分析,有些虚假信息可以认定为构成欺诈,如提供虚假学历、虚列原本不存在的工作经验、编造自身不具备的工作技能等;有些虚假信息对企业录用员工没有实质性影响,不构成欺诈,如填错了家庭电话号码或省略了在某个单位短暂的工作经历等。3.

5、企业应采取有效手段核实员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员工管理,企业一方面要从法律上认识到员工提供的虚假信息中,哪些可以构成欺诈、哪些不构成欺诈;另一方面不能片面地认为“一旦员工有欺诈行为,就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而是应当采用更有效的手段完善员工管理。这是因为:第一,员工入职后,如果发现有欺诈行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合法的,也会浪费企业的招聘成本;第二,员工依靠提供虚假信息进入企业工作,其欺诈行为通常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被发现,期间由于员工的能力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很可能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因此,企业在招聘时要认真核实应聘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工作履历等关键信息。比如,学历证书可以在教

6、育部的官网上查询其真实性;工作履历的核实则可以从应聘者提供的工作经历中挑选几个主要单位,向其发出背景调查函以确认其真实性,同时获知应聘者在该企业的真实表现。第二篇:查办虚假宣传案件的经验和体会查办虚假宣传案件的经验和体会案情:D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商场购买的某品牌LED电视不是真的LED电视,而是液晶电视,认为厂家虚假宣传。经查,当地共有13家电视生产企业宣传、推销所谓的LED电视。经过近1个月的初查核实,执法人员对全国13家电视生产企业涉嫌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历时两年,罚没款总额140余万元。分析:一、确立查办案件的法律依据通过前期暗访,办案人员对当地商场内的电视宣传情况

7、有了全面认识,搜集了各品牌LED电视的宣传材料,认为涉案电视生产企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LED电视其实是液晶电视的一种,但电视生产企业在销售现场和宣传彩页上均未告知消费者,隐瞒了事实真相,导致消费者误购。电视生产企业利用LED概念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反复推敲,办案机关觉得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最恰当。从立法宗旨看,查办本案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贯彻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准则。涉案当事人采取的宣传形式多种多样,有墙体广告、展示板、宣传彩页、促销传单、价签、悬挂宣传语等。除户外墙体广告具备商业广告的要件外,其他宣传形式更符合

8、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其他方法”。此外,如果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处罚,很难判定广告费用,可操作性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将科学尚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工作经验虚假.二、确立查办案件的主导思想第一、严格依法办案。本案当事人都是知名企业,有很多是跨国公司。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依法、有理、有据、有度。第二、抓住关键问题调查。对技术方面的问题,办案机关主要把握好两个调查方向:

9、是否宣传LED电视、LED电视是否属于液晶电视,不过多涉及技术方面的细节问题。第三、谨慎把握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在证据调取、使用以及法律适用、处罚幅度问题上认真考量,在言谈举止、文书语言、取证方式上保持谨慎,避免出现差错造成连锁不良反应。三、调取使用证据的要点和方法本案主要围绕3个方面调取证据。1.宣传形式。拍摄涉案企业在电器商场内外对LED电视进行宣传的照片,搜集现场摆放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彩页,并对上述照片、资料由商场和当事人进行双认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求各商场对商场内外的宣传情况进行说明。2.宣传内容。向涉案企业作出调查函,要求涉案企业提供LED电视和液晶电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强制性产

10、品认证书。同时,向国家权威部门发函,请求提供LED电视相关材料和说明。工作经验虚假.3.认定虚假宣传的证据。在已有的投诉材料基础上,对其他电器商场的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综合以上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办案机关认为涉案企业已构成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由于是系列案件,在证据使用上,办案机关将证据材料分成3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共用部分,主要包括投诉材料、现场检查笔录、各商场出具的证实材料和情况说明、办案人员随机调查的询问笔录、认证材料等;第二部分是涉案企业自证部分,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涉案企业的情况说明、申辩诉材料、企业标准和认证证书等;第三部分是具有特性的证据部分

11、,包括现场照片、个案宣传资料、询问(调查)当事人笔录等。四、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办案机关以开展电视行业专项整顿行动名义入手,避免电视生产企业出现抵触情绪,进而影响案件的查办和相关证据材料的调取。先易后难,根据涉案企业违法程度的不同分期分批下达处罚决定,防止企业间采取非常手段影响案件的查办进度。结案后,召集所有涉案企业开案件说明会,介绍案件查办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破解涉案企业不配合的难题,办案机关让提供销售场地的商场共同做涉案企业的工作,直接与涉案企业的法律部门联系。同时,在证据调取时,保证证据来源合法、有效,以便在企业不配合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第三篇:督查工作

12、经验和做法督查工作经验和做法中共定兴县委督查室关于开展督查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近几年来,定兴县委督查室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推动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更新督查理念,完善督查机制,规范督查程序,创新督查方法,真督实查、要账较真,有利促进了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将我县近年来督查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总结汇报如下:一、领导亲督实查。一是党委领导亲自抓。对于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党委“一把手”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和现场办公等,切实把握工作大局。近几年,我县在经济发展、信访稳定和社会事业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很大

13、程度上得益于党委“一把手”亲自抓督查、亲自搞督查,尤其在优化环境工作中,县委书记多次进行督查调研,了解优化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等问题,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此外,还多次在夜间深入到各单位暗访带班值班情况,并对脱岗、断岗等违反值班工作纪律的领导职工进行了严肃处理。由于党委“一把手”对督查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督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班子成员协同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确保全局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实行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分管领导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年终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完不成任务的负领导责任,在班子成员中切实形成了抓督查、促

14、落实的强大合力。三是健全领导责任制。我县建立健全了党委和党委领导抓督查的责任制,对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再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切实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督查落实的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了全局工作的落实。其次是注重发挥督查部门职能作用,使之成为协助领导抓落实的得力助手。二、督查部门专查。几年来,党委要对县委督查室真重视、真使用、真支持、真授权,为督查部门壮胆撑腰,使县委督查室真正成为了“小班子、硬后台”,为督查室增强了信心、树立了权威,有力促进了督查工作开展。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督查室的“助推器”作用,多次组织开

15、展专门督促检查,坚持“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掌握第一手材料,向领导反馈真实情况,并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收到了很好的督查效果。有点时候还从办公室其他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督查队伍当中,对领导关心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反复重点督查,例如在奥运安全保卫、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稳定信访安全等重点工作,我们先后多次组织专门督查,有力促进了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三、党政联合督查。一是实行党委、政府领导联合督查。党委、政府领导既是决策的制定者,又是决策的落实者,所以党委、政府领导对决策落实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就最清楚,领导联合督查既能抓点、又能带面,督查的重点就越突出,工作

16、针对性就越强,督查力度就越大,督查效果也就越明显。二是实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联合督查。对既涉及党委又涉及政府的全局性工作以及落实难度较大的重点、难点工作,我们积极协调政府督查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变党委督查部门的“单兵”督查为党政联查的“兵团”作战,这样既避免了各自为政和重复督查,还能形成较强督查合力,降低督查成本,缩短督查周期,提高督查实效。四、职能部门联查。因为县级督查工作量大、面广、点多,而且有的业务性比较强,光靠督查部门自身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督查工作中,我们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经常性地联系、协调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由督查部门牵头,采用督查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的办法,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例如在涉及“护电、护路、护气”工作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