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个人所得税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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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 法 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小组成员:罗欣娟 林 凡 郑玲珠,专题内容简介,个人所得税之历史发展概况 就法言法 2011年新税法之解读与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及特点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作用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 (四)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及计算 (五)税收优惠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新税法之热点问题探讨,个人所得税发展状况概述,起源:最早诞生于英国 18世纪末英国由于与法国交战致使财政吃紧,而作为当时主要税收收入来源的消费税和关税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有人提议向高收入者征收所得税。1799年英国开始征个人所得税。 随着战争的结束,认为所得税侵犯隐私和个人权利的论坛占据上风

2、,所得税被停征。 1842年,英国财政部门通过又一次会议和民众信服所得税的必要性,重新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沿革,我国个税起步晚,较早涉及到所得税的法律文件是1909年清政府草拟的所得税章程,比西方国家个税的起源落后了110年,近代个税的发展基本上陷于停滞,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个税才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中有对个人所得征税的税种,但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且前者一直未开征,后者于1959年停征。 中国现行所得税制度是20世纪80年代后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1980年国家立法征收个人所得税,1986

3、年开征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987年开征对中国公民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此外加上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适用修订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形成内外两套、三税鼎立的个人所得税制。,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将原来对外籍人员征收的所得税合并成新的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

4、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基本法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5、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第14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一次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第三次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及特点

6、,概念: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采用分类征收办法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 (4)计算方法简便 (5)按月按次计税 (6)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方法。,就法言法 2011年新税法之解读与分析,(1)采用分类征收办法,各国所得税的征收制度主要分为: A 综合所得税制: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的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税额,就其余额按累净税率征收的税收制度。 典型国家:美国 优点:税

7、基较宽,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 考虑到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等,给与纳税人一定的减免照顾; 就其总的净所得采取累进税率,可以达到调节纳税人负担的目的,实现 一定程度上的纵向再分配。 不足:课征手续较繁,征收费用较多,且容易出现偷漏税,要求纳税人有较高的纳税意识、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先进的税收管理制度。 B 分类所得税制: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征收费用较多税率分别征收,实行区别对待的税收制度。 典型国家:英国 优点:可以广泛采用源泉课税法,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且可按多的性质的 不同采取差别税率,有利于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 不足:不能按纳税人全面的真正的纳税能力征税,不太

8、符合支付能力原则,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C 混合所得税制:是由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并而成。它是按纳税人的各项有规则来源的所得先课征分类税,从来源扣缴,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额,如达到一定数额,再课以累进税率的综合所得税或附加税。 典型国家:瑞典、日本、韩国 优点: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一方面实行源泉扣税,防止漏税,另一方面全部所得又要合并申报,符合量能负担的要求。是一种适用性较强的所得税类型。 发展趋势:在世界范围内个人所得税分类制之实行较早,进来一些国家演进为综合制,更多地演进为分类综合制。可以这样说,当前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实行单纯的分类制,实行纯粹综合制的也不多。一般

9、都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的混合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按其性质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结构和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11类税,(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体现公平。 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体现效率。 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3)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例: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低于4000,定额扣除800;超

10、过4000按照收入的20%扣除费用) 体现了多的多征、少的少挣和公平税负的政策精神。 对于非劳动所得,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计税时不能扣除任何费用。,(4)计算方法简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额计算的麻烦,而且个人所得项目实行分类计算,扣除项目、扣除费用计扣除方法明确。因此计算比较简单,符合税制简便原则。,(5)按月按次计税,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

11、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

12、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按月计税:工资、薪金所得 按次计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6)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方法,支付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个人自行申报 优点:既有利于控制税源流失,也便于税款征收。,(二)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作用,(二)个人所得税的的作用,(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收入不断提高,收入差距日益增大;高收入者多负担税收,低收入者少负担或不负担税收,以达到调节公平;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稳定公共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从个人所得税税种设置的各个环节来看,其调节功能主要体现在三

13、个方面:扣除标准、累进税率和税收优惠(减免)政策。 (a)扣除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是按分类征收模式征收的,按照每个类别都规定了一定的扣除标准,扣除标准有基本扣除标准和专项扣除标准,前者是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开支,后者是为了特定目的所做的扣除,个人所得税所规定的扣除额指的是基本扣除,扣除标准通过两种方式调节收入,一是扣除标准的大小,扣除标准是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减除基本生活费用,其大小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征收覆盖面和适用税率的级次从而决定了一个人要不要纳税和纳哪个级次的税;二是扣除标准是否全国统一,统一性与否决定了各地区间纳税人纳税额的异同,从而横向调节了各地区减收入的差异。 (b)累进税率,累进税率

14、是指纳税人的平均税率税随其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一种税率,可分为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前者是以应纳税额总量为税基,后者以应纳税额增量为税基,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前者累进性高于后者,另外对于一些有扣除标准的比例税也具有一定的累进性,本文所讨论的累进税率仅指平均税率随收入增加的税率,累进税率主要也通过两种方式调节收入,即边际税率和级距(级次多少)的设置,边际税率设置与初始税率及最高税率高低有关,边际税率越低最高税率越高越有累进行;级距涉及到级数多少和每级的长短,级数越少,级距越大,累进性越强,累进性越高则调节力度越大。 (c)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功能主要也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定了一些不包括个人所

15、得额项目,当个人所得额中包括这些项目时,在计算个人所得额是可以扣除这些项目,也即前面所指的专项扣除(严格意义上讲这种扣除应包含在上述扣除标准中的,但我国税法把这点放在税收优惠中);第二种税收优惠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优惠,即是在税目中设置一些可以抵、减、免得项目,使得在项目内的纳税主体少缴或不交税以达到调节收入或引导消费的目的,其设置具有选择性,与扣除标准的不同在于税收的抵、减、免是以直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目的的,而扣除标准主要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前者更直接更有效,但同时也更违背税收的中性原则,因此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应该谨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涉及到税收的减征和免征,主要涉及到一些国计

16、民生和外籍人员的福利,立法权一般集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无权自行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2)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目前,我国个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比重不断提高,成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渠道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还将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还将继续提高,最终将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 (3)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普遍较为淡薄,义务观念也比较缺乏。通过个人所得税税法宣传,税收的管理和税款的缴纳、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实施,公民在纳税过程中逐步树立公民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1. 纳税主体(税务机关、纳税人) 2. 征税对象 第一条 【纳税对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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