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安全(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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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案例二一年五月目 录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案例一、案例概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项目名称: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置:水库位于广西市县镇河上游约1.00km的河上,距龙江村7.00km,距县城约30km。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7.54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58.20m,总库容466万m3,水库有效库容363万m3,属小(一)型水库工程。(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区水利厅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桂水技2007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主坝:内坡(含齿墙)清基回填,内坡护坡包括坝内坡土工膜铺设、坝内坡水

2、泥细土垫层、坝内坡碎石垫层、护坡混凝土浇筑;大坝外坡外坡回填基面清挖、填筑,修建水沟、台阶、上坝公路、挡土墙;对坝顶防浪墙、泥结碎石路面;坝体充填灌浆。2、管理房:砖混结构水库管理房100m2。3、旧涵管封堵:基础开挖、旧涵管封堵混凝土、1:5水泥黄泥浆灌浆。4、溢洪道:基础开挖、新建溢流堰、消力池、浆砌石导墙。5、交通桥:新建钢筋砼交通桥。工程概算投资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万元,其它投资万元。(三)工程建设过程1、2007年3月,县水利局委托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水库安全鉴定。2、2007年3月,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交了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3、2007年4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

3、评审,鉴定大坝为“三类坝”,并提出了水库加固的建设和措施。4、2007年9月,县水利局委托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5、2007年11月,区水利厅以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6、2007年12月20日,市水利局、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07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的通知(2007号)下达投资计划,下达投资320.39万元。7、2008年3月,县水利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施工招标。8、2008年4月28日,县水利局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价为2398601.00元。9、2008年4月28日,县水利局与建筑工程公

4、司签订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承包合同书,施工合同价为2398601.00元(单价承包)。10、2008年5月8日,县水利局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59965元。11、2008年5月25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式开工。12、2008年12月15日,工程完工。13、2008年12月24日,由项目法人主持,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14、2009年10月,县水利局向县审计局提交工程决算资料备案,但未有审计结果。15、2009年10月底,县水利局(项目法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自查验收,

5、经自查,认为工程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16、2009年12月初,县水利局向市水利局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批复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主大坝坝体防渗处理、新建溢洪道、交通桥、新建防汛抢险道路和完善水库管护设施。工程于2008年5月25日开工,2008年12月15日完工,2008年12月24日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施工总工期为205天。先后完成了管理房、大坝外坡加固、旧涵管封堵、溢洪道、大坝内坡加固、大坝灌浆、交通桥工程。(五)工程验收情况2009年10月20日上午,召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自查验收会,验收会议由项目法人县水利局主持,验收组人

6、员由项目法人、监理、质监、运行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自查组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验收规定汇编附录A及附录B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逐一核对和查阅;并听取了建设情况汇报,包括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等相关人员建设情况汇报;验收自查组成员对对现场检查和资料整编情况交换意见,并对工程总体建设情况作出评价,认为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档案资料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可以申请竣工验收。(六)工程投资完成及审计情况1、工程投资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320.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216.5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8.35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为6.5万元,临时工程

7、为20.82万元,其它费用为68.22万元,基本预备费16.02万元。截止目前,中央、区市共到位实际资金286.4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3.98万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决算319万元,已超概算。超概算的原因:(1)由于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多个部位出现增加工程量的现象,造成土石方开挖量增加较大。(2)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施工成本增加。2、竣工审计2009年10月,项目法人向县审计局递交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书及相交资料备审,审计部门正在进行审计。(七)工程项目移交和运行情况2008年12月24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此时,主体工程初步运行时间已接近1年。经验收组商议,认为施工

8、单位已按合同完成所有项目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合格,而且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了便于管理,建议施工单位尽快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由县水利局组织,施工单位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正式办理了移交手续。水库2009年2月投入运行,在汛期时,适当降低运行水位,并制定水库度汛方案,在汛期水库安全检查时,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未加固前旧涵管处坝基渗漏严重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九)工程项目质量评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大坝内坡填筑、大坝内坡齿墙、大坝内坡护坡、大坝外坡、坝顶及灌浆、管理房、旧涵管封堵、溢洪道、交通桥等9个分部工程,115个单元工程。的有单元工程质量均合格,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009年10月20日在

9、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持进行了外观评定,外观评定合格。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竣工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质量基本达到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按照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的有关规定,核定本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十)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无。(十一)尾工情况及安排意见无。(十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无(十三)验收资料清单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提供单位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项目法人2工程建设大事记项目法人3拟验工程清单项目法人4验收鉴定书(初稿)项目法人5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单位6工程设计工作报告设计单位7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施工单位8运行

10、管理工作报告运行管理单位9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质安监督机构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档案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提供单位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项目法人2主管部门批文项目法人3招投标文件项目法人4合同文件项目法人5工程项目划分资料项目法人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施工单位7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用项目法人8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项目法人9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项目法人10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参建单位11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参建单位1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文件施工单位13工程监理资料监理机构14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15工程设计变更资料设计单位16竣工图纸施工单位17重要会议记录项目法人18完工验收鉴定书

11、项目法人19竣工决算及审计资料项目法人20安全、技术鉴定报告项目法人二、分析(一)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本工程由中央投资的专项规划小(1)型水库,根据08验收规程的适用范围,本工程的验收工作参照08验收规程执行。水利部30号令、08验收规程及水利厅文件(桂水基200813号)的要求:工程由中央投资的专项规划小(1)型水库,初设审批单位为区水利厅,根据水利部30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水利厅文件(桂水基200813号)规定: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局组织、委托各市水利(水电)局主持,本工程应由市水利局主

12、持竣工验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也作了明确。因此,项目法人应向所在市水利(水电)局申请竣工验收。(二)竣工验收具备条件1、运行条件,08验收规程规定,全部项目全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经6个月(一个汛期)至12个月后进行,本工程08年12月完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工程运行条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2、项目完成,本工程08年12月14日完工,项目完成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在专项规则项目小(1)型水库中有未完工程的项目比较多,未完工程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的,一般按尾工等遗留问题处理,但根据08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规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中,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小

13、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应满足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需要,并以概(预)算或合同等为依据合理计列:已签订合同的,按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测算;未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投资不应突破相应的概(预)算标准。因此未完工程量较大时,影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也影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3、重大设计变更批准:本工程无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处理及批准满足竣工验收条件。重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按水利厅桂水技201019号关于加强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执行。4、单位工程正常运行条件:本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试运行正常,满足竣工验收条件。5、在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本工程

14、无,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处理,满足竣工验收历次验收包括:法人验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阶段验收、专项检验等。6、专项验收:水利厅文件(桂水基200841号)规定:小型工程不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环保和水土保持不单独批复的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专项验收情况满足竣工验收条件。7、工程投资到位情况:本工程中央资金,自治区、县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或落实。但存在超概算的现象。本工程已超概算,如果所超概算在预备费内,应按水利厅文件(桂水基201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预备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程序要求报水利厅批准动用预备费;如果所超概算超

15、过预备费量的,应报修改概算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本工程应报基建局批准动用预备费。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已提交县审计局,审计部门未有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不满足竣工验收条件。9、运行管理单位、管理养护经费:本工程属除险加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及管理养护经费的落实按除险加固前规定。满足竣工验收条件。10、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工程质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项目划分,所有单元工程质量均合格,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外观评定合格。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竣工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质量基本达到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核定本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但:没有中间产品、原材料的检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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