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业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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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长:谢晓杰 组员:何尚航、沈金星、杨成、姚灿豪、 叶杰样、赖嘉茵、李玉萍、钟艳芬、 朱宝,国际保理业务,国际保理业务,?,( 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国际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它是商业银行或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券而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综合性金融业务,其核心内容是以收购出口债券的方式向出口商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其特色在于,将一揽子服务综合起来由一个窗口提供,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灵活的服务项目组合。,1.签订保理商代理合约; 9.货物装运并寄送货运单据; 2.签订国际保理合同; 10.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 3.申请债务人信用额度; 11.融通资金

2、; 4.传递信用额度申请书; 12.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 5.对债务人信用评估; 13.催收货款; 6.通知核准信用额度; 14.付款; 7.通知核准信用额度; 15.付款; 8.签订销售合同; 16.付清余款,陈述结构: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国际发展现状 二、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障碍,一、国际保理业务的国际发展现状,保理业务最早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并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和西欧国家逐渐发展成型。 近20多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以及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国际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顺应了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其业务

3、量得到了迅猛发展。,二、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1,2,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现状,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具体的经营现状,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现状,国际保理目前在欧美国家已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业务,但进入我国的时间并不长。 1988年,中国银行与德国贴现和贷款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总协议,这标志着保理业务在我国正式登陆。 1993年,中国银行加入FCI,成为其正式会员。随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也陆续推出保理业务。 到2010为止,我国已有22家银行成为FCI会员。,1,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与此同时,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也发展迅速。从表1的统计数据上看,自

4、2002年至2008年的短短数年时间里,中行国际保理业务量从2.077亿欧元上升到55亿欧元。,从表二的统计数据上看,2007年均增长率高达130.60%。2008年中国和日本对国际保理业务的增长最快。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统计,2008年中行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跻身世界第一的位置,同时中国的出口保理业务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据统计2009年我国的出口保理的业务量虽然受美国经济的影响相比2008年将有所下降,当长期将保持较好的增长。可见,国际保理业务已逐渐为中小企业所接受或熟悉,并已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然而,如表1所示,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与欧洲的国家相比,国际保理业务的总量还

5、较低。这表明了我国国际保理的发展现状与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的发展地位极不相称。从FCI统计的数据看,2007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首次超过两万亿美元,相对应地初步估计将产生5000亿美元的保理市场。而2007年全部银行保理业务总量(包括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仅为481亿美元,占市场潜力不到10%的比例。这说明国际保理只占国际结算方式的比例仍然较小,国际保理结算总量占我国国际结算总量比例不大这一现状,应足以引起我们进一步探索如何促进国际保理这一新的国际结算方式,以缩短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与国际通行的保理业务有较大差距的现实问题。,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具体的经营现状,(1)业务操作并未完全采用国际通行做法 (

6、2)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个别业务 (3)不能改善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4)缺乏再担保, 中资银行无从转嫁风险 (5)国际保理业务还面临一些技术难点,2,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区别于传统银行信贷的金融产品。国际通行的做法是: 保理商以客户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被接受程度和其赢利情况为融资的主要依据, 而不是根据其资产负债表的状况为主要依据。但是目前我国的银行基本上将国际保理业务视为一种单纯的融资结算产品, 在操作上采取与银行信贷相似的方法, 在为出口商核定保理融资信用额度时,要依据该行的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办理。这种业务操作, 不仅使保理独特的融资功能丧失殆尽, 保理业务的拓展也会受到限制。,(1)

7、业务操作并未完全采用国际通行做法,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个别业务上, 没有体现出国际保理业务所具有的一揽子特色在我国, 国际保理业务仍以出口保理为主, 只是间接为客户提供坏账担保服务。银行保理业务除融资外, 所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也因此影响了保理业务收入的扩大, 保理业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2)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个别业务,据统计, 中国出口额的 60%是有中小企业创造的, 但是按现有的贷款通则和有关规定, 中小企业要想获得贷款普遍都比较难。按原国家经贸委统计, 约有 80%的中小企业存在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目前, 我国银行在开办国际保理业务时, 仍将目标客户锁定

8、为优质客户甚至是统一授信为A 级的企业, 客户选择完全等同于贷款业务。其结果是, 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的中小进出口企业仍然不能通过国际保理业务满足其资金需求, 国际保理服务中小企业的优势未能发挥。,(3)不能改善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若开办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意味着保理商将丧失对融资方的追索权, 因此有必要对资金风险进行控制和分散, 国外保理商通常会将保理营业额的2/3向保险公司进行再投保, 一旦发生银行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坏账, 由保险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降低保理商所承担的经营风险。我国尚无保险公司为商业银行开展 “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 业务提供保险, 开办保理业务

9、的中资银行必须独自承担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因此增加了风险成本,降低了实际收益率。,(4)缺乏再担保, 中资银行无从转嫁风险,现阶段中国内地银行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还面临一些技术方面的难点。目前, 我国还处于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初级阶段, 与 FC I会员之间的协作有限, 因而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评估显得十分困难。同时, 我国的银行习惯的还是重视抵押品的信贷文化, 忽视对于客户的信用评估能力和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此外, 我国银行在开展国际保理时过于注重融资业务, 没有发展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应收账款管理和会计服务, 金融机构对于客户的信用评估只能依赖贷前的审查而不是信贷中的动态监控, 因而难以有效控制风

10、险。,(5)国际保理业务还面临一些技术难点,三、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障碍,1、没有建立国际保理业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商业信用体系 2、缺乏国际保理业务正常运营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与法制环境 3、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 4、保理业务的信息化、电子化设施尚不完备 5、政府的政策及严格外汇管理的限制 6、盲目的市场定位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整可靠的企业资信管理、客户信用评估、授信额度管理等制度,在对国内外客户信用状况和信用风险实施评估时存在较大困难,也无法给予授信额度,对买卖双方联合起来进行欺诈的风险根本无法控制。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低,以致在开

11、展国际保理业务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我国国内商业企业不完备的商业信用体系,还导致国内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出现供求矛盾. 另外,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目前,我国国内银行与保险机构既无业务准入也无合作经验,商业银行开展的“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还没有保险机构为其提供保险。这就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独自承担可能出现的商业信用风险,从而导致风险成本的增加,降低了实际收益率,1、没有建立国际保理业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商业信用体系,2、缺乏国际保理业务正常运营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与法制环境,国际保理是一项多功能的金融服务,综合性很强,无论是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还是从其自身微观发展的角度

12、都需要有一套完整而规范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1992年我国首次推行国际保理业务,并于第二年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接受了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国际保理公约等国际规则。但是,这些规则还不能直接指导和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过程。此外,我国的公司法、合同法等国内法也没有对国际保理业务有关法律保护和纠纷解决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我国保理业务还远没有像信用证等传统结算方式那样建立一套指导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因此,目前保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以及与国际惯例存在的不兼容性,使得我国的保理业务很难做到有法可依,这种外部环境也给国内银行办理保理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使得保理

13、商在产生合同纠纷时难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无疑成为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又一巨大障碍。,3、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金融服务,包括信用风险控制、销售分户账管理、贸易融资等多个服务项目,同时涉及国际贸易、金融、银行、法律等较多专业领域。因此,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相当高,要求从事国际保理业务的人员不仅要精通英语、计算机操作,又要掌握较丰富的国际贸易、银行和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还要熟悉相关的国际保理惯例规则,熟悉国际商法、贸易各国的法律法规和民俗等。而在我国目前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中,从业人员大多数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拿到FCI资格证书的专业保理人员也不多。另

14、外,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开展此项业务的时间不长、业务量不大,使得从事国际保理业务的人员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因此,专业人才队伍的缺乏严重限制了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规模。,4、保理业务的信息化、电子化设施尚不完备,现代国际保理业务是现代通信与信息发展的产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打败竞争对手,抢占市场,网上交易已成为有利的工具。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与各国的保理商和民间资信公司等机构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网络。同时,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司有的还仍然使用非EDI信息传递技术,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相对落后的硬件设施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保理公司与国外保

15、理商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传递,阻碍我国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我国的保理业务走向国际市场。,5、政府的政策及严格外汇管理的限制,目前,国际上的保理业务大多都由专业的保理公司开展,其中90%以上都是FCI的会员,其行业准则相同,并有着标准化的业务平台。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在我国只有商业银行才能开展保理业务,到目前为止保理业务仍然只是银行的诸多中间业务之一。这就意味着,我国保理业务所涉及的融资标准必须服从于我国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而最需要获得保理支持的中小企业,由于不符合要求,实质上是被排除在银行高高的门槛之外;同时,保理业务由商业银行兼营,其竞争力也远远落后于国外专业的保理

16、公司。因此,央行的政策既限制了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规模,又降低了我国保理业务的质量水平。 此外,我国的外汇管理实行的仍然是“结售汇”制,较严格的外汇管理束缚了进出口商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的有关限制贷款的政策也约束了商业银行大力开展保理业务的范围。,6、盲目的市场定位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首先,受银行从业人员和资金的限制,目前我国银行开展保理业务部门的服务对象,一般都集中在银行做信用证及托收等结算的客户上。而目前主动采用保理业务的客户,也往往是因产品积压或信用证失效而不得已采用的,这些客户当然无法形成出口保理业务的稳定客户群。其次,在保理模式上,我国的保理方式主要采用单保理商,且仅仅限于出口保理业务,而国际上的保理方式通行的是双保理商保理,即进口保理与出口保理为统一体,共同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此项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带来了局限性。另外,在服务内容上,我国只提供到期保理,而国际上通行的是融资保理。因此,保理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新产品,其目标不明确和盲目的市场定位也是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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