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入站须知加气站是高压、易燃、易爆的一级动火管理单位,站内严禁一切火种和可燃物为确保站区安全,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人员1) 所有进站人员不得使用各类火种(如火柴、打火机,室外不得使用能够产生电火花的电子产品如无线通讯设备、电击枪等),应主动关闭移动等电子产品;2) 所有进入加气区人员须触摸静电释放桩释放静电,场站禁止使用移动、照相机等电子产品,场站严禁拍摄;3) 加气站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并佩带员工工作识别牌;4) 所有入站人员必须按照加气站指定人行安全通道通行;5) 外来访客须持有东平易高能源有限公司签发的《访客入站通行证》,在履行场站管理人员的检查登记并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访客证后,方可由场站人员陪同进站;6) 外来访客严禁着化纤等易产生静电服装和带钉鞋进站,在场站内必须服从场站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乱跑,严禁扳动阀门和电器开关;7) 严禁闲杂人员进站,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车辆1) 严禁非场站车辆及非工作车辆进站,必须进站的机动车辆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2) 进站车辆必须服从场站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并按指定位置停放、熄火及安全驻车;3) 进站车辆必须按照场站进出口标识进出场站,进站车辆在场站内行驶最高速度限速为5千米/小时,应缓进缓出场站;4) 进站加气车辆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下车,不得进营业区;5) 进出设备区作业的外来车辆须将有效证件主动交由加气站管理人员暂时收存,经安全检查合格及办理登记手续后,在站区工作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6) 非场站车辆、非工作车辆及外来访客车辆一律在服务区指定区域停放,不得进入生产区;社会车辆加气应遵守《社会车辆加气入站须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