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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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XX-QP7.5.8-2016版本号B/0文件名称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页 数21目的 对不同类型、不同批次的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加以区分,防止产品在发货时发生混淆、错发,同时实现可追溯性。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采购产品的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3权责3.1仓储管理员负责防护产品、交付过程的产品标识并进行管理。3.2仓储管理员负责供货生产厂产品的标识、可追溯性的管理。3.3供货商根据要求加贴产品标识,并对可追溯性进行管理;4 程序要求4.1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4.1.1采购到货商品由本公司仓储管理员验收,查验是否具备中文标识,产品标识是否清晰,中文标识的内容应符合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4.1.2商品到库后存放与“待检区”经仓储管理员验收,质量管理人员复核后办理入库。填写入库查验记录以便于追溯。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由采购部联系供货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1.3 验收合格商品移至合“格品区”,根据产品类别、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建立库存卡确保在库商品不会发生混淆。4.1.4 验收不合格商品移至“不合格品区”,并将不合格情况提交采购部,由采购部与供方交涉协商。4.1.5 商品的发货应在“发货区”执行。仓库管理员根据销售订单进行备货,备货完成将备好商品移至“发货区”经质量管理人员复核后方可发货。4.1.6 发货商品应进行必要地包装防护,并在外包装标明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上、易碎、防潮、防晒、堆放高度或其他应提示的标识信息,以便发运过程安全。4.2产品的可追溯性4.2.1业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将相关信息记录在销售记录中,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4.2.3 业务部门保存相关记录,以便于产品的追溯。5相关文件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Ryzur-Qp8.3-20166相关记录 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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