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科毕业生户籍的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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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 本 科 毕 业 生 办 理 户 籍 的 友 情 提 醒本科生毕业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户籍在校的同学应关心本人的户口去向,在此给出以下提醒:1、升学:毕业升入本校研究生的,无需办理迁户,户口保留至研究生毕业。考取外校研究生的,由毕业生向院系提供学校的全称和户口迁移地址(见附表) ,院系集中统计后,于 5 月 30 日前以电子文稿报我邮箱 9 月份开学后,保卫处调研与户籍管理科根据校国防办提供的入伍名单统一报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注销。4、特别提醒:(1)、如需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与户口相关事项的,一定要在离校未拿到户口迁移证之前全部办理完毕。(2)、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和

2、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就业的同学,个人需6月10日前将落户函上要求的落户地址报所在校区保卫处调研与户籍管理室,否则将无法落户。】(3)、户口迁移证统一由各学院辅导员领取,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领到户口迁移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落户,否则将影响您办理与户口相关的一切事项(如结婚、出国、购房等)。如果您与单位解约需要办理改派,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5、保卫处调研与户籍管理科地址、咨询电话 地址 仙 林 校区(门诊部三楼 312) 电话 85866379 庞老师三 牌 楼 校区(校园网中心一楼) 83492223 李老师锁 金 村 校区( 后勤楼一楼 ) 85483111 金老师保卫处调研与户籍管理科201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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