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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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公示本) 项 目 名 称项 目 名 称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 四 川 省 古 蔺 郎 酒 厂 有 限 公 司四 川 省 古 蔺 郎 酒 厂 有 限 公 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0 年年 07 月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印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 四川省古蔺郎酒

2、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蒋英丽 联系人 何健 通讯地址 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 联系电话 18982768688 邮政编码 646523 建设地点 古蔺县二郎、太平镇 (起点坐标:经度 106.185325;纬度 28.141140; 终点坐标:经度 106.109343;纬度 28.162483) 立项审批 部门 古蔺县经济商务科 技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20-510525-15-03-42 0029】JXQB-000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管道工程建筑(E4852) 占地面积 (m2) 永久占地 64m2 临时占地 5500m2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1

3、520 其中:环 保投资 (万元) 19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25%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21 年 08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计划对盘龙湾基地酿酒车间进行提升技改工程, 技改后新增工业生产用水量 1800 m3/d。由于目前供水无法满足技改后生产需 求,故新建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供水管线,保障盘龙湾基地生产用水。 在此背景下,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拟投资 1520 万元开展“红滩水厂 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建给水管道,满足盘 龙湾生产基地技改

4、后的供水要求。项目拟建设 1 条管线,管线起于红滩水厂, 全长 10km,止于盘龙湾生产基地,全线采用 DN200 钢管,设计给水输量 1800m3/d。管道与二郎至盐井河排水管道工程(吴家沟至二郎段)、盘龙湾基地 至二郎污水站工业废水管道工程并行敷设,在赤水河沿 X103 县道敷设的管道 主要采用沿道路边缘护栏架空敷设方式。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项目为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古蔺县二郎镇、太平镇。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要求, 实施本项目前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 建 设项目环

5、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部 44 号令)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相 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的“175 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 1.6 兆帕及以下的天 然气管道)”中“新建”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四川省古蔺郎酒厂 有限公司委托泸州尚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安排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分 析和现场踏勘,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 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说明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 编制完 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6、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管道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规定,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类及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建设项目。古蔺县经济商务科技局会对出具了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川投资备【2020-510525-15-03-420029】JXQB-0004 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 项目管道建设地面永久性建筑为泵房及管廊支墩。项目拟建设 1

7、 个泵站,泵 站位于红滩水厂起点处,泵站占地面积为 40m2,占用土地为郎酒厂现有土地红 线内。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管道与二郎至盐井河排水管道工程(吴家沟至 二郎段)、盘龙湾基地至二郎污水站工业废水管道工程并行敷设,在赤水河沿 X103 县道敷设的管道主要采用沿道路边缘护栏架空敷设方式,已由其工程建设 支架并预留位置;少部分地段无道路护栏,沿道路外采用支墩架空敷设,每 5m 设置 1 个支墩。项目架空管线全长 10km,设计拟建设支墩 1600 个,支墩采用 0.20.2m 底座,项目管廊支墩预计占用土地 64m2。项目支墩、支架依托二郎至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 3 盐井河排水管道工程(吴家沟至二郎段)、盘龙湾基地至二郎污水站工业废水管 道工程。 根据古蔺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项目建设拟占用土地类型为 农林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评价要求,本次评价要求, 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才能,才能 开始施工开始施工。 2、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系 2000 年 4 月国务院200030 号文件批准建立长江上游合江-雷波段珍稀鱼 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5 年 4 月国务院国办函200529

9、号文件对保护区范围 作了调整,并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江段 总长度为 1162.61 公里,总面积为 33174.213 公顷,涉及云南、贵州、重庆、四 川四省一市。该保护区有鱼类 151(亚)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 38 种、经济鱼 类有 70 余种,其中珍稀鱼类有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等。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赤水河河段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赤水河干流习水河口至赤水河口,根据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保护区范围宽度为河流 10 年一遇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 域和滩涂。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管线采用架空和地埋方式,管线沿

10、道路敷设,沿线 地面高程均位于赤水河 10 年一遇洪水水位以上。因此,项目建设不属于赤水河 水域范围,本项目不涉及赤水河水域范围建设施工,不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 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同时本项目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不涉及穿越涵洞、泄洪沟和河流。另外,施工 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等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 对赤水河产生影响。给水管道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全线采用密闭管线,无污染物外 排,因此本项目不会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 3、与二郎自然保护区符合性分析 二郎自然保护区成立于 2001 年,泸州市人民政府已关于同意建立二郎自 然保护区的批复(泸市府函2

11、00189 号)同意建立二郎自保护区,该保护区范 围为东经 10609001061000,北纬 280730280810,根据关于对市级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 二郎自然保护区与二郎基地技改项目位置关系的批复(泸市府函2019121 号) , 二郎基地技改项目不在二郎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为管线工程,二郎段 管线沿二郎基地技改项目敷设,经过坐标定位,项目建设不在二郎自然保护区范 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二郎自然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 4、防洪要求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2、古蔺县水务局 组织开展了境内赤水河、古蔺河、白沙河、菜板河、盐井河、石亮河、水落河、 墩梓河、枫溪河等 9 条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根据划定结果,赤水河 有堤防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 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按 10 年一遇的洪水位 划定。 根据项目建设资料,项目起点(红滩水厂)的标高为 370m,出站线路 3.6 公里处最高点为 420m,至终点盘龙湾基地时高程为 440m。根据查阅资料,赤水 河二郎段 10 年一遇洪水位线 338.90m。项目建设管线标高位于 10 年一遇洪水位 线以上,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淹没

13、风险较小,满足防洪要求。 四、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四、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 1、红滩水厂至盘龙湾生产基地段、红滩水厂至盘龙湾生产基地段 (1)线路走向比选 管线起自红滩水厂,最终止于盘龙湾生产基地,经现场踏勘和调研分析,管 道沿线均有道路,交通条件较好,无环境敏感区,无困难路段,无大型穿越,线 路较单一,不进行线路比选。 (2)线路走向描述 管线从红滩水厂接管,在起点处设泵站 1 座,向西南方敷设管道约 1.8km, 然后向西北侧沿城乡道路敷设管道约 7.5km,途经二郎镇场镇,然后沿 013 县道 盘龙湾基地下方,最后向南侧沿乡道敷设管道约 0.7km 至盘龙湾基地。管线所经 地区地势较起伏,

14、沿线有道路为依托, 交通状况良好, 沿线需跨越城乡道路 6 次, 线路长约 10km。管道与二郎至盐井河排水管道工程(吴家沟至二郎段)、盘龙 湾基地至二郎污水站工业废水管道工程并行敷设,在赤水河沿 X103 县道敷设的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 管道主要采用沿道路边缘护栏架空敷设方式。 图图 1-1 道线路走向示意图道线路走向示意图 2、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 根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地形、工程地质条件、城市规划等各 种因素,本着优化线路走向、保护环境、减少水土流失,节省工程投资、有利管 道安全的目的,项目拟建 1 条管线工程均不涉及风景名

15、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 古迹等,不涉及基本农田。施工及运行过程中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不会对当地 自然、社会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路线走向合理。 五、项目外环境相容性分析五、项目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太平镇,项目拟建 1 条管线工程沿线主要 分布少量居民散户,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施工期将不可避免的对周边农户 日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在严格按照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实行的前提下,施工期 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严重不利影响,项目选 址可行。 六、三线一单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

16、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 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 工程终点 工程起点 红滩水厂至盘龙湾基地给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 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 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生态 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 了划定。其中泸州区域范围内的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列入了川东石漠化敏感 南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项目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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