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1990245 上传时间:2020-08-15 格式:PPT 页数:47 大小:1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学概论绪论、法理课件(4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学概论,授课教师:崔 婕 Email:cuijie_,课程要求: 一、平时成绩=出勤率+平时作业+期中考试 二、出勤率不得少于全部课程的1/2,以签到表为准。 三、平时作业:将法学概论的六套练习题(学习指导)做在形成性考核册上,期末前交。 四、期中考试时间待定。,第一单元 绪论,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要 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概念区分: 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

2、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拓展知识: 资本主义两大法系: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首先起源于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

3、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拓展知识: 实体法与程序法 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

4、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一、宪法及相关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宪法的修改: 1988年,对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国家对私营经济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对土地使用转让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 1993年,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将“国家

5、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99年,把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等写进了宪法。 2004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宪法相关法(38部) 组织机构 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

6、政区、基层民主自治 国家安全 工会 游行示威 国家赔偿 特殊保护,二、民法商法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商法是典型的私法。 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 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 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拓展知识: 私法(private law)与公法(public law)的划分: 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法以研究公权力、公权力配置、公法关系和公法责任为主要内容。 私法,相对于公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

7、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从利益保护的重心来看,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私法则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依归。 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治”、“私法自治”的原则。,三、行政法(公法) 行政法泛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一般行政法:指具有以下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

8、地位、职权和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 特别行政法:指规范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如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财政、海关、人事、土地、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干预性 宏观性 政策性 思考: 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关系 本质 宗旨 调整范围等,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应采取如下的结构: 1企业组织管理法; 2市场管理法 3宏观调控法 4社会保障法

9、。,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公法、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亦即社会法不具有传统的公法或者私法的典型特征,而具有公法和私法融合的特征。(三分法),六、刑法 我国刑事立法可分为三时期: 第一时期,建国开始1949年10月到1979年6月,第一部刑法制定。 第二时期,1979年7月到1997年三月。 第三时期,1997年3月至今。 刑法立法解释,从2000年4 月到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到现在为止出台了7个,分别在2000年4与29号、2001年8月31号、2002年4月28 号(两个)、2002年8月29号、2002年12月28号、2004年12月29号通过。,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

10、讼法 行政诉讼法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仲裁法,第二单元 现代法理学概要,第二章 法的含义,法的概念 法的特征 法的本质,什么是法?,灋,古写作“灋”,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去,会意。 东汉许慎说文,廌(音zhi),神兽。说文解字 说:“解廌,兽也。似山羊一角。古 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者。凡 廌之属,皆从廌。”后汉书舆服志 说:“獬豸神羊,能别曲直。”在这里, 廌为图腾动物,一角之圣兽,代表正直、 正义、公正,或说是

11、正义之神(性直恶曲),具有审判功能、职能,能为人分 清是非曲直、对错,助狱为验。,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涉及两个基本的立场 自然法理论法律实证主义,自然法学说的基本观点认为,法律包含道德恶法非法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有怎样的法律条文,就应怎样去遵循,没有特例。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 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法律与道德无关恶法亦法论。 主张法律是人的理性的体现。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除了权威性制定要素和社会时效性要素,必须要以内容正确性为定义要素。,应然的法与实然的法,应然的法 ( 理想法 观念法 ) “应然怎样” 依靠自然法或其他非政治权威存在的伦理规范或法。,实

12、然的法 (实际的法) “实际怎样 ” 被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和遵从的社会规范,包括有统治者制定的通行社会规范。,真实的法与理想的法,法是什么? 实然的法,什么是法? 应然的法,具体的法与一般的法,具体的法一般的法,具体,抽象,法的概念,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总和。,对法的概念的理解,四个方面: 制定机关 内容 法律保障 本质,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规范性) 从效力上看:法作为一般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从结构上看:法的构成具有明确性、逻辑性。,法律规范的逻

13、辑性: 法律规范的逻辑性是指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须具有假定(即适用条件)、处理(即行为模式)、后果(即行为后果)等三大要素,该三大要素用逻辑学的公式表示为“如果则否则”。“否则”部分即法律制裁部分是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同的最主要特点,一般不能省略。,例如: 刑法第l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适用主体为公民个人;行为模式不得做出放火、决水、爆炸且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适用条件(之一)如果适用主体未做出上述行为;行为后果(之一)那么法律给予允许和

14、保护(积极后果省略); 适用条件(之二)如果某适用主体做出了上述行为;行为后果(之二)那么该适用主体将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消极后果不能省略)。,2、法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国家意 志性) 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法是由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国家强制力是法实施的保障。,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 法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具有普遍性。 法的反复适用性。 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

15、性和肯定性。,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一定的主体具有自己可以这样行为或要求其他人作某种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法律上的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必须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相互关系,从结构上看,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从数量上看,二者的总量是相等的。,法律规则的分类,授权性规则 规定主体的权利 命令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 规定主体的义务 禁止性规则,三、法的本质,1.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2.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阶级性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首先,只有统治阶级才有可能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指定为法律。 其次,统治阶级需要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律

16、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统治阶级的意志才可以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 法的共同性 法律的共同性,有人叫做社会性,是指某些法律内容、形式、作用效果并不以阶级为界限,而是带有相同或相似性。,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曾经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 “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法的制定,法的制定就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根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