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0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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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020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XX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举全县之力,举全民之智,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突出问题,作为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进一步做好秸秆转化利用增值大文章,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目标任务实行全镇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 秋

2、季禁烧期为202X年10月1日至202X年4月30日,其中10月1日-11月30日为重点禁烧时段。 大力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确保全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形成以秸秆还田为主,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确保实现秋季禁烧期“零火点”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一)综合利用措施1.科学做好秸秆还田。 立足本村农机具和农机手,科学调配、统筹使用。 各村根据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将所需农机类型、数量核定落实到村到组,对缺额部分,及时报告镇,与县农机部门联系或与外地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商洽,调配到位。 镇农机站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及农机手管理等工作。 对不符合作业

3、要求的,要引导鼓励农机手更新或购买符合要求的配置,并给予适当叠加补贴(叠加补贴方式和标准另文规定)。 农机手要签订承诺书确保低茬收割粉碎均匀抛洒还田,对未达作业要求或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一经发现,禁止作业,并处罚包组村干部5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包村镇干部300元。 在重点禁烧时段,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合理调配水源,保障免耕直播、秸秆腐熟等技术需求和秸秆离田需要,着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2.建立健全收储体系。 各村要合理设立临时堆场,确保农作物秸秆统一集中堆放。 原则上原每小村设2个,面积不超过5亩。 严禁在河边、渠边、沟边、塘边、路边及饮用水源地附近堆放、抛撒秸秆,切实防止次生

4、污染,杜绝安全隐患。 3.全面开展技术服务。 要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创新耕作方式,调整种植方法,逐步推广免耕直播技术,在条件适宜的村要逐步扩大面积。 鼓励农民实行休耕轮作。 镇农机站要加强对粉碎还田、灭茬还田、机械深翻等技术指导。 统筹各村所需农机的跨区域调配,分区域设立外来作业农机接待站,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4.大力推进结构调整。 各村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大力发展稻田综合养殖、粮改经、粮改饲,旱作区要大力推广间套种,要积极调整传统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蔬菜等经济作物。 要根据当地养殖业发展情况,适度发展饲料粮牧草等。 5.引导扶持“五化”利用鼓励支持秸秆能源化、原

5、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 加快推进秸秆气化或秸秆沼气工程建设。 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一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 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秸秆颗粒燃料、秸秆燃料棒等秸秆加工领域,发展秸秆燃料替代燃煤。 (二)禁烧管理措施1.严格落实责任。 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职工包户的包保责任制。 由班子成员牵头分别成立10个驻村工作组,全天候负责所联系村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各村(居)“两委”及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与镇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全体镇村干部向镇党委签订承诺书。 镇直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6、与所包保村实行责任捆绑,切实履行重点禁烧时段的包保责任。 2.营造舆论氛围。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明白纸、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 每村至少要有一辆宣传巡逻车,进行全天候宣传,也可利用电瓶车摩托车组队宣传。 镇结合计生、社保信息建立村民通讯信息库,利用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将禁烧工作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镇村干部要采取一对 一、面对面的方式,到组到户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并与农户签订承诺书,村要制定村规民约。 镇各中小学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打亲情电话等活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奠定舆论基础。 3利用技防措施。 镇利用

7、蓝天卫士互联网监控平台,确保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调集人员赴现场依法查处。 4.加强监管巡查。 镇成立2个由主要领导带队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村全面督查,包括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镇。 包村镇干部和村“两委”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 各村要成立应急小分队(流动灭火队),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及交通工具,发现火点及时扑灭。 合理设置监测点,每个监测点要有1名村干部,至少1-2名聘用人员,每村聘用人员不少于5人,负责盯田主、盯田块、盯机械,做到边收割边收储边翻犁。 5.加大执法力度。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违法

8、行为,由县环境保护局委托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对第一个焚烧火点,严查重罚;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成立由公安、消防和志愿者等组成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对重点地区、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 四、资金保障 1、奖补资金。 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奖补政策,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 其中省级奖补70%,市级奖补10%,县级配套20%。 根据镇统计站掌握的各村农作物面积结算。 2、整合资金。 镇农业办。 农机站等涉农部门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9、同时对已到位的专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整合,倾斜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使用资金的对象和经营主体要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挂钩。 3、财政补贴。 县级财政在配套省、市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安排240万元用于村级堆场建设补贴,镇里也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禁烧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误餐补助等经费支出。 4、资金的使用。 各行政村根据本村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际确定奖补资金对象。 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规定,要完全按照文件要求与农经站做好对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五、考核奖惩(一)奖补资金考核被省、市、县以上通报认定有火点的村,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已下拨村资金予以追缴。 (二)保证金考核实行履责保

10、证金制度。 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交纳1000元;镇联系班子人员和包村点长交纳2000元,其他镇干部交纳15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交纳2000元,其他村干部交纳1000元。 所有保证金必须在10月1日前交纳到位,驻村工作组负责收取交农经站统一保存。 对第一个火点所在的村或被卫星拍照到着火点的扣除镇工作组成员、镇直包保单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包组责任人全部保证金;其他每出现1个火点分别扣除上述相关责任人50%的保证金,扣完为止。 对完成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退还保证金并给予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等额资金奖励。 (三)责任追究严惩重处第一把火,对每村第一把火分别处罚农户3000元,包组村干部30

11、00元,村书记、主任3000元,禁烧工作组3000元;正常督查发现火点每处每户处罚不低于2000元,包组村干部1000元。 对全镇境内被国家卫星、省、市、县督查发现的火点所在村经济处罚,按第一把火处理兑现。 同时镇干部按县规定处理,村书记、主任、包组村干部一律撤职。 各村涉及的处罚款由村总支书记、包组村干部配合执法组负责追缴到位,属镇工作人员由工作组长追缴到位。 (四)综合考评禁烧重点时段结束后,镇结合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对村和镇直单位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村两委干部每人 800、 600、400元的奖励;对最后一名的村给予5000元的处罚,由村干部、工作组、镇直包保单位负责人共同承担,在明年午季禁烧大会上兑现。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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