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润滑剂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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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20Y 44团体标准T/CRH 000?2020人体润滑剂 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Personal Lubricant-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工作组讨论稿)2020 - 00 -00发布2020- 00 - 00实施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 发布T/CRH 000?2020目次UUU前言UUUIUUU1范围UUU1UUU2规范性引用文件UUU1UUU3术语和定义UUU1UUU4分类UUU1UUU5要求UUU3UUU6试验方法UUU3UUU7检验规则UUU4UUU8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UUU59 产品命名规则前言本标准参照GB/T 1.1-2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由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知识产权归属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所有。1T/CRH 000?2020人体润滑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润滑剂的术语、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主要用于性生活的人体润滑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3、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QB/T 2951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QB/T 4079 按摩基础油 按摩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_第75号2005)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GB/T 16886系列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人体润滑剂 personal lubricant由水、油脂、石油或硅树脂为主要原料,主要用于性生活(包括正常性交、口交、自慰等)为目的,施用于

4、人体腔道或体表,起到润滑作用,以减少干涩、降低摩擦痛感作用的产品。4 分类按主要原料分为水基型和油基型。5要求5.1 总则人体润滑剂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危害人体健康。5.2 原料原料中禁止使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表1和表2所列出的化妆品禁用组分。原料中所用着色剂、防腐剂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规定。5.3 感官人体润滑剂外观应均匀一致,无变质与肉眼可见异物,气味应符合标志说明及规定气味,无异味。5.4 理化指标人体润滑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表1 理化指标指标指标特性特性值稳定性耐热:(402),24h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应符合5.

5、3的要求耐寒:(-102),24h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应符合5.3的要求pH值(25)(水基型)4.58.5酸值(以KOH计,mg/g)(油基型)5过氧化值/mmol/kg(油基型)55.5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人体润滑剂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表2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mg/kg指标值汞1铅10砷2镉5甲醇20005.6 微生物指标人体润滑剂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中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指标指标特性菌落总数,CFU/g或CFU/ml200真菌菌落总数,CFU/g或CFU/ml1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绿脓杆菌不得检出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5.7 安全性评价人体

6、润滑剂应通过安全性评价。5.8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_第75号2005)的规定。应符合JJF 1070中的规定。5.9 相容性经6.7试验,相容性试件不应出现变形、破损,重量变化不应超过相容性试件的相关规定(如有)或参考数据。6 试验方法6.1 感官在室温和自然光线下,取包装完整的样品目测及鼻嗅。6.2 理化指标6.2.1 稳定性耐热:取两支包装完整的试样(若包装不透明,将试样装入玻璃试管内),一支置于预先调节至(402)的恒温培养箱内,24 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在室温保存的样品进行目测比较。耐寒:取两支包装完整的试样(若包装不透明,

7、将试样装入玻璃试管内),一支置于预先调节至(-102)的冰箱内,24 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在室温保存的样品进行目测比较。6.2.2 pH值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1.1进行。6.2.3 酸值按QB/T 407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2.4 过氧化值按QB/T 407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3 有害物质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1.2、1.3、1.4、1.5、2.22进行。6.4 微生物指标按GB 15979附录B的要求进行。6.5 安全性评价6.5.1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3.6进行。6.5.2 阴道粘膜刺激试验按消毒技

8、术规范(2002年版)2.3.5进行。6.5.3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3.1进行。6.6 净含量按照JJF 1070标准执行。6.7 相容性按GB/T 16886.1进行相容性评价。7 检验规则7.1 总则7.1.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2 人体润滑剂应由制造厂进行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7.2 取样规则7.2.1 以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周期生产同一规格的人体润滑剂为一批。7.2.2 每批都应取样进行检验。7.2.3 按照QB/T 2951的相关要求进行取样。将所取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密封并贴上标签。7.3 出厂检验7.3.

9、1 所有出厂的人体润滑剂产品都应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加贴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应按7.2的要求进行取样。7.3.3 出厂检验应按照第6章6.1、6.2、6.4和6.6的要求进行检验。7.4 型式检验7.4.1 当人体润滑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主要原料、配方或工艺发生改变时;b) 国家或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c)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长期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d) 产品出厂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7.4.2 型式检验应按7.2的要求进行取样。7.4.3 型式检验应按6.1、6.2、6.3、6.4、6.5、6.6和6.7要求进行检验。

10、8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8.1 标志人体润滑剂产品的销售包装上的标志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净含量;c) 成分;d) 规格;e) 生产批号;f) 使用说明及方法;g) 储存条件;h) 限期使用日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i) 执行标准号(适用于国产产品);j) 合格证明(适用于国产产品);k) 注意事项;l) 必要的安全警示(适用时);m)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的名称和在中国的依法注册登记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8.2 包装8.2.1 包装印刷的图案和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色泽均匀一致。8.2.2 标贴粘贴应正确、牢固。8.2.3 产品包装瓶

11、、软管、袋、罐等容器整体应光滑、整洁、厚薄均匀,无明显划痕无破碎、裂纹、毛刺(毛口),密封严密不外漏等。8.3 运输产品运输时应当轻装轻卸,避免剧烈震动、撞击、日晒及雨淋。8.4 储存8.4.1 产品应储存于常温避光处,并保持环境干燥、通风。8.4.2 在符合运输和储存条件及产品外包装完整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9 产品命名规则9.1 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a)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b) 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c) 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d) 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9.2 产品名称应当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a) 商标名分为注册商标和未经注册商标,商标名应当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仅由出品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获得,不得采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商标;b) 通用名统一为“人体润滑”;c) 属性名为产品真实的物理性状或外观形态,如“剂”“膏”“凝胶”“油”“液”等名称。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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