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桂林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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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作者: 日期:文件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市青联发200913号关于印发农业银行桂林分行扶持桂林青年创业信贷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团委,各县监管办事处: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市农村青年自主创业,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继续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作贡献,根据共青团桂林市委、桂林银监分局关于实施“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通知(市青联发20098号)文件精神,共青团桂林市委、桂林银监分局、农业银行桂林分行三家单位经研究决定,就在全市实施“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达成协议,并签署合作协议书。现将农业银行桂林分行扶持桂

2、林青年创业信贷实施办法(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与对方合作单位及农业银行各县支行进行联系,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地范围内全面深入实施“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一、工作目标2009年启动实施,计划在3年内,努力实现农业银行各县支行为桂林各县青年提供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0%的低息创业贷款(普通商业贷款利率一般上浮30%),给全市农村城镇青年创业提供金融扶持。二、工作原则1坚持遵守国家信贷政策,确保金融安全。贯彻央行相关政策,既有效支持青年诚信创业,又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2坚持创新服务、优先服务、高效服务。通过加强青年信用建设,构建诚信青年创业信用平台,创

3、新担保方式和服务手段,建立“青年创业绿色通道”。3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协商、密切配合、合作共赢。三、贷款申请和审批程序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自愿向所在村(社区)团组织、乡镇团委或团县委申报,填写桂林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附件2),填写后统一交至各乡镇(街道)团组织。推荐: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进行调查了解后,进行初步筛选、审核,签署意见后择优推荐给农业银行各网点(包括乡镇网点)。审核:农业银行各网点对团组织推荐的拟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创业

4、项目、贷款额度和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或者根据拟借款人抵押、质押所值金额,核定其贷款额度并签署意见。放贷:农业银行各网点对通过审核的拟借款人发放“惠农卡”,发放贷款,并按规定进行贷后管理。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研究和部署落实,并有2009年8月20日前,做好各地具体实施方案,上报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认真负责,相互配合。下发实施方案之后,各县(区)团委要主动与当地银监部门和农业银行进行沟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行定期沟通、季度例会、点上调研等工作制度,

5、在工作过程中,各县(区)团委要建立信贷工作台帐,形成记录,切实把青年创业信贷工作做实。(三)加强督查,表彰先进。各级团组织,各级银监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查工作,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总结经验、提炼工作模式。项目启动后,各县(区)监管办事处每季度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报“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组将不定期对各地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得好的县(区)、乡镇基层单位以及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推诿、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优资格。(四)营造氛围,争取支持。各级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

6、持计划”,特别是大力表彰和宣传通过本计划贷款实现创业和事业发展的青年典型,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的就业、创业观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敢创业、会创业、诚信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团委对本县的创业青年典型要积极上报至桂林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八桂路1号,共青团桂林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邮编:541001,联系人:吴庆华、吴勋,联系电话:0773-2883159,电子邮箱:)。 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 2009年7月21日主题词:扶持 信贷 实施办法 通知报:市委、市政府、团广西区委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1日印发(共印50份)附件

7、1: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青年创业贷款扶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2009年7月签订的桂林市青年创业贷款扶持计划合作协议,根据现行信贷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青年创业贷款是指贷款人对优秀青年、诚信青年积极创业并具有一定抗风险能力而发放的贷款。贷款人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辖内的具有贷款功能的机构。第三条 发放青年创业贷款应遵循本人自愿申请团组织审核推荐,银行自主调查、审查、审批的原则。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

8、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家庭成员有也可)和创业意愿、创业项目的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青年。接受了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优先考虑。第五条 贷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本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合伙经营所需的中短期流动资金。第六条 申请青年创业贷款具备的条件:(一)农户贷款(含农户小额贷款)的条件:a、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在当地由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从事种植业的,须有1年(含)以上的种植经验,且必须拥有可持续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可耕

9、种的土地;从事养殖业的,须有1年(含)以上的养殖经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c、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d、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需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证件。e、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经营规模与经营能力相适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及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f、信用评级为一般级以上。g、品行良好,在农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在贷款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或银行卡账户(农户小额贷款应持有惠农卡),意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和结算监督。h、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符合信用

10、贷款条件的或有权核批行同意采用信用方式的除外。i、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城镇青年生产经营贷款的条件:a、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在当地由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b、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合伙企业合伙人须提供合伙协议,承包租赁企业承保人或承租人须提供承包租赁协议。c、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d、贷款用途明确、合法。e、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知识,以及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f、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并提供具有还款能力的相关

11、证明资料。g、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个人信用评级必须达到AA级及以上;信用方式的,借款人个人信用评级必须达到AA级及以上。h、借款人及配偶(或自然人保证担保人及其配偶、或合伙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况:申请贷款时存在到期未还的金融债务,包括逾期贷款、信用卡恶意透支等。申请贷款时最近一年内存在连续3期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客户信用记录所记载的信用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客户应提供相应金融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i、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小企业贷款的条件a、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设备先进,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

12、性。b、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c、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d、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从事特种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e、在农业银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f、销售回笼好,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意愿强,能够按期偿还本息。g、主要管理人员具有1年以上从业经验;企业盈利,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信用评级测评计分表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h、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和欠息;企业主要投资人和管理人

13、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i、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禁止对以下小企业办理信贷业务:a、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投资人、管理人员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以及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的。b、财务管理混乱、有严重偷漏税行为的。c、生产技术落后、严重污染环境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d、大中型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恶化、规模缩小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贷款方式第七条 贷款额度:(一)农户小额贷款额度:0.3万元5万元(二)农户贷款额度:1万元200万元(三)城镇青年生产经营贷款额度:5万元1000万元(四)小企业贷款额度:10万元500万元第八条 贷款期限:青

14、年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但农户小额贷款最长可达5年。具体还款期限依据所经营的项目,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第九条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上浮幅度一般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0。第十条 贷款方式:可采取“公司+青年”、“公司+基地+青年”、“公司+协会+青年”、“基地+青年”及公务员担保、多户联保、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但小企业贷款目前须采用有效资产抵押方式。对农户小额贷款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可发放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信用贷款,可采取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农户小额贷款还可以一次授信,自主办理借款还款手续。第四章 贷款的申请、调查、审查与审批第十一条 贷款申请:由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自愿向所在地团组织申报,并填写桂林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交至各乡镇团委,经调查审核后报县(城区)团委,并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书:主要包括借款用途、金额、经营方式、效益预测及还款来源、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农户贷款(农户小额贷款需惠农卡)还需户口簿,城镇青年申请生产经营贷款和小企业贷款还需持有权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属行业准入管制的还需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小企业贷款还需经人民银行核发贷款卡。(三)借款人自筹资金的证明文件。(四)乡镇以上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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