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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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 春 阳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一、为什么说是“就业权益”而不是“就业权利”,权益与权利的区别? 益:好处,有益的;增加,延年益寿;更,精益求精. 利:权利,利益,较大的好处,法律上确认的好处. 就业权益与就业权利的区别? 就业权益:与个人就业有关的好处. 就业权利: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就业利益.,二、就业权益为何呼声越来越高?,1 . 招生和就业制度的改革 近些年来,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这种呼声与当前紧俏的的就业形式固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是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中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就业权益并不是现在才产生的,为什么却在今天成为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

2、。我们认为与当前的社会环境、政策体制,以及学校教学计划、培养目标和单位用人标准不统一有关。,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学生实行“统招统分” 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有所松动,其标志性事件是国家试行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学生,由学生自行承担学费 1994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收费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 1997年大多数学校按照新制度运作,2000年基本实现新旧体制转轨,全部实行自主择业,1 . 招生和就业制度的改革,2 . 大学生就业人数激增,出现就业高峰,在从1997年以来,全国高校在校

3、生人数可以用飞速发展来形容,1997年与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人数统计: 招生人数分别为100万,447.3万; 在校生分别为317万,1333.5万; 2002年到2006年大学毕业生人数分别是: 145万、212万、280万、338万、400万, 5年间翻了2.8倍,3 . 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成为现实生活的需要,广大高校毕业生不得不接受劳动就业模式从“包办”向“契约”的转变,然而从实际来看,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录用不公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以及不知道该如何保护权益的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就业协议书在格式、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缺陷,造成一些“法定是非”的障碍以外,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

4、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成为影响大学毕业生行使正当合法就业权益的重要因。 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权益的教育,增进对国家劳动就业政策、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显得至关重要。,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毕业生作为就业主体享有多方面的权益,根据目前就业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主要享有以下几方面的权益: 1 . 获取信息权 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1) 信息公开:所有用人信息向全体毕

5、业生公开。目前大部分高校建立了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凡需要录用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须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由指导中心向毕业生发布用人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和截留。,1 . 获取信息权,(2)信息及时 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生。 (3)信息全面 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对用人单位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做出符合自身要求的选择。,2 . 接受就业指导权,学生有权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的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宣传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原则、规定和程

6、序;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需要、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通过接受就业指导,使毕业生能够准确定位、合理择业。当然,随着毕业生就业真正市场化,毕业生接受就业指导也将逐步从学校走向市场化。在这个过程中,市场指导可能就是有偿的。,3 . 被推荐权,高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经验证明,学校推荐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取舍。毕业生的被推荐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事求是推荐:应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推荐,不能故意贬低或拔高毕业生在校实际表现 2、公平推荐:公平、公正推荐,给每位毕业生以推荐的机会,不能厚此薄彼。 3、择优推荐:

7、真正体现,优生优分、学以致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4 . 就业选择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实行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只符合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就可以自主选择用人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可将个人意志强加于毕业生,强令毕业生到某单位就业的行为是侵犯毕业生就业选择权的行为。,5 . 公平受录用权,用人单位使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但目前毕业生的公平受录用权受到很大冲击,也最为毕业生所担忧,同时也给在校其他学生产生了不良影响。由于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滞后,完全开放公平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

8、,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关系就业等。,6 . 违约及求偿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就业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毕业生有权要求补偿。在目前的就业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毕业生重复签定多份协议的情况时有发生,应当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四、毕业生如何维护自己就业权益,1 . 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也须认真签订好就业协议。因为在我国健全和完善

9、毕业生就业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尽管少数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尝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形式替代现行的就业协议书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自主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

10、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3)签订就业协议要合乎程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11、第四、三方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最后签署,这既是规定程序,也是对毕业生利益的保护。 如果学校把签完章的协议书交给同学们,一旦单位存在欺诈等行为,学校也是无能为力,最终伤害的还是毕业生本人。每一届毕业生都会有同学要求学校先签协议,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4)写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

12、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5)了解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就业协议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一经签订即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毕业生如果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书,而只是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那么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都无法直接从学校转到用人单位,毕业生只能算是在单位打工,实习期鉴定、转正、工龄计算、保险等凡是与户口、档案有关的事情都无法办理。,(5)了解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管理规定,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正式派遣后会发放“就业报到证”,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即具有干部身份,

13、否则属于社会人员流动,不具备干部身份。 按照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毕业生第一次参加工作要由接收单位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实习期鉴定、专业技术职务定级。本科生实习期为一年。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的第一年对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时期,还是找到一个能正式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为好。,2 . 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洽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 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双向选择。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3 . 勇于

14、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就业市场不尽成熟和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加以社会风气、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难免的权益受到侵害。针对侵犯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从法律角度看,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二者一经签订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毕竟,就业协议书仅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的依据,它只是双方下一步确立劳动关系的前提和准备。从内容上看,就业协议书中

15、所规定的条款大多是些框架性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还有待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详细约定。因此,如果毕业生在报到后与用人单位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一旦发生纠纷,由于举证不能等方面的原因,即使毕业生主张权利,法律最终也很难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稍懂劳动法的人会说,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不一定都要有劳动合同,它还调整事实劳动关系。当然,这也没有错。但问题在于,在解决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争议之前,首先就要跨越两个障碍: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二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对争议事项有了事先的约定。而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这样的证明变得简单。

16、所以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六、劳动合同,1 . 劳动合同 必须具备的7大条款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协议必须具备如下条款: 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 .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1)合法性原则 劳动合同的主体、内容、程序合法。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劳动者应当是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在校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践中,只要是顺利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的同学都应该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因此大学毕业生可以成为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 对用人单位而言,应当是依法成立或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具有用人权利能力。,2 .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管理和服从、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完全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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