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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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电力工业部司局文件建质199584号关于颁发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通知各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质监中心站: 为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工作,部质监中心总站组织各专业质监专家于五月在西宁召开了火电、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审编会,完成了报批稿。经审定现颁发,凡需并入电网的工程,均应按本典型大纲执行监检,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本典型大纲解释权属电力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一、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

2、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二、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略)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一日附件一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修编说明 为了保证火电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工程优化,根据部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使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按照一九九四年合同质监工作会战决定,由山东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拟写了“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讨论稿)。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由质监中心总站在西宁召开了“典型大纲”审编会。全国各专业质监专家31人参加了审编工作,完成了土建、锅炉、汽机、电气、热

3、控各专业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的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本典型大纲适用于大、中型新、扩、改建火力发电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按本典型大纲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代替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应进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编写组附加说明典型大纲主编部门、审编人员名单主编部门:电力部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l 土建专业 审 核:熊大芳 参加审编人员:张昭慧 梅耀云 王 珺 李人强 戚家润 陈亚平 陆錝 安銮生I 锅炉专业 汽机专业 审 核:梁 兵 参加审编人员:詹廷芳 郭泉林 刘守桂 崔贵文 袁忠达 杨国光 沈学贤 张振填 周龙衢 高文岐 电气专业V 热控专业 审 核:顾租德

4、参加审编人员:刘允坤 刘元昌 罗 浩 刘文桂 吴剑英 蔡立玲 杨友国 杨广平 张汉文 刘杰毅目 录I “质监站”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栓查典型大纲(试行) 锅妒专业部分l 锅炉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2 锅炉钢架承载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3 锅炉制粉系统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4 锅炉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5 锅炉送、引风机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6 锅炉电除尘器空负荷升压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7 主要热力设备管道保温绝热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 汽机专业部分1 汽轮机油系统复装及油清洁度质量监督检查

5、典型大纲(试行)2 给水泵组(电动、汽动)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3 汽机凝汽器管系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4 高、低压加热器及除氧器安全阀整定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5 全厂中、低压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 电气专业部分1 发电机转子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2 大型油浸变压器器身检查、安装试验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3 高压配电装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4 电缆敷设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5 接地装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V 热控装置安装质量监督栓查典型大纲(试行)I“质监站”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1.总则

6、 1.1 为提高火电建设土建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各工程质监站在施工中的监督作用,根据部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各工程质监站对大、中型火电建设土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施工过程中,除按质监中心站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进行预检和参加正式检查外的其他重点项目、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小型火电厂的土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按本大纲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不代替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应进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2 监督检查的依据 2.1 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有关规定和办法; 2.2 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 2.3 电

7、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4 SDJ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2.5 SDJ280-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 2.6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焊接工程篇); 2.7 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8 GBJ78-85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9 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2.10 JGJ81-9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2.11 GB12219-89钢筋气压焊; 2.12 JGJ18-8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13 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

8、验评定统一标准; 2.14 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2.15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16 JGJ78-91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17 有关的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 2.18 有关的建筑材料试验规程、规范和标准; 2.19 主管部门对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补充规定和解释说明; 2.20 进口材料的有关国外规程、规范和标准; 2.21 引进机组工程的有关国外规程、规范、标准和作业指导书; 2.22 国家及主管部、局颁发的其他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等。 3.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 3.1 施工测量监督检查 3.1.1 核查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

9、控制网、主厂房方格网的施测记录。 3.1.2 核查主厂房、汽机基础、锅炉基础、输煤系统、烟囱、水塔、循环水系统、升压站进出线和母线架构等的主轴线及高程控制测量。并复核输煤系统与主厂房轴线及高程的相互关系。 3.1.3 抽查主厂房框架柱垂直度、吊车梁标高、汽机运转层结构上表面标高、锅炉基础顶面标高、卸煤沟煤槽斗壁挑舌上表面标高与净距及平直度、循环水管沟进出口标高。 3.1.4 检查主厂房、烟囱、水塔、汽机基础、锅炉基础、主变基础的沉降测记录。 3.2 地基处理工程监督检查 3.2.1 抽查工程地质报告及地基处理方案的审批程序。 3.2.2 核查地基处理施工单位的资质。 3.2.3 抽查主厂房、烟

10、囱、水塔、灰坝、水泵房、汽机基础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其他工程地基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3.2.4 检查地基验槽记录。 3.2.5 抽查地基处理测试报告。 3.3 钢筋材质及焊接的监督检查。 3.3.1 抽查钢筋材质跟踪管理情况。 3.3.2 抽查钢筋跟踪管理台帐(包括供应、施工及质检部门),其内容一般应包括硝号、厂家、名称、到货日期、数量、规格、等级、炉号、出厂证件编号、复试报告编号、宏观质量描述、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加工和焊接情况、使用部位及数量、存在I罚题及处理情况等。 3.3.3 抽查焊条、焊剂出厂证件,并对其保管和烘干处理情况进行抽查。 3.3.4 抽查焊工资格证件及焊

11、前试验报告、模拟试验或实物样试验报告。 3.3.5 抽查主厂房框架接头钢筋焊接、吊车梁焊接、预应力筋联接、直径25mm及以上的钢筋焊接和对焊接质量有怀疑的接头。 3.3.6 检查新型焊接工艺的试验鉴定资料及相应的技术要求、标准。必要时对实物进行抽查。 3.4 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4.1 抽查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出厂证件、试验报告及存放、保管质量控制。 3.4.2 抽查混凝土搅拌站的计量装置检定资料及混凝土配合比的准确性。 3.4.3 抽查主厂房框架、吊车梁、汽机基础、烟囱、水塔、岸边水泵房等工程和C40及以上等级的混凝土试件制作方法、数量、养护条件及试验报告。 3.4.4 抽查重要建(构)

12、筑物的混凝土浇灌工艺及养护条件、关键部位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主厂房框架柱接头二次灌浆、主要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 3.4.5 抽查大体积混凝土温控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4.6 抽查冬期施工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4.7 检查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统计记录。 3.5 砌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5.1 抽查原材料出厂证件及试验报告。 3.5.2 抽查砌体砂浆饱满度,组砌、接磋质量和抗震联接情况。 3.5.3 抽查砂浆强度及试验报告。 3.6 钢结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6.1 抽查钢材出厂证件及试验报告。 3.6.2 抽查焊工资格证件及焊条、焊剂出厂证件并对其保管、烘干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3.6.3

13、 核查焊口检验等级。 3.6.4 抽查高强度螺栓出厂证件及保管情况。 3.6.5 抽查高强度螺栓节点连接的质量。 3.6.6 对重要结构的焊接工艺进行必要的抽查。 3.7 防水、防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7.1 抽查防水、防腐材料出厂证件及必要的试验报告。 3.7.2 抽查防水、防腐施工人员上岗证。 3.7.3 检查新型防水、防腐材料及新施工工艺的试验鉴定资料。 3.7.4 抽查重要建(构)筑物的防水、防腐施工工艺及细部处理。 3.8 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8.1 抽查原材料出厂证件及必要的试验报告。 3.8.2 抽查主厂房外墙、汽机房室内、集控室内外、网控室内外、生产办公褛室内外等装饰工

14、程的施工工艺和表面质量。 3.9 其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9.1 抽查主厂房和循环水管等重要部件的回填施工工艺及试验报告。3.9.2 抽查灰坝筑坝施工工艺及试验报告。3.9.3 抽查厂区及主要管、沟、坑排水是否通畅。 4 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 4.1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本大纲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和综合性检查。 4.2 综合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由工程质监站组织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采取听取有关单位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抽查实测、组织座谈会等方式。 4.3 随机抽查应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其内容一般应包括抽检时间、项目、内容、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抽查人员签字等。4.4 综合性检查后,工程质监站应提出监检报告,一般内容应包括监检日期、工程形象进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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