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源站新装脱硝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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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新装脱硝设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

2、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新装脱硝设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文泽联系人贺主任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76号春雨小区热源站办公楼联系电话13347146473传真/邮政编码010010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聚

3、隆长街与西落凤街交汇口东南角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7755大气污染治理占地面积150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已建成投产工程内容及规模:一、 项目的由来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聚隆长街与西落凤街交汇口东南角,供热站现有1台40t/h和1台65t/h燃煤热水锅炉分别于2008年和2013年建成,未开展过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属于环保违规违建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规违建项目的通知(内证办字2014310号)、

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内呼政办字201530号)文件要求,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开展了技术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麻石水膜除尘器,新建1套布袋除尘+1套双碱法脱硫系统,并对煤场、灰场进行了全封闭。处理后烟气汇集到1根出口内径为3.8m,高50m的烟囱排放。2015年6月17日,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以“新环批字201540号”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供热锅炉脱硫除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6年12月14日,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同意36家企业纳入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新环字2

5、016213号),该通知认定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达到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同意该项目纳入常态化管理。2019年3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的通知(呼环通(2019)21号),根据该通知:5家大型集中供热企业实施改造,烟气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限值(烟尘10mg/Nm3、SO235mg/Nm3、NOx50mg/Nm3),16家燃煤热水锅炉改造后,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烟尘30mg/Nm3、SO2200mg/Nm3、NOx200mg/Nm3)。2019年6月,为贯彻落实呼

6、和浩特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落实明确呼环通(2019)21号文件执行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强力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燃煤锅炉房治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呼环通201990号),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区范围内除2019年计划拆除的锅炉房外,其余在用锅炉房全部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要求从2019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30mg/Nm3、SO2200mg/Nm3、NOx200mg/Nm3。本项目属于通知所属范围内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7、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经2015年脱硫除尘技改后,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Nm3、SO2排放浓度200mg/Nm3,NOx排放浓度不符合要求(200mg/Nm3)。为此,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对现运行的65t/h和40t/h燃煤锅炉实施脱硝技改工程,降低锅炉出口的NOx浓度,满足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脱硝技改工程已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但未对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补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智汇恒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8、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正),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新建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内蒙古智汇恒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对项目现有工程和本次技改工程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特提交建设单位呈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聚隆长街与西落凤街交汇口东南角,位于城市建成区,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

9、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18年,根据全市8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86g/m3(扣除沙尘影响);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6g/m3(扣除沙尘影响);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20g/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41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50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2mg/m3。PM10、NO2、PM2.5排放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呼和浩特地区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业,技改工程将减少NOX的排

10、放,有利于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技改项目,主要新增1套SNCR脱硝系统,不存在大负荷用电、用水、用油等消耗资源的情况,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负面清单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于2018年3月12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发【2018】11号”文发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不在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

11、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三、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2、部委规章及地方性法规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

12、第29号令,2020年1月1日;3)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31日;4)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15);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年7月3日);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39号,2016年8月1日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310号);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37号)

13、,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2018年09月29日;10)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呼政办字201530号)。11)关于进一步明确燃煤锅炉房治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呼环通201990号)12)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2012年05月07日发布)3、技术导则与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

14、2018);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4、项目相关技术资料1) 新城区环保局关于同意36家企业纳入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新环宇2016213号);2) 建设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四、本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新装脱硝设施技改项目;建设性质:技改;项目投资:总投资100万,全部为环保投资;建设单位: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聚隆长街与西落凤街交汇口东南角,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南侧预留空地上建设脱硝设备间,脱硝间占地面积约150m2,不涉及新占土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822174,东经111.678088。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西侧邻聚隆长街,隔聚隆长街西侧为府泰区小区;供热站北侧为西落凤街,隔西落凤街北侧为吉昌小区;南侧邻房管局住宅楼。项目四邻关系图见附图2。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房管一所热源站现有65t/h和40t/h燃煤锅炉各1台,供暖以65t/h锅炉为主,4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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