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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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调解讲座-11.8 作者: 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讲座主讲人:朱明星 水口司法所 所长一、人民调解概述1、 2010年8月28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当下调解类型(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

2、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行政调解同人民调解一样,属于诉讼外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对当事人均应具有约束力。(3)诉讼调解诉讼调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根据自愿的原则,对争议的民事权益和法律关系,通过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以解决双方民事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3、人民调解原则(1)自愿平等原则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享有充分的意思自治,不受任何强迫、歧视。(2)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原则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的主要依据。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当

3、事人有权自行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因此,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这里的权利,既包括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也包括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纠纷,要求救济的程序权利。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但并不是唯一机制。人民调解不能代替仲裁、行政和司法等解决纠纷的机制,也不是这些机制的前置程序或必经程序。调解的进行以纠纷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调解的启动、实施以及协议的达成等都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说服劝解,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但接受与否仍取决于当事人。当事人不

4、接受调解、对调解协议反悔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加以阻止、妨碍。二、人民调解组织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构成村(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

5、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2、人民调解员(1)人民调解员的构成人民调解员包括经推选产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民调解员两类。(2)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3)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应当做到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文明调解、廉洁自律,保护当事人秘密、尊重当事人权利。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偏袒一方当事人,侮辱当事人,

6、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及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情形的,由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三、人民调解程序1、受理(1)受理方式 一是申请受理,即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用口头或书面材料要求调解委员会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主动受理,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群众反映,有关单位部门转告、纠纷信息员报告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民间纠纷大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登门调解。三是移交受理,即已告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的矛盾纠纷,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认为更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在征得通过当事人同意后,移交当地

7、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应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受理:A、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B、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审判的;C、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D、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F、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2)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属或者邻里、同事也可以代为申请。2、调解准备(1)确定调解员(2)调查纠纷情况(3)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4)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3、进行调解(1)各方当事人陈述和出示证据(2)调解员明法析理(3)说服劝导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4、调解结束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

8、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对于调解后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根据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申请人民政府处理,或申请行政主管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应主动配合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做好当事人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四、人民调解卷宗材料范本及制作技巧(1)一案一档(2)材料应有:调解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笔录(对于指定调解的应当有案件来源记录)、调查笔录或者谈话记录、证据材料、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或者调解意见书等。(3)卷宗顺序:卷宗封面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

9、-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证据材料。1.调解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张运宝,男,46岁,汉族,农民,住来安县水口镇X村X组55号。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2012年5月8日,我与邻居刘流因琐事吵起架来,后他用棍子将我头部打伤。为此我花去医疗费500元。 请求水口镇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我们的纠纷进行调解,让刘流赔偿我全部的医疗费500元,并向我赔礼道歉。 特申请水口镇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申请人(签名) 张运宝 日期2012年5月18日2.调查笔录(范文)调查笔录时间:200年4月10日 地点:来安县新安镇刘村53号事由:张三与李四人身

10、损害赔偿纠纷 参加人:牛小五被调查人:牛五,男,66岁,住来安县新安镇刘村53号。 笔录:调解员王明问:您好,我是来安县新安镇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今天来是想了解一下我们正在调解的张三与李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情况,请您予以配合。被调查人牛五答:好的。问:2004年4月9日张三与李四吵架的全过程您都看到了么?答:看到了。问:您说一下经过。答: 问: 答: 问: 答: 问:我们都了解了,谢谢您配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被调查人(签名) 牛五 调解员(签名) 王明 参加人(签名) 牛小五 记录人(签名) 赵亮 3.调解笔录(范文)调解笔录时 间:2004年4月10日 地 点来安县新安镇刘村

11、人民调解委员会事 由:张三与李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参加人: 牛五、牛小五当事人:张三,男,44岁,汉族,农民,住来安县新安镇刘村55号。李四,男,50岁,满族,农民,和平镇富裕饲料厂工人。 笔录:调解员王明问:李四,我是来安县新安镇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2004年4月10日,张三申请我调委会就你与张三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你同意调解么?李四答:同意。问:告知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宣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张三答: 李四答: 问:就你们双方的纠纷,根据*法中第*条第*款,调委会提出如下调解意见: 。你们双方有何意见?张三答: 问: 李四答: 问:调解协议已经达成,现在我宣读调解

12、笔录,请当事人、参加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当事人(签名) 张三 李四 调解员(签名) 王明 参加人(签名) 牛五 牛小五 记录人(签名) 赵亮 4.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新安刘调字第7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张三,男,44岁,汉族,农民,住来安县新安镇刘村55号。 李四,男,50岁,满族,农民,新安镇富裕饲料厂工人。 纠纷简要情况:2004年4月9日,张三与李四因琐事吵起架来,后李四用棍子将张三头部打伤。张三请求李四赔偿全部的医疗费500元并赔礼道歉。 经调解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四同意赔偿全部的医

13、疗费500元并向张三赔礼道歉。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李四已经在达成调解协议时向张三赔礼道歉,并将于2004年4月15日将全部的医疗费500元送至张三家中。 本协议一式 3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张三 李四 调解员(签名)王明 调解委员会印章年月日5.回访记录(范文)当事人张 三 调解协议编号 新安刘调字第7号回访事由 张三与李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回访时间2004年4月16日回访情况:王明问:今天来回访是要了解你与李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所达成协议的履行情况。李四是否已将500元医疗费如数给你了?张三答:昨天他来我家给了500元。问:你对我们的调解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么?答: 问:有没有其他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迹象?答: 问:(如果协议没有履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判决情况?答: 回访人(签名)张 三 2004 年4 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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