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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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融资政策,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筹集,并实行专款专用的制度。 一、参加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 缴存主体用人单位及职工; 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三、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

2、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嘉兴市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一、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含义 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委托管理中心逐月按月应还款本息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下同)的一种还贷方式。,四、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委托期限 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委托

3、期限视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同情况确定,分以下两种: 1、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大于或等于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签订委托期限为续期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执行期限自协议签订的次月起至借款人借款合同到期月止。 例:某申请人申请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在2000元以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本息额为2000元,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合计存储余额在24000元以上,符合申请委托提取还贷的缴存余额条件,且贷款无逾期,剩余贷款还款期限为5年,根据以上情况,申请人可签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限为60个月(5年),至贷款全部还清的续期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2、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

4、额小于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签订委托期限为定期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期限月数按申请人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与其申请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商数(取整)确定,委托按月提取还贷自协议签订次月起执行。 例:如果上述例举的某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在2000元以下,而申请委托时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合计存储余额为31000元,上述其他各种情况不变,则申请人只能签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限为15个月(委托期限月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月还款本息额,取整确定)的定期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出台,2008年1月1日

5、开始实施)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 一、享受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享受天数 满1年不满10年: 5天 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已满20年的: 15天,案例1: 张三在A单位工作了4年,后有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6年,那么张三的累计工作时间为10年,请问张三在B单位的年休假天数为多少天?,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

6、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办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案例2: 李四,在A单位工作了5年,今年9月1日跳槽到B单位,那么李四在B单位可以享受几天的年休假?,李四在B单位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

7、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122天365天)5天1.67天 答:李四在B单位可以享受1天的年休假。,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日工资收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月工资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

8、间的工资收入。,案例3: 王五,在单位工作了3年,可以得到5天的年休假。今年他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时,今年已在单位工作250天,但王五只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其日工资是100元,那么王五应得到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报酬为多少元?,王五应得到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报酬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250天365天) 5天1天2.42天 2天 100 元 300%=600元 答:王五应得到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报酬为600元。,四、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

9、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五、时间安排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10、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全体公民的法定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的法定节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 5月4日),14周岁以

11、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 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法定节日按正常工作日对待,工资照发),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 一、含义 探亲假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在公休假日不能团聚时享受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带薪假期。 二、劳动者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

12、遇。,三、探亲假的期限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四、探亲假的工资和往返路费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 ,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

13、负担。,案例: 李某是某市一家设计院的职员,2005年7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该设计院工作,2007年1月结婚,与妻子两地分居。2007年3月李某提出要休探亲假,领导未批准;同年8月再次提出休探亲假,领导让其再等一等;到了11月李某第三次提出休假要求,此时设计院承接了一项十分紧急的工程设计,工作繁忙,故院方没有同意李某休假。李某认为是个别领导故意刁难自己,所以李某留下一张说明就擅自休假了。李某的行为确实给工作带来影响,因此院方决定给予李某警告的纪律处分,扣发探亲假期间工资,探亲路费不予报销。对此,李某不服,多次交涉无效,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请问:该设计院的做法是

14、否合法?为什么?,答:该设计院的一些做法是不合法的。 理由是: (1)根据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劳动者享受探亲待遇做出的有关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在本案例中 ,李某的情况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依法享有探亲30天的待遇。 (2)具体休假时间劳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该设计院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李某休假时间,故在前两次院方未准其休假是可以的,但到11月份仍不准李某休假是不妥的,因为再不批准事实

15、上剥夺李某当年休探亲假的权利。研究院工作紧张需要李某在岗工作,也只能与之协商,不能采取不批准休法定假的办法。 (3)李某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是不对的,也是有过错的。尽管设计院可以以此为理由给予李某警告的行政处分,但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而剥夺李某的探亲假待遇,应当发给李某探亲假期间工资,报销探亲往返路费。,嘉兴学院教职工探亲待遇暂行规定 为适当解决我校部分职工同亲属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规范教职工探亲待遇,根据国家和浙江省职工探亲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探亲范围 (一)工作满1年、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在职教职工,可以每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16、。 (二)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已婚在职教职工,可以每年享受1次探望配偶的待遇。 (三)工作满1年、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已婚在职教职工,可以每4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的待遇。,二、探亲假期 (一)学校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工探亲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学校不再另给假期。 (二)教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工作时间探亲,必须事先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人事处批准。 三、交通标准 (一)乘坐火车探亲,一般可享受硬席座位的交通标准,若乘坐卧铺,按硬席座位计价。年满50周岁并连续乘车24小时的,可享受乘坐硬席卧铺的交通标准。 (二)乘坐长途汽车探亲,可凭据按实际发生的路费报销。 (三)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交凭据报销。 (四)探亲不报销飞机票。若乘坐飞机探亲,可按火车硬席座位标准的直线距离报销路费。,四、旅费报销 (一)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每年按标准报销1次。 (二)已婚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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