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企业价值评估培训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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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企业价值评估,第一节 企业价值评估概述,一、企业的定义及其特点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法律程序建立的经济实体,形式上体现为由各种要素资产组成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有如下特点: 1.盈利性 2.持续经营性 3.整体性 4.权益可分性,二、企业价值评估定义和特点 企业价值评估(Business Valuation)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2.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Total Equity Value) 指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价值或净资产价值。 3.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Pa

2、rtial Equity Value) 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一部分。 由于存在着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因素,因此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一)评估对象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 (二)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是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 (三)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整体性评估。,三、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法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4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

3、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1993年开始起草,历时15年。 其中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专设资产评估一节,第四十七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第四十九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4、、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评估作价。 第五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托评估有关资产,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评估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受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负责。,四、资产评估范围界定 1、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 2、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第二节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一、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收益法 1.年金法 P=A/r 式中:P企业评估价值 A企业每年的年金收益 r资本化率,式中: 企业前n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 年金现值系数,例:待估企业预计未来5

5、年的预期收益额为100万元、120万元、110万元、130万元、120万元,假定本金化率为10%,试用年金法估测待估企业价值。 P= 100(P/S,10%,1) +120 (P/S,10%,2) +110 (P/S,10%,3) +130 (P/S,10%,4) +120 (P/S,10%,5) (P/A,10%,5) 10%,=1000.9091+1200.8264+1100.7513+1300.6830+1200.62093.790810% =4373.790810% =1153(万元),2.分段法 假设以前段最后一年的收益作为后段各年的年金收益,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假设从(n+1)年

6、起的后段,企业预期年收益将按一固定比率(g)增长,则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例:待估企业预计未来5年的预期收益为10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160万元、200万元,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推断,从第六年开始,企业的年收益额将维持在200万元水平上,假定本金化率为10,使用分段法估测企业的价值。 P= 100(P/S,10%,1) +120 (P/S,10%,2) +150 (P/S,10%,3) +160 (P/S,10%,4) +200(P/S,10%,5) 200/10(P/S,10%,5),=1000.90911200.82641500.75131600.6832000.6209200

7、/100.6209 =536.2320000.6209 =536.23 1241.8 =1778.03(万元),例:承上例,假如企业从第六年开始,收益额将在第五年的水平上以2的年增长率保持增长,其他条件不变,试估测待估企业的价值。 P 100(P/S,10%,1) +120 (P/S,10%,2) +150 (P/S,10%,3) +160 (P/S,10%,4) +200(P/S,10%,5) 200(12)/(102)(P/S,10%,5) 536.231583.3 2119.53(万元),二、企业有限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收益法 Pn第n年企业资产的变现值,第三节 市场法与成本法在企业价值

8、评估中的应用,一、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V1被评估企业价值; V2可比企业价值; X1被评估企业与企业价值相关的可比指标; X2可比企业与企业价值相关的可比指标。 通常又称为可比价值倍数。,例如评估 W公司的价值,我们从市场上找到了三个相似的公司A、B、C,然后分别计算各公司的市场价值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帐面价值的比率和与净现金流量的比率,这里的比率即为可比价值倍数(V/X),得到结果如下表所示:,假设W公司的年销售额为1亿元,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净现金流量为500万元(单位:万元),二、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在正常情况下,运用成本法评估持续经营的企业应同时运用收益法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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