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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配电箱标准化实施导则(试行)配电箱标准化实施导则(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 3 第三章配电箱内部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4 第四章购置或加工要求.7 第五章安装及验收.8 第六章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0 第七章附则.11 2 配电箱标准化实施导则(试行)配电箱标准化实施导则(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总总总总则则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进一步提 高用电安全管理绩效,确保生产、施工现场(含办公区、生活区) 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依据用电安全 导则 (GB/T 13869-2008)及施工现
2、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的标 准化实施与管理。制造基地参考执行。 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 基本要求 生产、施工现场用电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220/380V 三相 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配电箱分类及适用范围 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原则,分级设 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专用配电箱。现场一般配电分级规律顺 序为: 变电站低压总配电柜为一级配电
3、、 区域配电箱为二级配电、 3 局部分配电箱和专用配电箱为三级配电、移动箱或专用负荷的就 地控制箱为末级开关箱。 配电箱一般情况下分为箱式变电站、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 箱及开关箱。 1、箱式变电站是指厂区接入的1k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及各分 路负荷所使用的变电站,除制造基地外,执行项目一般不涉及。 2、二级配电箱是指箱式变电站/低压配电盘各分路负荷开关 以下的区域,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 3、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含移动式配电箱)是指末级配电 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电源控制装置。 4、电气设备专用开关箱是是集中、切换、分配电能的设备。 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配电箱箱体规格
4、要求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 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各级配电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 铁板的厚度应为 1.22.0mm, 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 处理。 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各级配电箱必须安装二层保护门,且外层门与二层 门门锁使用同一钥匙开启。所有配电箱的二层门在隔离刀闸部位 开长圆孔,并且加装胶圈和有机玻璃,以便在不打开二层门的情 4 况下可观察到隔离刀闸的刀口位置;开关操作把手和试验按钮及 插座必须在二层门上露出且与二层门在同一平面上,在二层门上 开孔要与设备大小合适。 第七条第七条
5、第七条第七条配电箱均为下进线,进线口的宽度不得小于 100mm 且需加装防割保护垫,配电箱支架四脚焊接 100mm 见方的钢板, 以使配电箱安装落地稳固。配电箱支架横向角钢安装位置要求与 箱体下部进出线孔在一条垂直线上,用于绑扎固定进出线电缆或 电缆管。 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各级配电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 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 PE 线端子板与 PE 线做电气连接, 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需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 做电气连接(可加装透明塑料管)。 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配电箱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数量、尺寸相适应, 具体规格要求及内部开关布置见附录 1。 第第
6、第第三三三三章章章章配电箱内部电器安全技术要求配电箱内部电器安全技术要求配电箱内部电器安全技术要求配电箱内部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配电箱内部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 PE 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 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 N 线必须通过 N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须通过 PE 线端子板连接。 5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所有配电箱内部配线使用 BVR 多股软铜导线,接 头挂锡并使用接线端子;所有配电箱内应固定设置工作零线(铜 铝材质)和保护零线(铜铝钢材质)母排或端子排,其导体截面 均应满足相
7、关规范的要求;工作零线固定应使用绝缘子,与箱体 绝缘;保护零线固定可以直接螺接或焊接在配电箱的箱体上;工 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母排上需预置 4 到 6 个孔并配齐螺栓,孔径与 螺栓规格应与电源电缆和负荷电缆相适应;采用钢材质时均应热 镀锌。接零接地要分开设置。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所有箱体内配线需按照面对箱体从左往右相序 为黄、绿、红排列,工作零线为黑色 BVR 软线,保护零线选用 BVR 黄绿双色软线,而且要根据内部所配置的电器元件额定电流选择 导线的截面。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各级配电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必须可靠完好,应 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所有
8、电器元件 必须确保电气安全距离,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不得歪 斜和松动,布置合理美观。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配电箱内的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电源回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 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分路熔断器。当总漏 6 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时,可不设总断路 器和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 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 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 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
9、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 分断点, 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 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熔断器应选择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 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6、电器元件应选用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1、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 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 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 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7 2、供电系统中最后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
10、流不 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3、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 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不应大于 0.1s。 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 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5、各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 荷的相数与线数一致。 第第第第四四四四章章章章购置或加工要求购置或加工要求购置或加工要求购置或加工要求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各级配电箱箱体、箱内电器配件等原则上由各事 业部统一组织采购,配电箱体也可由分包商按照本导则第二章、 第三章及附录 1 的要求进行
11、加工制作或改造。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箱内电器配件等需采购正式厂家的产品,生产厂 家应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有效的合格证书及相关的安装图纸等 有关文件,厂家所提供的产品上应有质量认证标志,确保产品的 质量。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配电箱箱体、箱内电器配件等到达现场后,应进 行检验, 核对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外观、型号、规格、数量与 8 要求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如有问题及时要求更换或 补充。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如有必要,可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箱内电器配件 样品送交试验单位做试验,如不合格应予以更换。试验单位应出 具试验报告由项目部提交上级采购部门存档。 第
12、第第第五五五五章章章章安装及验收安装及验收安装及验收安装及验收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配电箱安装要求 1、固定式各级配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1.4 1.6m;移动式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 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1.6m。 2、所有配电箱的二层门开关露出二层门的下方要有统一的 标识框,用以插入负荷标签。 3、所有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 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环境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到外来物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 烤场所,否则应予以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4、配电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
13、动连接。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 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别配电。 9 6、二级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区域性负荷附近,三级配电箱 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局部区域,分配电箱与专用 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专用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 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7、电气设备专用开关箱应设置的范围(包括分包商自带用 电设备): (1)对重要用电设备应在就地单独设置电气设备专用开关 箱,如大、中型电动起重机械、外用施工电梯、烟塔电力提升装 置等的动力电源。 (2)具有正、反转功能,且用电设备就地控制箱内的电源 操作开关与接触器等带电体未隔离(易发生触
14、电或电弧灼伤危 险)的,如卷扬机、物料提升机、电动提升吊蓝、钢筋加工机械、 混凝土搅拌机、卷板机等用电设备的低压动力电源。 (3)用电设备与三级开关箱分路负荷开关的一次侧电源线 长度大于 5m 的。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配电箱验收要求 1、各级配电箱在使用前需按照“安装前”、“首次送电前” 2 个环节实施验收,供电维护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一级、 二级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送电投入使用。见附表。 10 2、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包括新购置或者从其它现场调配的 配电箱,必须对箱体和电器配件全部进行检查(检修)并确认合 格后方可使用。 第第第第六六六六章章章章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当电源(220/380V电源)从其他单位管理的变 压器/低压配电盘分路负荷开关接引时,项目部应建立、保存二 级配电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第第第第二十二二十二二十二二十二条条条条 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的内容(不限于): 1、临时用电专业组织设计(如有); 2、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签证; 3、低压配电盘(分路负荷开关)至各二级配电箱TN-S电气 系统接线图; 4、 二级配电箱平面布置图 (标明配电箱的分布位置和编号) ; 5、二级配电箱(各分路负荷开关)至各三级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