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的机构设置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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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一、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构成 二、从公司组织机构谈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一、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构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体现公司的组织意志,从事经营与管理职能的机构。 按照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由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部分组成。 (一)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二)执行机构董事会和经理 (三)监督机构监事会,(一)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股东大会的类别 3、股东大会的职权 4、股东大会的决议,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的权利包括: 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利润的分配请求权; 公司终止后对

2、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权; 对公司股份的转让权; 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 对董事的选举权和渎职的起诉权及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和监察权等等。 股东的义务包括: 遵守公司的章程、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以及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等。,2、股东大会的类别,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议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 (1)股东年会 股东年会是指每年必须至少召开1次的全体股东会议,且应于每会计年度终结后一定时期内召开。 股东年会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年会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工

3、作报告;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股利分配方案以及亏损的弥补方案;决议公司债的发行;讨论公司股本的增减;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会和(或)监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或)清算等;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2)股东临时会 公司除每年必须召开1次股东年会以外,当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临时会: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 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时; 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召开股东临时会,也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各股东

4、,且股东临时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3、股东大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和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决议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决议是否发行公司债; (7)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8)修改公司章程。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召开一般都会通过一些决议,这些决议又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之分。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

5、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不论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通过时都按每1股份有1票表决权计数表决(一股一票),且是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股东不出席或不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就自动丧失其表决权。 为了防止大股东对对公司的控制,有些国家对大股东的投票表决权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即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权,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

6、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累积投票权制度的意义在于限制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控制与操纵,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累积投票权是任意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即公司可以采用累积投票权制度,也可以不采用该制度,是否采用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或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二)执行机构董事会和经理,1、董事会的组建 2、董事会的职权 3、经理,1、董事会的组建,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权力机关,也是最高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决定公

7、司长期战略,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监督和评价公司管理工作,以及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是由所有董事组成的一个领导集体。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公司董事的人数,应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人数应为3人至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为5至19人,一般须是单数。具体董事人数应据公司规模、管理的层次与幅度,由股东大会讨论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董事人数缺额达1/3时,应召开股东会临时予以补选。 董事的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但可连任。董事的具体任

8、期,须在公司章程中订明。,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内部董事又称执行董事,主要指担任董事的本公司管理人员。 外部董事亦称非执行董事,指不是本公司职工的董事,包括不参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外股东和股东大会决议聘任的非股东的专家、学者等。 外部董事又包括独立董事和灰色董事。 独立董事是与公司无任何实质性联系、不受经营者控制的外部董事,他们主要是来自银行、法律、财务和商务等方面的专家。 所谓灰色董事,是那些除了董事关系外与公司还有其他联系的外部董事。,公司董事分类,学者见解:引入外部董事的作用,引入 外部 董事,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实现企业董事会集体决策,实现董事会监督和管理经理层,我国

9、的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严重的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的现象。大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居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公司决策权完全掌握在控般股东手里,董事会实际上听命于控股股东、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在2001年证监会发布规定,要求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体现在两面:一是独立于大股东,成为中小股东利益的捍卫者;二是独立于经营者,成为全体股东利益的捍卫者。,我国独立董事存在的问题,独立董事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不听、不看、不说,郑百文公司独立董事陆家豪的经历,独立董事:我想说不,可是不行,伊利公司独立董事俞

10、伯伟遭罢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被大打折扣的原因: 一是独立董事的任免权仍掌握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政府主管部门手中。 二是因为一些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董事时只注重其名望和影响,以此来提高其知名度,而并不关心独立董事本来的职责。,2、董事会的职权,(1)董事会的职权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方案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11、、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的其他职权。,业务执行,经营决策,(2)董事长的职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由519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代表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对内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主席。 董事长的职权是:(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和职权范围内的文件。(4)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3、经理,经理是对内具体掌管和处理公司事务,对外可以在董事会授

12、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商务活动的业务执行机构。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须设立经理1人,副经理若干人。 经理的职权可分为两种:一是经营管理权,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是代理权,即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以公司的名义从事商务活动。,我国公司法第50条和119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所行使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支持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

13、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有着明显的分工: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功,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分工,本质上是控制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这种职能分工有利于董事会对经理人的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但也存在着由于权力的相互制约而造成的公司运转不灵的问题。,传统的“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公司体制,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存在的信息传递时滞和沟通障碍、决策成本的增加,已经严重影响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让经理人拥

14、有更多自主决策的权力。因此,一些企业开始对传统的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变革。CEO就是这种变革的产物之一。 新型的首席执行官(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是在一个企业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级管理人员,又称作行政总裁。CEO制度实质上是将董事会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经理手中。,思考,董事长、总裁与CEO的区别?,(三)企业监督机构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监察机关。它代表股东,通过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工作的监督,保证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终实现。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公司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

15、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为了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1、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一元结构和两元结构公司,在欧美许多国家的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要设监事会的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 不要求设立监事会的公司,通常称为一元结构;要

16、求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称为二元结构。,一元结构,英美的公司属于一元结构。 在采取一元结构的公司中,公司的权力集中于董事会。依据美国的公司法,非上市公司的管理中心在董事会,董事会也可以将权力授予以总裁为代表的公司的管理者,而股东的实际权力十分有限。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的管理事务交由总裁或首席执行官负责,董事会则退到幕后,出现了“经理阶层权力中心主义”。,二元结构,在大陆法系中,一般要求设立监事会。 如法国公司法中,公司可以采取一元结构,也可以采取二元结构;采取二元结构的公司,监事会的成员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德国的公司法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而且其成员一半以上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一部分由职工推选,但监事会主席必须由股东选举的监事担任,并可以有两票的投票权。,在采取二元结构的公司中,监事会都有较高的地位,公司的监事会虽然不直接管理公司业务,通常情况下也不得代表公司,但它有权任命董事会成员,有权监督董事会的管理工作,有权决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有权在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批准公司活动,而且在公司董事会不能召集股东大会时,有权召集股东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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