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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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汕头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苏章胜,一提起“税务门”,人们会很快意识到:某个纳税人在税务问题上遇到了麻烦。简单地说,这种“麻烦”就是税务风险。随便到互联网上搜索一下,谷歌、国美、苏宁、创维、娃哈哈、中国平安等知名企业都曾先后“麻烦缠身”。 如何发现并有效规避这种“麻烦”?一些大企业其实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行动,尝试着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始重视并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和引导。税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作为大企业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往很容易被忽视,因此它也成了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控制不好,就会“麻烦缠身”。,一、企业税

2、务风险有关知识介绍,(一)什么是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 、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2.必然性 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这一客观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导致企业和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税收执

3、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3.预先性 经营过程产生的税,不同的经营过程产生不同的税。简单来说,就是业务产生税,而不是财务产生税。税怎么缴不要看帐怎么做,而要看业务怎么做。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与财务核算时,税务风险已然存在于企业实际缴纳各项税费之前的相关行为中(尤其是经营行为)。换言之,企业主观上实施的涉税相关业务经营、成本的计算与核算的调整等行为,导致其与税收政策 、法规等出现矛盾甚至相互背离,也就是说,企业税务风险先于税务责任履行行为而存在。了解企业风险的预先性特征,有

4、利于企业建立正确的税务风险控制时间观,以此及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制定及变动,切实降低税务风险。,(三)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1、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经济环境 、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一方面,随着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不断调整和更新,在对财务、税收知识进行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难免因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而给企业带来风险;另一方面,不同税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也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性。,2、企

5、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当前,企业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服务的出现,尤其是税务代理服务质量的高低,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的划分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商贸类纳税人,包括商品批发、商品零售及外贸出口三种企业,另外一类是生产企业,包括直营出口企业、修理修配企业及加工企业等。商贸类纳税人的经营过程主要是购进及销售两个环节;而工业类纳税人的经营过程是购进、生产、销售三个环节;现行增值税政策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每个

6、环节都有相应的税收政策规定。下面从企业的角度,以经营过程中的不同环节适用的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一些热点问题,找出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并提供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供大家参考。,(一)进项税额的风险防范,风险点:一般地说,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二是取得法定的扣税凭证;三是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符合规定。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可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防范,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如果多抵扣了进项税额,则少缴税,会带来税务机关处罚(补税、滞纳金、罚款等)的风险;如果少抵扣了进项税额,则多缴税,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大了经营

7、成本,减低市场竞争力。,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免税农产品开具或取得的抵扣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不少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进项税款的少抵、错抵和漏抵,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下面,就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时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几个政策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发票认证。按照政策规定,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机动车统一发票需经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后方可申报抵扣,其中海关完税凭证采用手工方式采集票面信息,其他票种均可通过计算机扫

8、描方式采集。 对比对异常的上述三类发票,税务机关将通过专用系统调查、核实,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因此建议纳税人通过正规渠道,取得开具规范、信息准确的发票,同时还应保证海关完税凭证的数据采集质量,以提高发票比对相符率,避免因比对异常影响正常抵扣。,(2)发票的抵扣时限。 按照政策规定,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和机动车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

9、核比对,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报送清单的,不得计算按进项税抵扣。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因逾期未抵扣带来不必要的损失。,(3)发票专用章换版。为进一步提高发票防伪功能,国家税务总局设计了新版发票专用章,并于2011年2月1日起启用,同时旧版发票专用章仍可使用到今年年底。 建议纳税人在及时更换本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同时,留意购进货物发票上发票专用章的样式,避免因发票专用章不合格影响正常抵扣。,(4)发票丢失。如果纳税人进项发票不慎丢失,建议按照以下规定操作:对专用发票,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

10、销方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记账联复印件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对丢失海关缴款书的,也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凭海关出具的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经税务机关录入数据、稽查比对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5)固定资产抵扣 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经认证相符后,可准以抵扣。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

11、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除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购买机动车所取得的机动车统一发票,非应征消费税机动车,如货车、专用车辆等,则可以申请抵扣。,不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专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

12、、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无论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购买机动车所取得的机动车统一发票,应征消费税的车辆不在抵扣之列,如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等。,建议纳税人在发生固定资产抵扣行为时,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划分固定资产抵扣范围,避免发生违规抵扣现象。建筑物、构筑物的划分标准,具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

13、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执行。,(6)农产品发票管理。按照规定,收购发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按购进农产品在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依13%扣除率计算的税额;但对未支付价款的收购业务、超出使用范围或未按规定开具的收购发票,不得凭其抵扣税款。同时对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相关单证不全,大额收购业务未能通过银行支付收购款的,税务机关也应暂停其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实际经营中,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保证收购业务的真实性(货物、资金及价格真实),确保农产品发票按期、足额抵扣。,(7)允许抵扣运输发票种类。按照

14、政策规定,准予抵扣的运输发票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但对货运定额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在抵扣范围。,(8)实行“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 涉及两类纳税人: 一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5、企业除外。 二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辅导期管理期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进项税额抵扣管理: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先比对、后抵扣”管理。,账务处理: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

16、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2、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项目: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如果企业在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时已明确其用途,即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且通过材料库核算的,应将进项税额计入购进货物成本,不列入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企业在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时未明确其用途,而是中间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在移送使用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建议企业在内部检查时,应根据 “原材料”或“物资采购”等账户借方记载,查阅与之相关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看其账务处理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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