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培训教学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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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货物和劳务税科,目录,税收减免和其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计税方法,纳税人和征收范围,概述,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概述,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同时印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1111号) 包括一个办法两个规定。 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试点 。,营

2、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税率为11%;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为6%;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 3继续延续国家确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4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5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3、可按规定抵扣。,目录,税收减免和其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计税方法,纳税人和征收范围,概述,纳税人的分类管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自2012年1月1日起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即自然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4、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 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本市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也属于试点范围纳税人,其代理人或境内的接受方应对其代扣代缴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境内代理人的 以接收

5、方为扣缴义务人,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非营业活动,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

6、)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征收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应税服务范围详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征收范围-应税服务范围,目录,税收减免和其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计税方法,纳税人和征收范围,概述,纳税人的分类管理,纳税人的分类管理,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

7、本数)以下。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工作的需要,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一般纳税人认定,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 案例:某现代服务业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为550万元,销售额=550/(1+6%)=519万元 500万元 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就应该申请增值税

8、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认定,认定条件:(同现行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辅导期管理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一般纳税人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2)试点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期限不少于6个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别规定,1.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的其他个人,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能

9、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别规定,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试点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本次税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别规定,1.对于本市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自开票纳税人,无

10、论其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元,均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因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已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 3.本市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的纳税人,其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不认定一般纳税人条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不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非企业性单位; (2)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 (

11、3)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目录,税收减免和其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计税方法,纳税人和征收范围,概述,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的 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适用税率(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12、%;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适用税率,二、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三、关于零税率 纳税人发生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满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应税服务出口设定的有关条件后,免征其出口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对出口服务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具体规定后,再行处理。,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 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

13、税率,一般计税 方法,一般方法: 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合并定价方法: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合并定价方法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注: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后仍有余额的,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起征点-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

14、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

15、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额扣除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售额扣减全额支出”的口径为“收入与支出同口径扣减”。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支付价款(1+征收率)征收率,销售额扣除的特殊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

16、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凭证管理的要求,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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