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34-2019-《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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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 75%)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Energy efficiency 75%)DB22/T 50342019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施行日期:2019 年 12 月 5 日2019 长 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91 号文件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 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

2、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规划、建筑与围护结构;5 结构与材料;6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燃气;7 给水排水;8 电气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依据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 修订了体形系数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修改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2. 增加了围护结构热桥处理、防潮、防水及采光设计的内容;3. 依据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 对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进行全面的修订;4. 增加了清洁供暖的规定和燃气的内容,提出了限制我省居住建筑采

3、用多用户共用冷源的集中空调或集中热水系统的要求,更新并补充了设备系统的能效限值;5. 增加了供配电系统、电能计量与管理、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节能设计及对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43 基本规定54 规划、建筑与围护结构64.1 规划64.2 建筑6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94.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24.5 围护结构的热桥处理154.6 围护结构的防潮和防水175 结构与材料186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燃气196.1 一般规定196.2 热源、换热站及管网216.3 供暖系统256.4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267 给水排水2

4、87.1 建筑给水排水287.2 生活热水系统288电气318.1 供配电系统318.2 电能计量与管理318.3 照明系统328.4 用电设施及控制33附录 A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36附录 B 平均传热系数简化计算方法37附录 C地面传热系数计算38附录 D常用墙体材料和保温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39本标准用词说明43引用标准名录45附:条文说明471总 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改善我省居住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应国家清洁供暖的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 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各地区新建、

5、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1.0.3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3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s指住宅、集体宿舍、住宅式公寓、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以及居住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 70% 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2.1.2 供暖度日数heating degree day based on 18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 18时,将该日平均温度与 18的差值乘以 1d,并将此乘积累加,得到一年的供暖度日数。2.1.3 体形系数 shape factor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

6、的体积的比值, 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供暖楼梯间等公共空间内墙及户门的面积。2.1.4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为单位温差时,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2.1.5 围护结构单元的平均传热系数 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unit考虑了围护结构单元中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传热系数,简称:平均传热系数2.1.6 窗墙面积比window to wall ratio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

7、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之比。2.1.7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 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SHGC) of transparent envelope在照射时间内,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部件(如:窗户)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透光围护结构外表面(如: 窗户)接收到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2.1.8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performance trade-off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能耗,来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方法,简

8、称:权衡判断。2.1.9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满足标准要求的全年供暖能耗用的建筑。2.1.10 换气次数 air change rate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的更换次数,即通风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2.1.11 耗电输热比(EHR)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heat quantity ratio设计工况下,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计热负荷(kW)的比值。2.1.12 耗电输冷( 热)比 EC(H)R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

9、red cooling (heat) quantity ratio设计工况下,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计冷(热)负荷(kW)的比值。2.1.13 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 COP )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of air source heat pump units在特定工况条件下,单位时间内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量与耗电量的比值。2.1.14 全装修居住建筑 full decoration residential buildings在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管线作业完成、所有固定面全部铺装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供暖通风空调、照明供电及智

10、能化系统全部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置配置完备, 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居住建筑。2.2符号2.2.1 气象参数HDD18供暖度日数,单位:d;2.2.2 建筑物S体形系数,单位:1/m; C窗墙面积比;K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单位:W/(m2K);Km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单位:W/(m2K);Kd地面当量传热系数,单位:W/(m2K)Tr透光折减系数。2.2.3 供暖通风系统3 热回收效率;EHR 耗电输热比;EC(H)R 耗电输冷(热)比。3基本规定3.0.1 居住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应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建筑热工和暖通设计使供暖能耗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1、通过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提高建筑物给水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的用能效率。3.0.2 吉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依据采暖度日数(HDD18)的范围,划分为严寒地区的 2 个二级区(1B、1C 区),见表 3.0.2。表 3.0.2吉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气候区属分区依据严寒地区(1 区)严寒(1B)区5000HDD186000严寒(1C)区3800HDD1850003.0.3 吉林省各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区属,见表 3.0.3。表 3.0.3吉林省各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区属地区(县、市)采暖度日数 HDD18 (d)气候区属白城5011严寒(1B)区吉林5007松原4800严寒

12、(1C)区白山4736长春4642通化4603延边4687长白山管委会4988四平4308辽源4308注:采暖度日数HDD18 (.d)即:敦化市5221严寒(1B)区长白县5542严寒(1B)区4规划、建筑与围护结构4.1规划4.1.1 城市居住区的日照、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面积等规划控制要求,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 等有关标准及项目所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规定。4.1.2 居住建筑的规划布置应有利于冬季获得日照、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并有利于夏季建筑群体间的自然通风。4.1.3 居住建筑的主要朝向宜为南偏东 30至南偏西 15。4.1.4 城市居住区的非机动车道路、

13、地面停车场及其他硬质铺装地面宜采用透水面层,并宜利用绿化提供遮阳。4.1.5 居住建筑的体形应规则,尽量减少外墙的凸凹变化,不宜采用较复杂的体形。4.2建筑4.2.1 居住建筑的平、立、剖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获得日照,主要房间应避开冬季主导风向,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4.2.2 居住建筑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其卧室和起居室不应设有三面外墙,一个房间不宜在不同方向的墙面上设置两个或更多的外窗。4.2.3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 4.2.3 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 4.2.3 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4.4 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表 4.2.3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14、建筑层数(层)3 层4 层体型系数 S0.550.304.2.4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 4.2.4 规定的限值;当窗墙面积比大于表 4.2.4 的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4.4 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表 4.2.4窗墙面积比限值朝向窗墙面积比 C北0.25东、西0.30南0.45注:1敞开式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计入窗户面积,门芯板(不透明部分) 不计入窗户面积;2表中的窗墙面积比应按开间计算。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 60 至北偏西小于 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 30 至偏南小于 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 30至偏西小于等于 30的范围。4.2.5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该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不应大于0.10。4.2.6 建筑中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4.2.7 外墙不论采用何种墙体构造,其总厚度不应超过 450mm。4.2.8 楼梯间及外走廊与室外连接的开口处应设置窗或门,且该窗和门应能密闭,门宜采用自动密闭措施。4.2.9 楼梯间宜供暖,供暖和非供暖楼梯间的外墙和外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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