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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第三条工程工期1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2. 主要节点工期:3.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
2、量必须达到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2. 本合同附件;3. 招投标文件;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5.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6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 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7、总(分)包合同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
3、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8、图纸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大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第七条项目经理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甲方特别约定除 外其他人无权办理现场经济洽商权限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技术负责人为:3上述人员如有变更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 质量、工期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2.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3. 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 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4. 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5.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6.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 其费用:7. 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第九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 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5、劳动保护等工作。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各种罚款;3.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
6、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 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 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 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7.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 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8 .加
7、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 施工安全;对进场施工人员统一投保(医疗、工伤)等)加强现场管理,为其施工人配备必 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 18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10. 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 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 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11.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
8、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第十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进场施工人员统一投保(医疗、工伤等)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9、 支付保险费用,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3. 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 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 保护现场内外环境, 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 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第一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1.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
10、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2. 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3. 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第十二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1. 承包方式及单价2. 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
11、料 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 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3. 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如建筑面积减少,乙方包干费同比例减少。第十三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1 .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2.
1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 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 %。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 %,余 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 (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3. 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 %的劳务管理费。4. 甲方有权根据照业主实际拨款额度按比例调整对乙方付款数量。第十四条施工验收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 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
13、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 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第十五条工程保修1. 保修范围、期限: 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 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禁止转包或再分包1乙方不
14、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等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乙方住工地代表、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管理不善,经营 混乱,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听甲方指令与调度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 通知后10天内须无条件清场即先清场后结帐,否则,甲方可强行进场接受,相应损失和责 任有乙方承担。第十七条争议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 已完工作成果;2.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 2调
15、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2.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第十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1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2. 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 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 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3. 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十九条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 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 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