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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办事指南(简版)南华县农业局2018年10 月15 日发布BSZN-1100354000530604000000015173625000-20181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二、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 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 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4.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
2、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注明项目变更的条件: 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需要变更生产范围、种类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需延期的,应当于期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南华县龙川镇海梗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邮编:675200。 办事窗口: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号行政审批服务区农业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乘车方式:南华汽车客运站沿龙城大道往楚雄方向行200米至幸福枫景
3、商业街下车。 四、申请材料水产苗种生产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变更到期换证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原件纸质1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苗种场所有权、经营权的其他材料复印件纸质14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苗种生产场地环境状况说明和水质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5合法有效的苗种或亲本检验、检疫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6
4、、 审批收费 不收取任何费用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水产苗种生产审批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领取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3号行政审批服务区农业局窗口。八、咨询及监督渠道1.窗口咨询。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号行政审批服务区农业局窗口;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梗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邮编:675200。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8-7212111、0878-7212112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农业局水产站;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农业局;邮政编码:675200监督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南华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78-7212976;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0878-7221117。 网络投诉:http:/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http:/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