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上传人:012****78 文档编号:141949946 上传时间:2020-08-14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0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临沧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作者: 日期: 临沧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临沧市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南省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2.户籍在临沧市的社会人员。3.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市)户

2、籍人员。4.工作单位在临沧市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临沧市,但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市)生源学生)。(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

3、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1.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4、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

5、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二、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高

6、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5月18日期间的7:00-24:00。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请查询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通知(公告)。(二)报名网址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

7、教学科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三)认定机构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临沧市教育局认定。(四)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五)其他注意事项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申请人

8、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1日上班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确认,确认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下述8项基本材料具体如何准备请参看附件二:临沧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一)身份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在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

9、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要求:(1)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沧市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属党委公章;2 单位不属于上述第项的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工作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3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

10、8、9项还需加盖临沧市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2)申请人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临沧市的,需提供临沧市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1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2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居住证颁发机构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3)在滇西科技师范学

11、院就读的在校生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学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或二级学院党总支加盖公章。2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研究生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四)学历证明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3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4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

12、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6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 1.对于申请

13、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八)居住证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沧市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临沧市,持有临沧市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九)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十)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户籍在本市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