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20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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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概述概述 一、建设项目由来与特点 华大化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化学”),前身为烟台华大化学工业有 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2 月 8 日,曾为中日合资企业、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的 子公司,2004 年 9 月 30 日改制为民营企业。2013 年 7 月 22 日,更名为华大化 学集团有限公司。 华大化学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生产聚氨酯树脂、行业内较早通 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的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业务涵盖聚酯多元醇、人造 革用聚氨酯树脂、鞋底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粘合剂、水性聚

2、氨酯树脂及无溶剂 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华大化学下属公司包括浙江华大树脂有限公司、 烟台道成化学有限公司、 江苏华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华大化学(安徽)有限 公司、山东华大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其中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资本 1.1 亿元,经营 范围为聚氨酯树脂的研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聚氨酯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兴起的高分子材料,它以其优异的耐磨、耐低温、 耐油、隔热、隔音和弹性等性能被广泛应用。过去 15 年,全球聚氨酯消费量年 均增速是全球 GDP 增速的 1.5 倍以上, 中国聚氨酯消

3、费量年均增速是中国 GDP 增速的 2 倍以上,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为满足聚氨酯行业对高端原材料持续增长的需求,华大化学(烟台)有限 公司投资 54000 万元建设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其中:聚酯多元醇树脂, 年产量 7 万吨;鞋底用聚氨酯树脂,年产量 2 万吨;水性聚氨酯树脂,年产量 3 万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年产量 8 万吨。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能够更好地促 进聚氨酯树脂行业的发展,使该公司的产品更加合理,产品质量更加稳定,有利 于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

4、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 (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类别 属于 “十五、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合成材料制造;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中的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类项 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企业委托,由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

5、有限公司承 担本项目环评工作。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位于烟台化工产业园 内,项目占地面积 96013.8m2,总投资为 54000 万元。主要建设车间、仓库、办 公楼、科技楼、罐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循环水池等,设计年产 20 万吨聚 氨酯树脂。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全部采用华大化学的生产技术。华大化学的生产 技术、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全部从日本国大日本油墨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简称 DIC)引进,经过数年运转,产品质量稳定,生产运转正常,所有产品的质量均 达到或超过 DIC 企业标准,随后又融合、嫁接了韩国的先进工艺技术,并依靠 自身力量进行了多次扩建,经过

6、不断的消化、吸收、改良、开发,现在已经拥有 一套比较完整的科研开发理论和体系,并具有专门的聚氨酯树脂技术研发机构, 以致力于最新的产品的开发与研究。 二、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改版)等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 定,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立即成立环境影响评价项 目组,开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全面了解项目周围区域环境现状,项目组于 2019 年 7 月2020 年 3 月多 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现场

7、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工程设计人员多次对接,就生产 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详细探讨。2020 年 3 月,完成了厂区附近的环境现状 监测,同时搜集了相关的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水源保护区规划、 城市与园区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综合项目环境 影响特性,对搜集的环境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 别,筛选评价因子,核算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进而对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的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等环境影响

8、进行了评价, 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020 年 5 月,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 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三、与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初判三、与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初判 拟建项目产品中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 “鼓励类”中“十一、 石化化工”中的“11、 5 万吨/年及以上溴化丁基橡胶、 溶聚丁苯橡胶、稀土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固含量大于 60%的丁苯胶乳、异 戊二烯胶乳开发与生产,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聚丙烯热塑性弹性 体(PTP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

9、(TPEE)、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热塑性弹性体 (SEPS)、动态全硫化热塑性弹性体(TPV)、有机硅改性热塑性聚氨酯弹性 体等热塑性弹性体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其他产品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 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2014年修订),本项目属于优先发 展产业中(八)化工医药 “11、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 (TPEE)、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嵌段共聚物(SIS)、热塑性聚氨酯弹 性体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化工产业园,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10、 2017 年 9 月取 得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烟环审201730 号),并于 2018 年 8 月通过认定。 拟建项目符合烟台化学工业园园区功能及产业定位, 符合烟台市及烟台开发区城 市发展规划。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拟建项目不在烟台市生 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相关要求。项 目也不占用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V 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环境空气、土

11、壤、地下水,即拟建项目建设 是否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土壤及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影响周围环境空气 与地下水质量的持续改善。 五、结论五、结论 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 96013.80 平米,主要建设车间、仓库、办公楼、科技楼、罐 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循环水池等。项目投资 54000 万元,项目环保投资为 121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24%。 2.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 “鼓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中的“11、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其他

12、产 品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功能片区, 在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 西部片区,是城市的产业片区。项目选址符合开发区整体规划要求,拟建项目的 建设对加快开发区经济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从发展规划角度看该项目选 址规划布局是合理的。 根据土地证(烟国用(2016)50112 号)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建设符合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 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化工产业园园西北侧, 位于规划的新材料及精细化工项目 区,工程的建设符合烟台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要求。 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13、(20162020)中划定的“生态保护 红线区”范围之内,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18 年度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特征因子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评价区内各 监测因子单因子指数值均小于 1。 TSP 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V 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级标准;NH3、H2S、丙酮、甲苯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 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VO

14、Cs 浓度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要求。 (2)地表水 现状监测结果中化学需氧量、BOD、总氮超标,九曲河水质无法达到地 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由于九曲河为季 节性河流,主要承担泄洪导排作用,监测期间长期未发生降雨,基本处于断流状 态,流速较低,河流水质自净能力较差。 (3)地下水 耗氧量、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细菌 总数等因子超标,项目区附近地下水环境现状已达不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功能区要求。耗氧量、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细 菌总数超标与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有关; 溶

15、解性总固体、 总硬度超标与地质、 水文地质条件有关;铁、锰超标是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岩性以含铁、锰较为丰富的 古元古代黑云变粒岩、二云片岩等为主,岩石风化后在水动力作用下形成第四系 地层,其中的铁、锰含量亦较高。 (4)噪声 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 准要求。 (5)土壤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结果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表 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良好,不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4. 污污染染物排放及物排放及环境影环境影响响评价评价 (1)废气 拟建项目

16、产生废气的环节包括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实验室等,主 要污染物为 VOCsSO2、烟尘、NOx、NH3、H2S 等。 有组织废气 华大化学(烟台)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聚氨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VI 山东海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车间鞋底用聚氨酯树脂生产中产生的废气 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能够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 表 2 和表 1 标准 II 时段要求,能够达标排放。 1#车间聚酯多元醇树脂生产中产生的含颗粒物人口投料废气经移动式集气 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后与其他废气进入处理系统,共设置 2 套喷淋+冷凝+活性炭 吸附塔处理后经 2 根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能够 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 制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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