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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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指引 作者: 日期: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 服务指引西樵国土管理所行政审批项目及办事程序 2006年3月序号审批事项审批类别办事程序申报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区局规定)收费标准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初审1 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2. 一书四方案(原件)3. 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原件)4. 土地权属证明(若属农村集体土地,须附集体土地所有证)(复印件)5.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说明(原件)6. 项目用地须提交用地预审意见及预审相关文件(复印件)7. 项目用地须

2、提交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8. 所涉及的林业、水利等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或批准材料(复印件)9. 申请者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代码、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地理位置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及用地红线图(原件,盖国土所、规划建设办、被用地单位印章)11. 需要调整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拟定规划调整方案,组织召开规划调整听证会,并形成听证材料(复印件)12.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备注:如需报佛山市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四份,如需报广东省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六份,如需报国

3、务院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八份)20个工作日按南府200335号文件收费2农用地转用初审1 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2. 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原件)3. 一书四方案(原件)4. 土地权属证明(若属农村集体用地,须附集体土地所有证)(复印件)5. 单独选址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压占矿床报告(原件)6.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说明(原件)7. 项目用地须提交用地预审意见及预审相关文件(复印件)8. 地块连片五公顷以上的,要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9. 项目用地须提交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4、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0. 所涉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或批准材料(复印件)11. 申请者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代码、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1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地理位置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及用地红线图(原件,盖国土所、规划建设办、被用地单位印章)13. 需要调整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材料。(复印件)14.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备注:如需报佛山市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四份,如需报广东省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六份,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八份)20个工作日按南府200335号文件收费

5、序号审批事项审批类别办事程序申报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区局规定)收费标准3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初审1 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2. 建设用地申请表(单独选址用)(原件)3. 征为国有土地的请示(原件)4. 一书四方案(原件)5.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压占矿床报告(原件)6. 项目用地须提交用地预审意见及预审相关文件(复印件)7. 项目用地须提交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8. 所涉及的林业、水利等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或批准材料(复印件)9. 地块连片五公顷以上的,要附土地勘测定界

6、技术报告书(原件)10. 预存款证明材料(原件)11. 征地听证材料12. 申请者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代码、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13. 土地权属证明(若属农村集体用地,须附集体土地所有证)(复印件)14.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说明及相关补偿确认材料(原件)1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地理位置图(原件,盖国土所章)及用地红线图(原件,盖国土所、规划建设办、被用地单位印章)16. 需要调整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拟定规划调整方案,组织召开规划调整听证会,并形成听证材料(复印件)17.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备注:如需

7、报佛山市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四份,如需报广东省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六份,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八份)20个工作日按南府200335号文件收费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1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请示文件(原件)3. 法人代表材料、个人身份证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4.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原件)5.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6. 用地红线图(原件)7. 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8. 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9. 1:1

8、0000地理位置图(原件)10. 需要调整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拟定规划调整方案,组织召开规划调整听证会,并形成听证材料(复印件)11.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备注:如需报佛山市预审的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如需报广东省预审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四份,如需报国务院预审的以上材料各一式六份)20个工作日不收费序号审批事项审批类别办事程序申报提交材料承诺时限 (区局规定)收费标准5划拨土地使用权初审1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 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1份)2.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立

9、项批文(如不涉及建设项目变更可不立项,改变用途要重新立项)(复印件1份)4. 原土地使用权凭证(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正本、复印件1份,房产证复印件1份)(属改变用途等变更用地情况的情形)5.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6. 土地房产权属调查表(原件1份)7. 所涉及的环保等部门的意见8. 用地单位和被用地单位的法人证明(复印件1份)(单位的要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企业代码证复印件1份、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9. 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1份、盖国土所章)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1份、盖国土所章)11. 地理位置图(原件1份、盖国土所章,比例尺1:10000)

10、,所属地块有级差的必须附级差图(原件1份、盖国土所章,比例尺1:1000)12. 用地红线图(原件2份:比例尺1:5001000,划出用地范围,标明界址点坐标,用地范围红线上要加盖用地单位、被用地单位、国土所、规划建设办印章)13.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10个工作日按南府200335和南府2003136号文件收费6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初审1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 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1份)2.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3. 原土地使用权凭证(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1份)(属改

11、变用途等变更用地情况的情形)4.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6. 所涉及的环保等其他部门的意见7. 用地单位和被用地单位的法人证明(复印件1份)(单位的要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企业代码证复印件1份、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1份、盖章)9. 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1份、盖章)10. 地理位置图(原件1份、盖章,比例尺1:10000),所属地块有级差的必须附级差图(原件1份、盖章,比例尺1:1000)11. 用地红线图(原件2份:比例尺1:5001000,划出用地范围,标明界址点坐标,用地范围红线上要加

12、盖用地单位、被用地单位、国土所、规划建设办印章)12.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20个工作日按南府200335和南府2003136号文件收费7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新建用地所需材料初审1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 上级部门审批(1)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核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1份)(3)村委会、村小组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4)地理位置图(原件1份)(5)农村宅基地红线图(原件2份)(6)拆迁协议书(原件1份)。属拆迁回迁用地的必须提供(7)原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属改

13、建、迁建的必须提供(8)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20个工作日免费序号审批事项审批类别办事程序申报提交材料承诺时限 (区局规定)收费标准8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补办用地所需材料初审1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 上级部门审批(1)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补办换领许可证申请表、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1份)(3)村委会、村小组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4)原镇(区)的建设用地审批材料(原件1份),须经村民小组、村委会、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同意(5)地理位置图(原件1份)(6)农村宅基地红线图(原件2份)(7)户籍迁移证明(原件1份),申请人为“原本村村民”的必须提供(8)华侨、港澳同胞用地证明(原件1份),申请人“华侨、港澳同胞”必须提供区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9)拆迁协议书(原件1份)。属拆迁回迁用地的必须提供(10)原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属改建、迁建的必须提供(11)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20个工作日免费9临时用地初审1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收件2 国土所调查员调查、复核、登记3 所长初审4 报有审批权的 上级部门审批1. 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1份)2.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立项批文(如不涉及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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