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人身保险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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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人身保险,主要内容,一、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条款 三、普通人寿保险 四、特种人寿保险 五、现代人寿保险 六、生存年金保险,一、人身保险概述,人身保险概念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分类 人身保险的形成 我国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 影响人身保险的几个因素,三、普通人寿保险,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生死合险,四、特种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五、现代人寿保险,分红保险 万能寿险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万能险,六、生存年金保险,年金:在相等的时间间隔内领取或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 生存年金的特点: 以生存为给付条件 有储蓄性,概念,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标的的保险,

2、人身保险的特征,给付性的保险(定额保险)。健康保险除外。 储蓄性 期限长,分类,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人身保险的形成,早期的人身保险 海上保险的奴隶贩运 近代人身保险 基尔特制度 公典制度 年金制度 现代保险,基尔特制度,相同职业的相互救济 - 源于16世纪,盛于欧洲。,公典制度,将一定金额存于公典,到了一定的年限后获得数倍的金额,如果死亡,存款归公典。 -意大利北部、中部地区。,现代保险,上世纪80年代,以美国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出现为标志。,我国的人身保险,第一家保险公司 华人第一家保险公司 新中国成立的保险公司 近期我国的人身保险市场,第一家保险公司,1846年,英国在上海成立:

3、 永福、大东方保险公司 之后: 美国:联邦、友邦; 加拿大:永明、永康、宏利。,华人第一家保险公司,福安水火人寿保险公司 -1894年,于上海。,新中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49年,近期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现在主要的人寿保险公司 市场份额分布 2003年保费收入 外资的市场份额 对外开放 法规建设,主要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泰康、新华、金盛保险公司 美国:友邦、太平洋安泰 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等。 近31家,其中:中资9家,外资5家,中外合资17家。,市场份额,全国市场 (上海市场) 中国人寿 53.98% (29.75%) 平安 19.88% (34.21%) 太平洋

4、 12.70% (9.30%) 泰康 4.49% 新华 5.79% 其他 3.16% (26.74%),2003年保费收入,总保费收入:3880.4亿元 人身保险费:3010.99亿元,占总保费77.59%,增长32.36% 其中:寿险,2669.49亿元,占人身保险费88.62%增长28.73% 健康险,241.92亿元,占人身保险费8.06%,增长97.58% 意外险,99.58亿元,占人身保险费3.32%,增长26.51%,外资市场份额,保费收入:58.3亿元,占1.94%,增长45.07% 友邦分别在上海、广州的市场份额为 上海友邦 7.23% 广州友邦 10.54%,对外开放,企业设

5、立的形式 地域限制 业务范围 经营许可,不可抗辩条款,从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被告知义务(如隐瞒、过失、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来否定合同的有效性。 作用: 1、 体现公平原则; 2、有利于投保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年龄误告条款,年龄超过规定的最高年龄,合同自始无效。 年龄高于实际年龄。 年龄低于实际年龄 ( 应付保险金 =约定的保险金实际保险费/应交保费),不丧失价值条款,长期人寿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享有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不因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而丧失。 现金价值的处理方法: 1、退保; 2、原保险改为缴清保险; 3、改为展期保险。,宽限期条款,投保人交纳续期

6、保费时,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一定宽限期,在此期间内,投保人即使没有交保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应承担保险责任。 我国规定60天。,复效条款,因寿险欠费使保单失效,可在两年内申请复效。 复效条件 1、被保险人要符合可保条件; 2、一次性缴清所欠保费; 3、申请复效时应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保单贷款条款,在现金价值的90%内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自动垫交条款,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已按期交足两年保费,若以后的保费超过宽限期乃未交付,且当年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垫缴应交保费及利息时,保险人将自动垫交其应交的保费及利息,使保单继续有效,直到不足以垫付为止,此时,合同效力中止。 条件 1、投保人选择该条件才有

7、效。 2、有现金价值。,受益人条款,资格、顺序、变更、权利的规定。,分红保险,1、红利的来源 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 2、红利保单的作用 保证经营的安全性; 便于业务的推广,吸引顾客。 3、红利的领取,万能险,概念 特点,概念,是一种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的寿险。 1979年产生于美国。,特点,保费缴纳灵活; 死亡给付模式有选择; 建立个人帐户,交首期保费; 现金价值积累率一般有最低承诺; 收取较高的首期退保费;,死亡给付模式,A模式:死亡给付额不变。 B模式:净风险保额不变。 死亡给付额=净风险保额+现金价值,简易人寿保险,对象:低收入者。起源于英国。简易的互助组织不能解决低收入者遭受意外伤害

8、和死亡事故,并成为社会问题。 英国伦敦谨慎保险公司开办简易人寿保险。 特征:1、品种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 2、保险费比普通险要高; 3、保费一般按月交纳; 4、免体检。,团体人寿保险,对象:对团体组织的成员提供保险保障。 起源于20世纪初。 特点:1、要求: 对投保人; 对被保险人; 对投保人数的限制; 保额的限制。,2、使用团体保单; 3、成本低,保费不高; 手续简单;免体检。 4、种类:定期寿险、长期寿险、年金保险。,次标准体保险,对象:身体有缺陷的人,从事危险职业的人, 起源:英国。 方法:减少保险金额; 增加保费。 (年龄增加法、额外保费法),变额人寿保险,概念:一种保险金额随分离帐

9、户的投资收益变化而变化的终身险。 特点:1、有一个独立的投资帐户; 2、投资灵活; 3、现金价值随投资收益变化,无最低 承诺,可以为零,此时,保单失效。 4、保费以均衡形式缴纳。 5、分红型、或不分红型。,作用:1、把投资风险转嫁给投保 人; 2、可以克服通货膨胀带来的不利影响。,变额万能保险,特点: 1、有几个分离帐户; 2、死亡给付为B方式; 3、保额随投资收益变化,适合投资性的投保人。 4、保单持有人承担投资风险; 5、分离帐户提高了保单持有人的安全性。,红利任选条款,现金给付 抵交保费 积累生息 增加保额,自杀条款,两年内自杀,不给付保险金,但返还保费。 两年后自杀,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10、,定期寿险特点,1、在保险期内死亡,承担保险责任; 2、短期定期寿险没有现金价值,是一种保障型的保险; 3、有可续保性。但续保时,因年龄增加,保费增加; 4、可转换性。(转终身寿险)无须证明,增加寿险的灵活性。,优点,费率低,高保障,可满足不同阶层人的需求。 缺点 超过特定的期限,无法购买新保单。 续保时,保费增加。 无现金价值,不能抵押贷款。,终身寿险,保险期无限; 有现金价值; 保费较高,缴费有趸缴保费、年缴保费,生死合险(两全保险),1、期内死亡及期满活着给付保险金; 2、定期保险 3、有储蓄和保障功能; 4、保费高。,对投保人,必须是法人团体,有特定的业务活动。(避免以保险为目的的人集

11、结的团体投保),对被保险人,正常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自然更替。退休人员、半休人员等不能参加保险。 对投保人数的限制 一般不低于50人左右,但现在也可更少(10人)。 保额的限制 按工资水平、职位、工作年限确定保险金额。,不保投资风险,很多人对于银保产品抱有“错觉”:既然称为保险,就不会有风险,把钱交给保险公司打理可以高枕无忧,起码不必担心亏钱,这也是很多人在权衡基金、投连险等理财产品后选择投连险的理由,这种错觉很容易让人失掉对风险的警惕。 保险能提供风险保障是指对于可测量的风险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提供保障。投资风险是无法测量,也无法提供保险。实际上,保险公司自身也无法控制投资风险,上个世纪

12、末,日本有7家保险公司因为投资失利而关闭。因此,以投连险的方式把钱交给保险公司并不是没有风险了,收益起起伏伏是正常的事情。,不保成本支出,银保产品都有一定的购买费用成本,尽管10月1日实施的投连险和万能险精算标准对各种费用进行了规范,但与基金等投资产品相比,费用仍然较高,比如投连险和万能险一次缴清的初始费用,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下部分最高可以收取10%, 50000元以上部分最高可以收取5%,此外还有手续费、管理费等,这些前期费用要高于基金等理财产品1.5%左右的手续费,对此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不要以为投入的资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现增值。 还要考虑退保的成本,目前分红险和万能险收益跟不上银行

13、加息和股市行情,很多人选择了退保购买新的银保产品,今年上半年,上海保险市场分红险的退保率高达30.26%,列退保榜榜首。如果退保现有保险,会退还现金价值、扣除手续费等,损失较大。,不保收益率,从分红险开始,关于银保误导的消息不绝于耳,既然是以投资为主,最“有效”的卖点就是收益率。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收益率都被夸大过。北京市保监局仅在上半年就接到61件银保渠道销售误导投诉,占整个寿险渠道误导销售投诉的34.9%。另外,有银保销售人员介绍投连险和万能险时说成是保险公司的基金,企图遮盖这些保险的费用问题。对此,北京市保监局已经发出警示称,投连险不能等同于基金。其实,银保产品的收益率还是有章可循的,可与银行利率、股市投资收益率等参考,不可能太离谱。 还有,银保产品的保障功能并不充足,即便销售人员介绍有多少保额的保障,也要看清实际保额和保障范围,并且落实到合同上面。否则很容易形成“保险真空”,以为自己投保了保险,实际上保险却发挥不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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