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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并购的基本问题,张远堂 北京盈科律师所 18611975986 ,1 最初的文件,最初的文件指交易双方在开始尽职调查和正式谈判前签署的文件 标志交易进入正式程序 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没有法律约束力 内容因事而异 包括保密协议、意向协议、要约邀请和报价、框架协议,1.1 保密协议,独立的法律文件-签署即生效 注意不能只保护出让方的权益,也要保护出让方的报价、人事安排、市场安排等,-特别是在并购成功后,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转变为并购方的权益,出让方的义务 出让方高级人员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 并购上市公司保密对并购方的特别意义,1.3 要约邀请和报价,是出让方采取竞价成交方式下,与潜在买 方之
2、间最初的文件 出让方向潜在买方发出要约邀请,说明交易的标的、方式、支付方式等并对目标公司做初步披露,要求潜在买方报价 一般潜在买家可以有几次报价的机会,最初的报价无约束力, 随着报价的提高,增加披露,最后报价的约束力-选中交易者订立合同,1.4 框架协议,对签署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多在交易需要分步实施的情况下,为防范各方的风险使用 内容主要约定交易的步骤和每一步所要达到的目的及各方必须遵守的内容,2 关于尽职调查,股权并购必须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在签署意向协议后开始,以出让方披露为主要形式-网上资料室 根据调查获得的信息,发现风险点,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是关键 根据尽职调查审视调整并购
3、模式和交易路线-最终确定 尽职调查的内容 尽职调查提纲,3 股权计价基准日,依据:公司是一个持续经营着的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权益不断变动-择日为准 转股基准日同评估基准日 出让方对基准日目标公司的权益额负责,基准日后目标公司的经营结果归并购方 是确定目标公司或然负债的分水岭,4 确定价格的方法,合同中确定价-基准日在谈判之前-一般不再调整价格 合同中定初步价-基准日在合同之后-根据基准日目标公司现金和负债的情况-最终定价,5 目标公司的监管,合同中确定价的监管-目标公司不得为: 赠与财产、分配利润(利润配股)、公积金转增资本、订立有损投资公司的合同、突击提干或提薪等损害目标公司或并购方利益的
4、事情 合同中初步定价的监管-目标公司不得为: 订立有损投资公司的合同、突击提干或提薪等损害目标公司或并购方利益的事情 方法: 派驻人员 在意向或者框架协议中作出约定,在合同中由 出让方作出承诺,6 关于目标公司的重组,重组的原因 (1)目标公司的资产或业务有投资公司不需要的 (2)目标公司的资产或业务有目标公司不愿意出售的 (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业务有依法投资公司不能经营的 重组的方式 (1)转让剥离-快-税高-适合规模小 (2)分立剥离-慢-税低-适合规模大 可采框架协议或附条件生效合同方式衔接重组与并购,7 目标公司或然负债,或然负债是指由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之前原因引致的,目标公司在计价基
5、准日之后负担的各项债务,且该等债务出让方未披露;或虽披露但实际债务额大于披露额的部分 不和解及通知义务,目标公司在遭遇或然负债时不应与债权人和解,应当通知出让方,并协助其进行抗辩(遭遇法院强制执行的除外) 赔偿义务的豁免及上限 赔偿额为或然负债额乘转股比例 一般约定赔偿责任的期限,如24个月或28个月,但担保或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除外 或然负债是股权并购的最大风险之一,8 如何应对存续股东的优购权,在尽职调查中注意合同、章程、特别协议的有关约定 应对方法 (1)价格对抗 (2)采间接并购方法绕开其他股东 通知谁、通知的内容,9 如何应对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指股东有对目标公司的贷款 应对方法 (1)
6、在股权转让的同时作债权转让 (2)保留债权由目标公司偿还 最好单独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为生效条件,10 股权并购款的支付,对等支付 (1) 在合同生效后付一部分 (2) 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再付一部分 (3) 在目标公司管理权移交后再付一部分 (4) 在股权并购完成后的较长时间完成支付 监管账户支付 (1) 在目标公司所在地开立共管账户 (2) 银行、出让方、受让方订立协议 (3) 受让方将款项汇入、 (4) 成就付款条件的,银行放款 (5) 交易不成就的或余款银行返还 投资银行贷付 扛杆并购,11 如何应对改制企业股权不明风险,情况 (1)最初分配不明确 (2)转让手续不齐备
7、 (3)职工调离股份收回 (4)公司回购 (5)假名股东持股 (6)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等 (7)管理者持股多 (8)管理者对员工承诺不兑现 (9)股东登记变更滞后 (10)无股东登记簿管理混乱 事发时间 股权转让完成,转让价格周知后 应对方法 (1)充分细致的尽职调查 (2)严格查核股权的形成 (3)公告权益人申报权益 (4)派员直接参与修补事务,12 防范股权并购风险的措施,股权质押担保 (1)出让方继续保有部分股权;(2)用股权对目标公司或然负债的赔偿责任担保; (3)订立附期限的转股协议,约定剩余股权转让的时间和价格 滞留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1)滞留期限1-2年; (2)期间发生或然负债赔偿责任的,直接从应付转股款中扣收 充分的尽职调查,13 如何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控制权的意义 (1) 能否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2)能否获取规模效益 (3)能否实现并购目标 实现控制权的条件 (1)取得基本股份数额 (2)修改好目标公司章程 (3)处理好与存续股东的关系 (4)建立目标公司管理权移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