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传人:9786****8129 文档编号:141765129 上传时间:2020-08-12 格式:DOC 页数:103 大小:1.8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03页
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03页
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03页
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03页
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0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

2、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283 环境质量状况314 评价使用标准36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0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537 环境影响分析55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

3、效果909 结论及建议9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情况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附图5:现有工程概况及环保措施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附件3:项目立项文件附件4: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6:企业排污许可证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振斌联系人张国华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

4、471-3193000传真0471-3193222邮政编码010206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部门托克托县工信局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大气污染治理N7722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855.4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预计投产日期2020年11月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背景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成立于2007 年7 月26 日,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主要从事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综合利用加工生产。公司下辖综合利

5、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一期示范项目、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二期示范项目、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一二期示范技改项目。厂区现有综合利用粉煤灰项目工艺装置区,电解铝、铝锭工艺装置区,碳素工艺装置区等。根据国资委、集团公司处僵治困要求,再生资源公司于2018 年10 月份将“粉煤灰提取氧化铝20万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停产,公司现有产能规模为28.2万吨电解铝(其中330KA系列12 万吨、400KA 列16.2万吨)、6万吨炭素。2007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合金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内容为氧化铝生产车间、液态铝生

6、产车间、铝硅初始合金生产车间、铝硅钛生产车间、白炭黑生产车间和活性硅酸钙生产车间等主体生产系统及公用、辅助设施。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8月24日以内环审2007168号文件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合金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08年1月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合金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内容为氧化铝生产车间、液态铝生产车间、铝硅初始合金生产车间、铝硅钛生产车间、白炭黑生产车间和活性硅酸钙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增设必要的公用、辅助生产设施。内蒙古自治区环境

7、保护局于2008年3月19日以内环审200836号文件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合金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3年8月,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铁合金示范项目(一、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2013年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内环审2013187号关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铁合金示范项目(一、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一、二期项目变更工程。2014年8月22日完成验收监测,所有监测指标符合执行标

8、准。2015年4月2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铁合金示范项目及其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内环验(2015) 14 号)。2015年2月26日,取得关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硅钙渣堆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原托克托县环境保护局)(托环建批字20153 号);2016年1月16日,取得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示范项目一二期技改工程(16.2万吨/年液态铝)环保检查意见,2016年6月29日纳入常态化管理。2019年2月,进行自主验收,完成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硅钙

9、渣堆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9 年2 月);2020年5月8日,取得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硅钙渣堆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061号。表1-1 现有工程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履行情况表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文号及时间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铁合金示范项目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环审2007 168号)2007年6月15日内环验2015 14号,2015年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铁合金二期(扩建)项目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

10、环审2008 36号2008年3月8日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铁合金示范项目(一、二期工程)变更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环审2013187号2013年9月5日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硅钙渣场工程原托克托县环保局托环建批字【2015】3号2019 年2 月,完成自主验收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生产铝硅钛示范项目一二期技改工程(16.2万吨/年液态铝)托环发【2016】77号,2016年6月29日, 原托克托县环境保护局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硅钙渣堆场变更项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呼环政批字202061号2020年5月8日

1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和达拉特旗等地区,对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及化工等重点行业及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现役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再生资源公司烟气依法依规达标排放,满足现有和未来国家、地方政府对电解铝企业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并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再生资源公司拟投资11855.43万元,实施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解烟气净化脱硫、炭

12、素煅烧及焙烧烟气净化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对企业现有电解、炭素尾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电解车间进行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半干法脱硫塔及其他配套设施,炭素车间新建SCR还原脱硝设施、半干法脱硫塔及其他配套设施,经改造后电解铝和碳素车间废气中烟尘、SO2、NOx和氟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2013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计划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

13、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该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三十四、 环境治理业 99、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中“新建脱硫、脱硝”,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分析项目特点,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此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

14、目属于其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的要求。1.3.2 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现有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1.3.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截至目前,虽然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尚未发布实施,但是为了促进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根据生态红线的主要划定依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现场踏勘和调查本项目选址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业,项目的建设将减少SO2、颗粒物的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建成后可改善当地环境。(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技改项目,主要新增脱硫系统和SCR脱硝系统,不存在大负荷用电、用水、用油等消耗资源的情况,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负面清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内政发【201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