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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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doc 件附件6xx年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xx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xx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xx年中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xx年xx年获得授权的中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中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由全国中医、中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实施,由教指委委员或相关专家组成评议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 三、评估内容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理念、师资队伍(整体结

2、构、教师水平)、人才培养(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实习实践、实践场所)、质量保障(管理机构、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培养质量(学位论文、就业情况)等。 四、评估指标体系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自我评分表)(详见附件2)。 五、评估程序与方式1.教指委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学位办转发各参评单位。 2.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评估准备,撰写评估材料。 3.教指委组织专家通讯评阅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依据评估指标对授权单位办学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通讯评价结果,上报至国务院学位办后确定有必要进行实地考察的授权点,教指委组织委

3、员进行实地考察。 5.召开教指委会议,在听取通讯评审及实地考察意见的基础上,由各位委员对学位授权点独立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6.教指委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专家表决结果,对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意见,并于xx年11月30日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六、评估安排xx年7月-9月学位授予单位按要求撰写和提交评估材料,完成各项评估准备工作;附件2和3于xx年9月30日之前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zlxxpt.chinadegrees.)上向社会公布。 同时将评估材料附件2(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自我评分表)、附件3(中药学专业

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4(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基本数据汇总表)、附件5(专项评估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纸质版(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教指委秘书处;评估材料6作为本单位的备查材料,无需提交。 xx年10月教指委组织通讯评审,对确有必要实地考察的学位授权点,提出实地考察方案报国务院学位办。 进行实地考察。 xx年11月教指委召开会议,根据委员表决结果,对参评的中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意见,报学位办。 教指委评议结束后,全部评估材料于xx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国务院学位办,由国务院学位办分别根据情况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5、七、专项评估自评材料具体要求(一)自评报告撰写要求1.简要总结参评院校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情况。 总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 2.自评报告的第一部分是“参评院校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情况”,其中涵盖本校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思路;各领域的生源情况及历年报名、参考、复试和录取的人数;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和最低分;在校生数和毕业生人数。 3.自评报告的第二部分为“自我评估工作内容及开展情况”,应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中各一级指标的顺序,逐项进行汇报和总结,并对自我评估的机构、工作流程、安排等进行总结。 4.自评报告的第三部分主要涵盖三项内容本校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特色;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持续改进计

6、划。 (二)参评院校备查材料(附件6) 八、其他本次评估是中药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首次评估,对保证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专业因素的干扰,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未按照指定时间上传评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合格评估,按不合格认定。 对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教指委将会同国务院学位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评单位在评估过程中有请示事项或咨询问题的,可与教指委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010-64287669,邮箱yjsbxwb163.。 附件1.中药学硕士专

7、业学位专项评估院校名单2.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自我评分表)及说明3.中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4.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基本数据汇总表5.专项评估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清单及材料6.专项评估有关的档案材料附件1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院校名单序号学位授权单位序号学位授权单位1安徽医科大学21华中科技大学2安徽中医药大学22吉林农业大学3北京中医药大学23暨南大学4成都中医药大学24江西中医学院5承德医学院25辽宁中医药大学6第四军医大学26南京中医药大学7福建中医药大学27山东中医药大学8甘肃中医药大学28陕西中医药大学9广东药学院29上海中医药大学10广西

8、中医药大学30沈阳药科大学11广州中医药大学31首都医科大学12贵阳中医学院32天津中医药大学13哈尔滨商业大学33武汉大学14河北医科大学34西北大学15河南大学3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6河南中医学院36医科大学17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37扬州大学18黑龙江中医药大学38云南中医学院19湖南中医药大学39长春中医药大学20华东理工大学40中国药科大学6附件2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体系指标(自我评分表)说明 一、指标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由全国中医、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并组织实施。 2.本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 3.评估指标采取百分制,测评

9、点分值分别为 2、 3、 4、5分;各测评点分值均按4个等级给分,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一级指标评估总分90分为优秀,75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各学位授权单位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及支撑材料,如有不实之处,相关二级指标得分按0分处理,相关一级指标得分在此基础上再扣除5分。 7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体系指标(自我评分表)单位(盖章)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内容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分1.基地建设 (20)1.1.专业实践基地数量及认定标准具备一定数量的可以进行相应专业学位的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能够满足培养需求,并有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协议证明。 54321.2.基地

10、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条件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的教学及实验设施等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有满足培养需要的专用教室或实验室。 54321.3.基地为研究生提供后勤保障条件宿舍、食堂场所等学生专业实习的必备保障条件。 43211.4.基地建设经费投入每年为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建设经费投入情况。 321.511.5.基地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有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管理办法等文件;培养院校需与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签署实习协议(责、权、利清晰);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应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有学生实践考核制度,实习结束后应向培养院校提供学生实习证明及考核鉴定结果。

11、 321.512.师资队伍 (20)2.1.导师与学生比例从事本专业学位导师与本专业学位在校生人数的比例,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兼职导师与学校专业学位导师的比例54322.2.导师队伍组成与结构导师队伍的年龄、学位、职称比例;各学科导师团队组建设情况。 建立学校与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结合的“两段式、双导师”培养模式。 43212.3.导师队伍学术与学绩近五年从事本专业导师论文数、成果获奖数、专利数及人均科研经费数。 54322.4.导师队伍学风与监督近五年导师队伍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情况;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和查处情况。 321.512.5.导师遴选标准、上岗条件和培训制定专业指导教师的遴选标准及上岗

12、条件(包括基地兼职导师的评聘标准);培训制度及实施情况(包括培训的时间、国内外进修情况)。 321.513.教学培养 (20)3.1.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有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体现专业学位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体现因材施教、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及质量评估要求,符合教54328指委颁布的中药学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3.2.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及教材建设按培养方案要求合理进行课程设置,并具备相应的教学大纲,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的专业及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及其自编教材的建设情况;课程设置符合教指委中药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具有实践性、应用性,能较好地执行课程计划,考核内容和

13、方式合理。 54323.3.实践教学与职业教育衔接情况实践训练与专业方向结合密切;案例内容丰富、新颖;专业学位培养与职业证书教育相衔接,培养具有良好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交流项目情况。 43213.4.实践教学时间根据教指委颁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实习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为合格;实习实践时间介于6个月至1年为基本合格;实习实践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合格321.513.5.培养特色及创新点培养特色明显,能够体现学校所在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独特需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职业定位,发展规划符合中药学专业学位的教学规律、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能够体现中药学专业学位教学

14、特点的教学方法。 321.514.管理及保障体系 (15)4.1.管理与管理制度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学籍、学位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文件齐全;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质量监控、反馈与评估制度保证体系及执行情况;学位论文指导、检查各环节落实,论文审查与答辩管理规范;教学方案和计划变动遵循规定程序;相关档案资料齐全、真实;没有违规行为等。 54324.2.管理机构及队伍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到人,设置合理,职能明确,运转有效。 321.514.3.学风监管及惩戒机制建立学风监督及惩戒管理相关制度,并提出具体要求与做法。 21.510.54.4.学校投入情况年度投入拨款情况。 3

15、21.514.5.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21.510.55.考核及学5.1.理论考核与程序相关文件、规定,课程理论考核内容、指标、方式及执行情况。 321.519位授予 (15)5.2.技能考核与程序相关文件、规定,实践能力考核内容、指标、方式及执行情况。 321.515.3.获得相关培训情况学生毕业前获得行业相关培训证书或证明情况。 321.515.4.论文考核情况学位论文紧密结合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产品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监管、药学服务等专业实际工作需求,体现研究生实践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率;省部级以上优秀论文数及比率。 随机抽查近3年的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内容充实,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方法解决涉及中药生产、使用、流通、监管、服务等实际问题,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321.515.5.学位授予情况专业学位授予比例;在职申请和授予专业学位情况,具有在职申请学位授权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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