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同法律法规}诗经的法律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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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诗经的法律史解释,2007年4月24日,一、音乐与文辞,据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毛诗大序依周礼主“诗有六义”之说,并对风雅颂作了政治化解释,但未解释赋比兴。郑玄周礼注: “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也。赋之言铺也,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 唐代孔颖达主编毛诗正义,首倡“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 。 诗集传认为,风雅颂乃是乐章之腔调,赋比兴则是诗的艺术手法。朱熹对“六义”的解释堪谓真

2、知灼见,直至今天仍袭用他的说法。,二、经学与文学,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西周至东周时期,诗配合周礼,在祭祀、宴乐、外交、教育、讽谏君王等方面广泛应用,公卿、大夫、士子成言立说,常引诗为断语,仅左传、国语中,引诗便多达二百五十条。 春秋礼崩乐坏,但诗仍然是政治活动的重要内容。 汉武帝建元五年,立五经博士,齐、鲁、韩三家顿时显赫(这三家诗是今文经学)。西汉时受压抑的古文经学,东汉时得到了重视,毛诗也立了学官。 孔子提倡“复礼”,说明礼曾是国之大纲,诗在汉代之所以能够被经化,也因为它曾经支配着政治生活。,世说新语记载:“谢公(安) 因子弟集聚,问毛

3、诗何句最佳,遏(谢玄) 称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公曰:讦莫定命,远猷辰告。谓此句偏有雅人深致。” 诗开始文学化。 朱熹改变了汉儒“以经制势”的做法,开始用诗治心。 论语集注主张:“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 宋诗学与宋诗学的区别: 1、汉儒不重文本,每以道德教条穿凿,宋人重视文本; 2、宋儒不言天人感应,而重视个体的内在自觉,完成了由政治向个人、由外向内的转向。 3、宋学的文学意识大大增强,重视对诗的审美体味。朱子认为立赋、比、兴之义,是欲使人“知作诗之法度也”。,汉儒喜穿凿的习惯从另外一个层面说明诗、礼在先秦政治中的作用。章学诚文史通义开卷

4、宣称:“六经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 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 从今天的观点看,诗和其他经典都是三代的政治历史,以政治道德比附诗和董仲舒春秋决狱同理,有点象流行于英美的判例法,从思维形式来看是一种类推。 先秦立典范,汉儒模仿,到了宋人,便开始了独立的思考,无论是对经典义理的重视,还是对诗的文学化品味,都体现了个体的主动性。 五四运动以来,诗的文学化走向宋人的反面,宋人讲究文学是为了唤醒道德自觉,而今天则是西化的结果。,三、修身与修辞,在先秦,赋、比

5、、兴和风、雅、颂一样,都是立身之本,为政之道,但后世逐渐演化为文学上的修辞术。 朱熹认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首先来看赋。宋人李仲蒙提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也”,清李重华贞一斋诗说宣示:“赋为敷陈其事而直言之,尚是浅解。须知化工之妙处,全在随物赋形。故自屈、宋以来,体物作文,名之曰赋,即随物赋形之义。” 兴的意义最难明。说文解字,兴,开头;刘勰文心雕龙认为“兴”是“托物起兴”;梁钟嵘诗品认为“文有尽而意有余,兴也”。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篇认为:“诗人兴体,假像于物,寓意良深。凡托兴在是,则或美或刺,皆见于兴中。”,周英雄在其赋

6、比兴的语言结构一文中指出:“兴的应用可以说是研究中国诗词的核心问题,因为托物言志不仅和修辞有直接的关系,更间接牵涉到诗人处理物我的基本人生观。”闻一多诗经通义周南:“三百篇中以鸟起兴者,亦不可胜计,其基本观点,疑亦导源于图腾,歌谣中称鸟者,在歌者之心里,最初只自视为鸟,非假鸟以为喻也。假鸟以为喻,但为一种修辞术,自视为鸟,则图腾意识之残余。历时愈久,图腾意识愈谈,而修辞意味愈浓。” 比是兴和赋的中介,兴全无理路可言,兴则在感性中包含着理性的关联或区分。 赋与兴似无关联,但就“随物赋形”而言,赋本质上也是兴,都涉及物、我的相互转换与融合,但兴被动多于主动,赋则主动多于被动。,四、诗的命名力量,子

7、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命名并不仅仅是把符号赋予事物,对自然物来说,命名是对其本质的揭示;对于人而言,命名是一种创造。人是在伦理关系中成其为人的,伦理必由命名开始。自然物的本质首先显现在“艺术”活动中,因此,歌唱和绘画是对物的第一次命名,而诗则是对人的第一次命名,通过这种命名,父成其父,夫成其为夫。 诗创造了名称,也创造了名称的所指。何为夫、何为妻,并没有科学意义的标准,只有诗,才能既表现为人夫为人父的美丽,又确立了伦理上的责任。,五、失道而后德,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以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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