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价与事故预防原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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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网址:,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背景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普查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应急计划,背景,重大事故频繁发生 1976 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事故 1984 墨西哥城石油液化气爆炸事故 1984 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甲基异氰酸盐泄漏恶性中毒事故 1993 深圳化学危险品仓库爆炸火灾事故 1997 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共同特征 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了易燃

2、、易爆或有毒物质。 事实表明,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概念 重大危险(major hazards)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设施)(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不论长期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

3、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国外研究发展概况 英国 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ACMH) 1982.6 欧盟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 Directive 8250),简称塞韦索法令 1992 美国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标准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预防化学泄漏事故的风险管理程序(RMP)标准 1985 ILO 重大工业危险源控制方法三方讨论会 1988 ILO 重大事故控制实用手册 1991 ILO 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 1993 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 1993 澳大利亚 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 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内研究应用概

4、况 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 1997 劳动部在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中立项“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系统试点项目”,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成都、青岛六城市成功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 目前全国有重庆、无锡、南京等十多个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为我国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国办发(2000)64号 第58条要求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要对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评估和监

5、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国内研究应用概况 国务院令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9通过 第十条规定“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规定“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国内研究应用概况 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通过

6、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预案。 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二)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 ,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是指长

7、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我国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把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8、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组成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应急计划 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重大危险源的监察,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工业生产的状况,在借鉴国外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必须建立适合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1) 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察部门、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工人及其组织的职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把事故预防纳入法制轨道,重大事故不断发生的严峻局面才会尽快改变。 (2) 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以及配套法规,实行重大危险源登记、普查制度。,建立我国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3) 建立国家、省

9、(直辖市)、市三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控制体系,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专业监察。 (4) 建立国家、省(直辖市)、市三级重大事故应急反应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救援处理。 (5) 制定危险厂房选址和土地使用政策,规定不同级别的危险源与居民区之间的安全距离。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危险设施和居民区,限期拆迁或采取防护措施,以减轻或避免灾难性事故损失。,(6) 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根据国家制定的重大危险源标准和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法规,对所属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建

10、立场内应急计划,并对全厂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的教育与训练;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的专业培训; 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上交详细描述危险源状况的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工程或项目必须在其投入运行前提交有关安全评价报告)。,(7) 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属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监察管理的同时,应研究和制定适合行业特点的重大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如安全工程措施、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危险评价方法等),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8) 各级工会充分行使群众监督权力,发动职工群众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的安全生产。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

11、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工人有权力充分了解工作中潜在的危险性,并接受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反应培训。,我国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的工业设施(重大危险源)。 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害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害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源。,国外标准介绍 1976 1979 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ACMH) 1982塞韦索法令 1996 Council Directive 96/82/EC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Council

12、Act(88)84 1992 美国 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标准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 预防化学泄漏事故的风险管理程序(RMP) 1996 澳大利亚 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国际劳工组织认为 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任何标准一览表都必须是明确的和毫不含糊的,以便使雇主能迅速地鉴别出他控制下的哪些设施是在这个标准定义的范围内。 标准的定义需要根据经验和对危险物质了解的不断加深进行修改。,我国重大危险辨识标准 参考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的发生规律,以及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

13、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试点的情况,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提出了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14、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

15、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

16、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a)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1:,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b)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2: 表2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c)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3: 表3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d)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4: 表4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4.2.2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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