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民政局2020年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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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JSJT(Q)001 项目名称:2020年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采 购 人:徐州市鼓楼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九天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JSJT(Q)001 (供应商):江苏九天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 项目说明一、采购人:徐州市鼓楼区民政局二、项目名称:2020年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JSJT(Q)001四、采购邀请:通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

2、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事业单位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

3、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7、 采购预算:69万元8、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7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表(见磋商文件附件4)报价总金额为分项报价表(见磋商文件附件5)中单价之和。供应商磋商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为要约。江苏九天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九天招标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他方

4、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第二章 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1)磋商保证金:13800元。(2)提交形式:本票。 银行汇票 转账支票(徐州市同城的,建议使用16位支付密码;异地的,票面“行号”栏需填写12位支付系统行号。) 特别提示:转账、现金、电汇等其他一切形式均不接受; 必须提交银行汇票或本票或转账支票的原件。 (3)保证金不计利息。 (4)账户信息: 收款人:江苏九天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彭城支行账号:60060188000363628(5)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14:0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14:30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

6、效文件,将被拒收。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14:30。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1、首次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7、加盖印章(公章)的,响应无效。3、投标人应编制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用U盘报送磋商文件正本内容电子版扫描件一份,密封在信封内(U盘外表用标签标注投标人名称(可简写),信封正面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右上角注明:“电子版磋商文件”字样。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4、响应文件正、副本(含U盘)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单位提供给采购人。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

8、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8);(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三)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0);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9);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5、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6、磋商保

9、证金原件(即银行汇票的原件或本票的原件或转账支票的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十四、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按照首次响应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份数和“节能产品”(不包括“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份数的总和由多到少的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说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

11、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

12、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十、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江苏九天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

13、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二十一、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第六章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

14、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 询问和质疑二十三、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接收人:曹锦 联系电话:0516-85936356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1588室第八章 附件二十四、附件:附后。附件:1、 评分细则 2 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苏民养老202010号)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4、磋商报价表5、分项价格表6、偏离表7、合同草案条款8、承诺书9、授权委托书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徐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1、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报 价投标人对照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苏民养老202010号)逐项列出(每种产品重点推荐1件产品,该产品常用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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