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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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第一节 贸易管制概述 第二节 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制 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制 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与报关规范,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的概念: 对外贸易管制也称“进出口国家管制”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制度、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 目前国际上对外贸易管制通常有三种分类形式 (1)按管理目的分: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 (2)按管理手段分: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3)按管制对象分: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技术进出口贸易管

2、制;国际服务贸易管制,备: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备案登记 证:货物、技术进出口的许可 检:商品质量的检验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 核:进出口收、付汇核销 救:贸易管制中的救济措施,二、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及特点,(一)对外贸易管制目的 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 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为了实现其国家职能 (二)对外贸易管制的特点 贸易管制政策是一国对外政策体现 贸易管制会因时因势而变化 以对进口的管制为重点,二、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框架和法律体系,(一)基本框架 是一种综合管理制度,主要由下列制度构成: 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3、进出口货物收 付汇管理制度;贸易救济制度 (二)法律体系 1、对外贸易管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只限于: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 2、对外贸易管制设计的法律渊源不包括: 地方性法规、规章;各民族自治区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第二节 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制,进出口许可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 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其管理范围包括: A 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 B 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技术 C 自由进出口的技术 D 自由进出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一、禁止进出口管理,(一)禁止进口 1.禁止进口范围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四

4、氯化碳、犀牛角、虎骨; 旧机电; 废物、废旧金属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 来自疫区动植物机器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动植物病原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 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 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压缩机,其他 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衣服; 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氯酸钾、硝酸钾,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进口技术的,不得进口。,(二

5、)禁止出口范围,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主要包括: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发菜、麻黄草; 木炭; 硅砂、石英砂、其他天然砂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 未命名或新发现的野生动物; 原料血浆; 野生红豆杉及部分产口; 劳改产品; 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 家用电器压缩机,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出口技术的,不得出口。,3、禁止进出口管理原则,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任何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经营

6、进出口,一旦发现,海关有权采取相应行政措施,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二、限制进出口管理,(一)限制进口管理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1)许可证件管理 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 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 在一定时期内,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关税配额税率 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属于目录范围内的限制 进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 可,不得进口。,(二)限制出口管理,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 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对

7、于出口属于列入限制出口技术的,应当向 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出口申请,获得审核批准 后取得技术出口许可证件,凭以向海关办理通关 手续。,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方式示意图,许可证件管理 进口 关税配额 配额税率管理(相对数量限制) 限制进出 口货物 配额许可证管理(直接分配) 配额限制 出口 配额招标 许可证管理 非配额限制 许可证件管理等,三、自由进出口管理,1.具体范围 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外的其他货物。 2、管制原则 (一)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指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8、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申请人凭此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制,一、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 200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 2、进出口经营权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在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前,必须 依法定程序在国务院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 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 营活动。 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 施国营贸易管理,不同类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范

9、围不同。取得对外贸易资格后,可在允许范围内从事外贸活动。,思考:进出口经营权与经营范围的联系区别?,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一)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并调整法检目录 2、对法检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以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管理。,(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1、进出口商品检验 涉及面广,最为重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为保障国家安全、国民健康保护动植物和环境。 2、动植物检疫 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等过程实施检疫;为防止传染病及有

10、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国境。 3、国境卫生监督 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及口岸管辖区的公共场所、生活设施进行的检查;为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 2.检验检疫范围和检查的重点不同 商品检验侧重商业性要求。 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侧重卫生要求。范围稍小于商品检验。 3.检查要求不同 商品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非法定检验,检验主体可以是国家商检部门,又可以是经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 后两者都属于法定性质的检验检疫,不存在自行选择的情况。检验检疫主体只能是国家卫生检疫或国家动植物检疫部门。,三、进出口收付汇制度,1. 出口收

11、汇:防止出口企业将外汇留在境外,提高收汇率 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部门凭海关签注的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收汇核销。 2.进口付汇:防止汇出外汇而实际不进口商品的逃汇行为。 进口单位或代理人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四、贸易救济措施,1、反倾销措施 实施条件是存在低价倾销并已达到相当幅度、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损害以及倾销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补贴 实施条件是因为政府经济性补贴或财政支持使进口国受到损害。 3、保障措施 进口产品数量激增挤占进口国家同类产品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区别*,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一

12、、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主管部门:商务部 发证机构: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各省级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商务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一)管理范围,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1)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许可证: 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签发; 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的进口,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重点旧机电产品: 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消耗臭氧

13、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2.2008年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47类,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6类 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大米、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等31类 由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签发 铟、钼、消耗臭氧层物质、锌、部分金属及制品 由各地方发证机构签发,(二)办理程序,1.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网上和书面) 发证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进(出)口许可证 2.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 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网上和书面) 商务部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进口申请,35日内决定是否批

14、准进口申请,旧机电产品进口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并应具备从事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资质,(三)报关规范,进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 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 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一批一审”,“非一批一审”不得超过12次 大宗、散装货物溢装不超过5%,原油成品油溢装不超过3% 部分出口货物实行指定出口报关管理,需跨年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3月31日,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部分出口货物实行指定出口报关管理,锑及锑制品指定:黄埔海关、北海海关、天津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 轻(重)烧镁出口许可证由大连特办签发,指定大连、天津、青岛、天津、长

15、春、满洲里为出口报关口岸 甘草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甘草制品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 蚕蚕类 以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方式出口的锯材,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一)商品范围 1.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 2008年实施: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 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2.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加工贸易项下(原油、成品油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或投资额内 生产自用的 货样广告品、实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 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海关特殊监管区货物 法律规

16、定的其他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二)办理程序,进口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收货人向所在地或相应发证机构提交申请,并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 收货人(书面或网上)申请,发证机构10个工作日内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已申领未使用,在有效期内交回发证机构,并说明原因 遗失进口许可证,应书面报告挂失,原发证机构补发 签发后未领证(1个月后),发证机构收回并撤销,(三)报关规范,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 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最多不超过6次 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5%以内 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的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3%以内,三、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一)管理范围 主管机构:商务部 发证机构: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部主管部门 (二)办理程序 进(出)口前获批文,凭批文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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