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制度比较3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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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二部分 第一章 美国的银行制度,第一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美国银行体制的构成 第三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特点 第四节 美国银行发展的新阶段及主要特征,2,第一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建立美国第一银行 (17911811) 二、州银行泛滥时期 (18111816) 三、成立美国第二银行 (18161836) 四、自由银行时期 (18371863) 五、国民银行建立时期 (18641913) 六、建立联邦储备系统 (1914年),3,一、1791年建立美国第一银行(17911811) 1. 特点: 全国性银行。总行在费城。纽约、波士顿、巴尔的摩、华盛顿、诺福克、查尔斯顿

2、、萨瓦那和新奥尔良设立了8个分行。 在联邦注册。由联邦政府发给执照,有效期20年。资本额1000万美元。联邦政府持有该行1/5的股份。 资产最高。该行的资产远远超过当时的任一州立银行,使之有能力向州立银行提供临时贷款。 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5,二、1811年到1816年州银行泛滥时期 日期 州银行数 日期 发钞数量 1811年 88 1812年 $4500万 1816年 246 1817年 $1亿,6,三、1816年美国第二银行(18161836) 资本3500万美元,股份1/5由联邦政府发行公债支付,其余由个人、公司和各州政府认购。 董事会25人,5人有总统任命,20人由私股产生 全国建立

3、25家分行。 思考:第二银行关闭的原因?,7,四、18371863自由银行时期 州银行数:1600;贷款额:5亿 主要问题: 银行券的过度及不稳定发行。 银行资本不足,银行券的发行没有准备金作保证。 贷款的质量差,风险高。,8,五、18641913 国民银行建立时期 国民银行法: 1863国民通货法(The Currency Act of 1863) 1864国民银行法(The National Bank Act of 1864) (一)宗旨: 从立法上确立美国联邦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使国民银行体系代替分散经营的各州银行,从而协调货币流通,保证金融稳定。,9,(二)国民银行法完成了以下几

4、方面的创举: 1. 建立国民银行体系: 货币监理署:发放国民银行营业执照。 全美建立50个中心储备城市,以此为基础,构成国民银行体系的地区框架。 由此,双线银行制建立。,10,2. 对国民银行资格的取得,提出严格条件。有: 最低资本额。 发放贷款的种类和金额。 银行券的担保及发行额。 规定存款准备金。 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等。 3. 建立州银行发行银行券的征税制度,11,(三)美国形成双轨制度的原因 日期 州银行数 国民银行数 1864 年 1089 1868 年 247 1900 年 5007 3731 1914 年 17498 7518 1. 州立银行为了逃税,对业务进行创新。 2. 国民银行

5、虽拥有发行银行券的特权,但管理较严;而州银行较松,使得许多银行更愿意在州注册。 因此,国民银行法中以国民银行代替州银行的单一国民银行体系的设想未能实现。这也使得美国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双轨银行制度。,12,(四)国民银行法的作用: 抑制了当时银行界的混乱,为实现全国统一的金融管理和货币管理建立了基本框架。 创造了一批资本雄厚、管理有序的大商业银行,并通过他们贯彻政府的金融政策。 货币监理署实际就是美国中央银行的初级形式,监督、管理、检查国民银行的经营活动,可以视作是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一次尝试。 把银行券驱除出流通领域,使银行券的发行权集中于各国民银行,为货币的稳定奠定了基础。,13,(五)国

6、民银行体系的缺点: 银行券的发行缺乏弹性。 存款准备金制度松散且不灵活。 缺少一个将全国银行业的清算业务联结起来的清算系统。 忽视了对州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14,六、1914年建立联邦储备系统( Federal Reserve Act) (一)联邦储备法的主要内容( 1913 Federal Reserve Act) 在全国划分12个联邦储备区。 建立联邦储备委员会。 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会员银行和非会员银行。 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 允许联邦储备银行发行银行券。 建立支票清算系统。 每个联邦储备银行设9个理事,每个会员行都有权参加本地区联邦储备 银行理事的选举。 储备银行通过贴现窗口对会员

7、银行进行再贴现。 建立联邦咨询委员会。,15,(二)联邦储备制度的发展 1. 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1935年的银行法。 内容: 改组联邦储备机构。 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明确分开。 Q项条例限制商业银行的价格竞争,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 总之,美国银行业30年代的改革,是朝着扩大联邦储备体系的权力,加强对银行业集中统一管理方向发展的,由分散管理转向集中统一管理。,16,2. 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管制法,即新银行法。 到了70年代,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 由于存款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有最高限的限制,使资金大量流向金融市场,从而发生“脱媒”现象。 内容: 逐步取消联邦储备银行对存

8、款利率上限的限制。 凡是接受存款的银行,都必须向联邦银行交纳存款准备金。 提高了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所缴纳的保险费的限额。 对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限制有所放松,实行业务交叉 允许所有的金融机构开放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17,3. 1982年存款机构法、1994年跨州银行法 第一,1982年的存款机构法首先允许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安排对破产银行的跨州兼并。1994年的跨州银行法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消除了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规定银行持股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可以跨州收购银行。 1997年6月起可以跨州兼并的形式开设分行。 这有助于银行降低经营成本,优化管理结构,扩大经营规模

9、,提高竞争力,也因此解除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对银行跨州经营的禁令。,18,第二,扩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向证券业的渗透。 早在1984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批准了9300家州立银行进入证券业; 1991年财政部又在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制条例中允许一部分资本充足的银行从事有限度的证券业务。 另外,美国还在1995年初通过法律,允许银行作为退休基金和保险的经纪。,19,4.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 1999年11月12日,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美国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从而使美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在法律

10、上最终得以确认,持续了66年的分业经营模式宣告结束。 此举不仅使美国的银行、保险、证券业跨行业兼并和竞争更加激烈,而且对全球的金融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20,对美国金融历史的总结: 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过程看,无论其分业还是混业,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美国在其金融制度变迁中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 一是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历经60多年,其间银行、证券、保险监管当局对各自领域的监管已相当成熟、有效; 二是其混业是通过银行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拥有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来实现的。 当然,我们在金融改革中除了参考美国的这些经验外,更重要的还应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以及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

11、21,表1:美国最大的10家银行1999年收入状况表(百万美元) 总资本 总资产 净利息收入 非利息收入 花旗银行 49700 718100 20132 37105 美洲银行 44432 632574 18237 14069 大通银行 23617 406105 8744 13473 富国银行 22131 218102 9355 7420 第一银行 20090 269425 9021 8692 第一联合银行 16709 253024 7452 6933 舰队波士顿 15307 190692 6799 6949 JP摩根 11439 260898 1541 7140 美国银行公司 7638 815

12、30 3261 2759 资料来源:The Bank, March,2000,22,第二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构成,一、联邦储备体系 二、商业银行 三、政府金融机构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美国在国外的银行,23,中 央 银 行 联邦储备体系 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顾问委员会 消费者顾问委员会 储备机构顾问委员会 商 业 银 行 国民银行 州银行 在美国的外国银行 政府 金融 机构 住宅信贷机构 住宅及城市开发部 联邦住宅贷款银行委员会 农业信贷机构联邦土地银行 联邦中期信贷银行 联邦生产贷款公司 美国进出口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存款机构储蓄信贷社 互助储蓄社

13、信用社 非存款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养老基金 信托公司 金融公司、投资公司、投资银行,24,一、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 (一)联邦储备委员会 机构:1935年前叫联邦储备局,委员9人组成(包括财政部长和通货总监),其余7人经参议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 1935年后改名:联邦储备委员会, 取消了财政部长和通货总监。委员 会7人,任期14年。 制度上保持其相对独立性。,25,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制定货币政策; 格林斯潘 监管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联储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确保美国支付体系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负责执行有关消费信贷的联邦法规等。 此外,委员会还须向国会提交其经营情况的年报,以及一年两

14、度的有关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联储货币与信贷供应增长目标的特别报告。 伯南克,26,(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机构:12名成员组成。联邦储备委员会7人和5位联邦储备银行总裁。 可见,委员会的成员既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成员,又有地区银行的代表,其目的是使中央集权和区域分权管理货币的政策协调一致。 职责:负责实施公开市场业务的专门机构。,27,(三)联邦储备银行 美国共有12个地区性的联邦储备银行。 分别设在波士顿、费城、克利弗兰、里奇蒙、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波里、堪萨斯城、达拉斯和旧金山。 12个联邦储备银行可在本区设立自己的分行。 目前全国共有25个分行。 机构:每个联邦储备银行设有9

15、人组成的董事会,分别由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代表、工商业、农业、以及联邦储备委员会代表所组成。,28,联邦储备银行的职责: (1)提出有关贴现率的建议。 (2)保存存款机构的准备金,通过贴现窗口向其提供贷款。 (3)印制、保管货币。 (4)清算存款机构的支票、为其转帐。 (5)代理国库。 (6)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29,除了上述三大机构外,还有几大顾问性质的机构帮助联储处理一系列繁杂的工作,他们是: 联邦顾问委员会 消费者顾问委员会 储备机构顾问委员会,30,二、商业银行 (一)国民银行 指在联邦政府注册的银行。 具体注册审批机构:财政部的货币监理署。 所有的国民银行都是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并且必须将存款投保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目前国民银行有4000多家,占商业银行总数的33,资产的60。这种银行大多数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为雄厚。,31,(二)州银行 根据各州法律建立。在所属各州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州银行比国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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