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六章讲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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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风险与损失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我国陆空邮运保险险别与条款 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险条款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6.1 风险与损失,风险 损失,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6.1.1 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的风险。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难以预防的,而且必须是外部因数导致的。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一般外来的因数所致的损失,通常包括偷窃、短量、提货不着、淡水雨淋、混杂、沾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和锈损风险等。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因数所致的货物损失,它往往是与政治、军事、社会动荡以及国际行政措施、政策法令等有关的风险。如战争罢工进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等。,二、外来风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6.1.2 损失,一、全部损失,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可视同全部灭失的损失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也称绝对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用。 推定全损(Constr

3、uctive Total Loss)是指被保险标的物发生事故后,虽然没有完全灭失,但对其进行救助或修理的费用估计要超过保险价值,于是对此货推定为全损。,二、部分损失,部分损失(Particular Total Loss)是指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运载货物的船舶在运途中遭到危险,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人为地采取合理牺牲措施挽救货船,这种牺牲和额外开支就叫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是指保险标的物即船舶或货物在运输途中,纯粹由海上灾害事故造成的,而且无共同海损性质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分摊案例,某共同海损

4、事件经有关部门按规定历算,货物分摊价值为550万美元。其中,货主甲、乙、丙分别为240万、180万和130万元;船舶分摊价值为250万元;运费分摊为50万元,全船分摊价值总额为850万元。因发生共同海损,致使货主甲损失187万元;当其损失不应有货主甲单独负担,而应有构成全船分摊价值总额850万元的有关各方按比例分摊。 分摊比例:187/850=22% 分摊额:甲:52.8;乙:39.6;丙:28.6;船舶:55万;运费:11万。,三、费用,施救费用(Sue & Labor Charges)是指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采取各种抢救

5、、保护、整理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当船舶遇到海难,虽然经船上人员尽力采取办法亦不能使船舶脱离危险时,必须由他人来救助,由此支付的报酬就是救助费用。 额外费用 (Extra Charges)是指保险标的受损后,对其进行 查堪、公正、理算或拍卖等支付的费用以及运输在中途中止时所支付的货物卸下、存仓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等。,6.2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基本险 附加险 起讫期限与除外责任,一般附 加险别,特别附 加险别,保险的责 任期限,基本险别的 除外责任,附 加 险别,主 要 险 别,6.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平安险,一切险,水渍

6、险,6.2.1 基本险,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也称部分损失不赔险,它的承保责任范围有六项。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和推定全损。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由于上述事故引起的共同海损的分摊以及为挽救受险货物和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7、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6.2.1 基本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由海上自然灾害导致货物的部分损失。,6.2.1 基本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导致的全损或部分损失。,6.2.2 附加险,一般附加险通常不能单独投保。有11种: 偷窃及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 Clause)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 /or Rain Damage Clause) 短量险(Shortage Clause) 混杂、沾污险(I

8、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 Clause) 渗漏险(Leakage Clause) 碰损及破碎险(Clash & Breakage Clause) 串味险(Taint of Odour Clause) 受潮受热险(Sweat & Heating Clause) 钩损险(Hook Damage Clause) 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Clause) 锈损险(Rust Clause),特别附加险: 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y risk) 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

9、isk) 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 Kong ,including Kowloon,or Macao) 战争险(war risk) 罢工险(strike risk),6.2.3 起讫期限与除外责任,在保险实务中基本险通常采用“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 Clause)。具体指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

10、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其他处所为止。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港全部卸离海轮60天为止。 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除外责任:这是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CIC条款中对除外条款有以下五项: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各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自然途耗、本质缺

11、陷、市价跌落和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6.3 我国陆空邮运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邮政包裹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6.3.1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陆运险与陆运一切险 陆运险与CIC中的水渍险相似,陆运一切险与CIC中的一切险相似。起讫期限采用W/W条款。但如果被保险货物未运达保单载明的储存处所,则以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索赔期:卸载后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 陆运冷藏货物险 这是一种专门保险。它承担的责任除了陆运险涵盖的范围外,还包括因冷藏设备在运输路中损坏所造成

12、的损失。起讫期限:W/W条款。最长期限为到达目的地车站后10天。除外责任:1,战争、罢工或运输延迟造成的货物损失;2,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时未能保持良好状态;3,一般除外责任。索赔期限:2年。 陆运战争险 仅限于火车运输。起讫期限:一运输工具上为限。如货物不卸离火车,则到站后2天为止。,6.3.2 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航空运输险与航空运输一切险 1,责任范围;2,除外责任;3,起讫期限,(卸离飞机后30天)。 战争险 1,责任范围;2,起讫期限(如不卸离飞机则以到达目的地机场午夜起15天),6.3.3 我国邮政包裹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 1,责任范围;2,起讫期

13、限(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15天) 战争险 1,责任范围;2,起讫期限(无更严格的限制),6.4 伦敦保险业协会航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ICC险别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6.4.1 ICC险别,ICC (A) ICC (B) ICC (C) 战争险 罢工险 恶意损害险,除恶意损害险外,其他五种基本都 包括: 1,成本范围; 2,除外责任; 3,保险期限; 4,索赔; 5,保险利益; 6,防止延迟; 7,减少损失 8,法律与惯例,6.4.2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ICC (A):该险种相当于CIC中的一切险。因此,其责任范围采用了除外方式。,责任范围:不包括: 1,一般除外责任,如故意行为、

14、自然损漏、包装或准备不当、内在缺陷、船帆破产或不履行债务、热核武器。 2,不适航、不适货(包括船舶及运输工具等); 3,战争除外责任; 4,罢工除外责任。,6.4.2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ICC(B):相当于水渍险。采用列明式,无免赔率规定。,责任范围: 1,火灾、爆炸;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4,运输工具与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5,在避难港卸货;6,地震、火山爆发、雷电;7,共同海损牺牲;8,抛货;9,浪击入海;10,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运输工具或储存处所;11,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的全损。 除外责任:除(A)险的除外责任外,还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

15、害险责任也不赔付。,6.4.2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ICC(C):与CIC的平安险相似。只保“重大事故”,不保自然灾害和非重大事故。,责任范围: 1,火灾、爆炸;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4,在避难港卸货; 5,共同海损牺牲;6,抛货。 除外责任与B险完全相同。,6.4.2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ICC战争险内容: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发的内乱,交战国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 捕获、拘留、扣留、禁止或扣押,以及这些行动的后果或这方面的企图; 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除外责任: 与ICC(A)险中的“一般除外责任”及“

16、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大致相同。,6.4.2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罢工险的内容: 罢工者、被迫停工者或参与工潮、暴动或民变人员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罢工、被迫停工、工潮、暴动或民变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任何恐怖主义者或任何出于政治目的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除外责任: 与ICC(A)险中的“一般除外责任”及“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大致相同,6.4.2 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恶意损害险内容: 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故意破坏行动所致的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坏。 在ICC(A)中,恶意损害险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无须加保。 在ICC(B)、(C)中,属于附加险类。,6.5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投保人的保险利益 选择投保险别 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用 保险单据 保险索赔,6.5.1 投保人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物所拥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是财产险的基本原则之一。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与一般财产险的保险利益是相似的,但它们之间又有区别。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不需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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