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赌博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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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赌博治安案件 作者: 日期:办理赌博治安案件应注意的问题一、什么是赌博?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某种偶然性来决定胜负,并由赢者取得相应的财物或者财产利益的行为。二、办理赌博案件应注意的问题1、参赌人员传唤(含口头传唤)到案后,办案人员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证据,应着重查清下列问题:(1)要对参赌人员个别进行询问,问清赌博的时间、地点、参赌人员的姓名及相互关系。(2)问清采用何种赌具进行赌博,用什么方式进行赌博,赌注的大小,携带赌资的多少,赌博的输赢、参与赌博的次数等情况?(3)问清是否有组织者、召集者,是否存在设赌抽红的情况,怎样抽红,抽红的数额是多少?(4)各参赌人员的笔录材料要相

2、互印证,彼此吻合,如果出现参赌者之间陈述不一的情况,要及时合理排除矛盾。(5)问清各参赌人员前科劣迹情况,防止降格处理。2、对在单位、居民住宅等处现场查获的赌博案件,应注意下列问题:(1)执法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含2人)。(2)要出示警官证,表明执法身份。(3)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检查证,并制作检查笔录,检查笔录应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含2人)、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并捺指印。(4)对现场发现的或者情况紧急,确需对“单位”立即进行检查的,办案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这里的“单位”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根据治安处罚法87条规定,可以当场检查的

3、,检查后不必再补办检查的相关手续,但要在检查笔录中注明系当场检查的字样。(5)对公民住所(住宅)的检查,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出示执法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证),这是对检查公民住所的特殊法律规定。因公民住所是涉及人的财产、隐私、人格尊严等多种权利的重要场所,不能随意进行检查。在查处涉嫌黄赌毒等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时,尤其要高度重视这一点,即使情况紧急确需检查时,也必须履行检查审批手续,持警官证和检查证依法检查。防止检查程序违法,导致负面影响。(6)对检查中查获的赌具、赌资应当依法扣押,并制作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附卷一份,交给被扣押人或家属一份。案件调查终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4、关负责人批准,对查获的赌具、赌资应履行收缴手续,并制作收缴物品清单。扣押或者收缴时,赌资应逐人分清,分别履行扣押或收缴手续,结案时对赌具依法销毁,对赌资应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三、查处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案件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赌博机种的认定,2000年7月17日,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切具有退币、退弹珠、退奖券、荧屏计分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视为赌博机种类。该通知同时列举了58种游戏机属于赌博机种,其中包括:麻将机、扑克牌机、角子机、苹果拼牌机、轮盘机、转盘机、推币机等等。2、对于明知是赌博机并负责赌机维修、上分退分、收款的服务人员或者其他从业人员,应

5、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为赌博提供条件予以处罚。3、对开设赌博机的个体经营业主,应当按照为赌博提供条件予以处罚,对该场所也应依法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4条第(一)项之规定。四、赌资如何理解(什么是赌资?)根据公安部2005年5月25日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赌资是指在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五、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的条件根据2005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1、

6、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红赢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打击重点是组织者。六、办理赌博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本法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

7、性教育措施。3、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这里的“强制性教育措施”目前是指劳动教养;“按照国家规定”是指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屡教不改”是指有上述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情节较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形。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8、级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1)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2)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七、查处赌博违法案件要把握自由裁量权,努力做到过罚相当。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规定,对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罚,应当与其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序相适应。严禁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在具体查处赌博案件中,要注意把握处罚尺度,防止出现处罚畸轻畸重的问题。赌博

9、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认定是否为赌博行为,要划清几个界限:第一,赌博行为多是以牟取利益或好处为目的,应当从其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上认定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对于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只是出于娱乐消遣目的进行的游戏性质的活动,虽然带有少量财物的输赢,不能按赌博处理;第二,从参与的人员来判断,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还是纯粹的赌输赢活动。 赌博与娱乐的区分:一是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二是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三是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四是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赌资、赌具的认定赌博案件的调查取证对违法人员的处理对涉案财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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