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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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城我区城市燃气安全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届进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安全、合法合规使用液化气”为工作重点,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区部署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专项整治,健全、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液化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特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液化气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的行为,规范液化气企业的经营行为,推进燃气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

2、净化本区燃气市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架构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建管委主任为副组长、公安公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街镇分管领导组成的XX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建管委,具体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一)针对用户端,严格把控用气条件。 开展居民用户端和工商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二)针对区域内的液化气经营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重点查处企业向非法

3、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重点查处企业对自有产权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重点查处企业未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 (三)针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液化气行为,重点整治非法经营的源头,严厉打击由外省市入境的非法经营液化气对象;打击本区域内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灌、充装液化气等行为。 四、职责分工(一)区建管委牵头我区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园区)推进相关工作;对从事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予以查处,并对涉事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处臵;规范正规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确保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区公安分局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在本市周边道口拦截查处涉嫌从事跨省市非法经营液

4、化气违法行为的车辆;对涉嫌违法运输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对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液化气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对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对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对违反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当事人进行查处。 (四)区交通委对危险货

5、物运输车辆信息进行跟踪,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区域内液化气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依法查处危险品运输违法行为。 (五)区市场监督局依法核发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充装、检验液化气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案液化气气瓶的充装、检验单位进行查处。 (六)区安监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区网格化中心:负责指导各街镇中心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液化气日常排查全覆盖;建立健全并落实对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的巡防、发现和上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灌装和存储液化石油气的巡查力度,确保液

6、化气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常态,有效消除区内液化气安全隐患。 (八)区新闻传媒中心通过传媒平台,做好燃气安全生产、使用的宣传工作,普及不正确使用燃气以及使用黑气等行为的危害,营造一个“燃气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良好氛围。 (九)区法制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和政策解释;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十)各街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布臵、协调辖区内的液化气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村、居及网格化的工作力量,切实做好排查工作;配合燃气、公安等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法倒灌、兜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和查处;配合区级管理部门,做

7、好非居用户的安全用气联合检查工作;做好对燃气用户的宣传引导工作,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用户的入户安检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做好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认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无法整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用户停止供气;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同时要做好各类应急抢修工作。 (十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整治非法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安排(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22日-9月18日)1.制定工作方案。 各街镇和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

8、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整治行动,并落实专门的整治工作联络员报燃气管理部门。 2.做好用户排摸登记。 各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梳理销售台账、统计企业用户信息,并按区域划分,以供属地街镇开展排摸工作时参考;各街镇(园区)要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的液化气用户进行信息登记,并汇总上报,做到全面、具体、不遗漏。 各街镇(园区)应于9月18日前完成辖区内液化气用户的排摸登记,并统计上报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9日-11月20日)1.切实发挥主体责任。 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用户安检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集中开

9、展工商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的安检和自查工作,明确安全用气条件;对工商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开展安全用气技术培训,让用户正确掌握液化气存储、维护和使用的基本技能;开展工商用气合同自查,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对违法用气行为及时启动停气机制。 2.建立属地化管理机制。 各街镇(园区)对辖区内工商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进行普查,重点查验气瓶信息和配送信息,规范用户安全用气管理工作。 要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把属地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现行网格化管理体系中,重点强化对非法经营液化气的发现、报告和处臵机制。 要广泛动员村、居一级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从基层一线入手做好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 3

10、.集中整治安全隐患。 区建管委要牵头对大排查中发现的安全用气隐患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使用液化气的用户进行查处。 4.加强对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区建管委要加强对液化气企业站点经营的监管一查用户,检查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二查合同,督促企业与用户签订规范的供用气合同;三查违规供气,重点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无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四查信息溯源,重点对气瓶充装和销售不能进行溯源的情况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液化气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充装管理、使用登记及安全检查进行强化跟踪管理;加强对燃气器具、燃气泄

11、漏安全保护装臵及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的市场监管。 区交通委要对液化气运输车辆进行跟踪管理,依法查处危险品运输违法行为。 5.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区公安分局要注重顺藤摸瓜,从运输非法液化石油气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入手,排摸、发现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的窝点及流动销售点,及时开展打击查处。 对源头在外省市的,要依托当地警力配合,及时通报相关省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要充分发挥道口检查的屏障滤网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对运输液化石油气车辆的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涉嫌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厢式货车、中小型面包车等可疑车辆。 尤其在每天20时至次日5时这一非法运输行为高发时段,要组织力量在辖区内的登

12、记道口、以及可疑货运车辆频繁通行道路,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设卡临检行动;同时要对织密无名道口安检查控网,要根据勤务等级要求,足额配臵安检查控力量,对途经道口的可能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车辆逢疑必查,对悬挂外地牌照的厢式货车、面包车加强安全检查,对使用人力三轮车、助动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运输液化气钢瓶的人员,一律拦截盘查。 按照规定,我区从事液化气配送的车辆和人员均有统一的标识和着装,佩戴工作牌。 区公安分局要进一步加强街面盘查力度,对使用人力三轮车、助动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运输液化气钢瓶的人员,一律拦截盘查,涉嫌非法运输行为的,在对人员审查的同时,对涉案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移交燃气管理部门。 对拦截发现

13、的专业配送车辆,证照不全、标识不全或无法排除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嫌疑的,应予以暂扣,并通知属地燃气、交通等管理部门进一步审查。 要加强行刑衔接,燃气管理部门查办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液化气行政案件,涉嫌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属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查办的非法经营、运输液化石油气案件,对涉案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予以“顶格处罚”,涉案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移交燃气管理部门,涉案机动车辆统一移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理;燃气管理部门做好涉案钢瓶的转运存储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做好涉案车辆的接收处臵工作,并视情况对钢瓶、车辆所属运输单位进行处罚。 6.

1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要通过电视、报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平台、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相结合,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提升整治工作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要积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在属地街镇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协同配合下,适时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要通过向群众宣传非法液化石油气的危害、识别方法和典型事故案例的方式,来提高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液化石油气;通过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的违法犯罪线索、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整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压缩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2

15、0日-11月25日)各成员小组相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切实总结提炼,不瞒报安全隐患、不夸大整治效果,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接受市级专项督查组的督查指导。 各单位于11月25日之前,要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专项治理办公室。 区专项治理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市专项督查组。 六、工作要求(一)思想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意识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靠前,跨前一步,形成合力,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为首届进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要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和经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推动工作开展,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落实到位,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法要从严从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责任跟踪;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整改要形成常态长效要加强工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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