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人身保险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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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定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特点 人身保险事故 必然性 分散性 死亡事故概率随年龄增加但具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产品 需求面广, 需求弹性大 保险金额由双方商定 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给付与补偿 保险利益的确定 期限较长 保单具有储蓄性,人身保险概述,人身保险业务 按年均衡计收保费 保险人逐年计提准备金 保险人获得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保单调整难度大 经营管理具连续性,人身保险常见条款,不可抗辩条款(incontestable clause) 内容 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最大诚信义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费 条件 被保险人生存

2、 保险合同订立满两年 投保人未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 意义 防止保险人滥用最大诚信原则,人身保险常见条款,年龄误告条款(misstatement of age) 情形:投保人误告被保险人年龄,导致保费少于或多于应交保费,或真实年龄超过可保范围 处理: 如真实年龄超过可保范围,保险人可解除合同,扣除手续费后将保费退还,但超过两年的除外 如导致保费少交,保险人可要求投保人补交所欠保费及利息,或相应按比例调整给付金额 如导致保费多交,保险人应将多余保费无息返还投保人,人身保险常见条款,宽限期条款(grace period) 因投保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逾期

3、保险合同中止,保险人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宽限期一般为60天,人身保险常见条款,保费自动垫缴条款(auto policy loan) 宽限期后投保人依然未缴费,如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足以垫交应交保费,则自动垫交所欠保费,使保险合同继续生效 保单现金价值不足垫交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意义:避免非故意的保单失效,人身保险常见条款,复效条款(restatement) 宽限期后,经双方协商,投保人可补交保费及利息,合同继续有效;但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未补交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如投保人已交两年以上保费且合同有现金价值,保险人应退还现金价值;如交费不足两年,退还保费(扣除手

4、续费) 申请复效,一般投保人需提供:复效申请书+健康文件(体检报告或健康声明),人身保险常见条款,所有权条款 规定保单的所有权归属及保单所有人的权利 权利一般包括 变更受益人 领取退保金 领取保单红利 保单质押贷款 指定新的保单所有人,人身保险常见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 保单所有人享有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不因保单效力变化而丧失,人身保险常见条款,保单贷款条款(policy loan) 投保人可以保单作质押向保险人借款 期限:较短,一般最长为6个月 最大额度: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借款后的某一百分比(平安为80%, 人寿为70%) 利率: 一般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保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

5、后为零或负, 保险合同中止,人身保险常见条款,保单转让条款 分绝对转让和抵押转让 不侵犯受益人利益 经保险人同意,人身保险常见条款,受益人条款(beneficiary) 指定受益人 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 多人时, 可指定顺序或份额 变更受益人 明确是否可变更(如变更需受益人同意则为不可变更) 一般情况下,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变更受益人, 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有些保险公司不接受生存保险变更受益人,人身保险常见条款,红利任选条款(dividend) 规定红利的领取方式 红利来源 利差益: 投资收益高于预期收益 费差益: 成本费用低于预期 死差益: 实际死亡人数低

6、于预期 一般首先用来偿还合同项下欠款 领取现金 累积生息: 保险人每年计息, 利率由保险人公布 抵交保费: 抵交未来应交保费 缴清增值保险: 根据被保险人当时年龄, 以红利作为趸交保费购买非分红保险, 但不适用于次标准体 次标准体: 由于身体/职业/环境等因素, 死亡指数较高, 但仍在可保范围(一般要加收保费) 如果未指定红利领取方式, 怎么处理?,人身保险常见条款,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一次性给付现金 利息收入: 存本取息 定期收入: 每期等额支取, 先定期, 计算额 定额收入: 每期等额支取, 先定额, 计算期 终身收入: 终身年金,人身保险常见条款,自杀条款(suicide clause)

7、 适用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合同 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 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 战争除外条款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为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 原因: 战争中死亡率远高于预期,人身保险常见条款,共同灾难条款 如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或无法证明谁先死亡, 认定为受益人先死亡 如有其他受益人, 由其他受益人领取给付金 如无, 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犹豫期条款(hesitation/cooling-off period) 投保人在保单签发后一定期限 (一般为10天)内, 可退保 犹豫期内退保, 保险人退还全部所交保险费, 但可扣除体检费 犹豫期后退保, 还要

8、扣手续费(10%至20%),第二节 传统型人寿保险,死亡保险 定期死亡险: 如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死亡, 则给付保险金 终身死亡险: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生存保险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年金保险也称养老金保险, 被保险人生存期间, 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 缴费方式: 趸交/期交/合同生效时至领取日交 领取方式: 一次性领/分期领(年/月) 即期领和到期领 个人领/联合及生存者领/联合领 如未到领取日被保险人身亡, 退还所交保费(不计息)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 最低保证年金: 最低保证支付若干年或最低保证支付若干数额 只要被

9、保险人生存, 即按期给付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满一定年限, 保险人可给予额外给付(如满十年给付保险金额的50%, 以后每满十年按次增加保险金额的50%),传统型人寿保险,两全保险 保险期满时, 不管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 均有给付 死亡保险金与生存保险金可同, 可不同,寿险附加险,保证可保性附加 在一定期限内, 无需提供新的可保性证明, 即可购买一份与原保险责任相同的保险 免缴保费特约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可免缴保费, 保单继续有效 丧失工作能力收入补偿特约 被保险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保险人按期给予一定收入补偿 意外死亡附加 被保险人意外死亡的, 保险人给予额外给付 配偶及

10、子女保险附加 附加于终身保险 被保险人死亡, 免费或低费为配偶和子女提供保险保障 生活费用调整附加 应对通货膨胀 保额和保费随通货膨胀上升而同步上升, 但不同步下降,第三节 创新型人寿保险,传统人寿保险的困惑 期限很长(有的长达30-60年) 固定回报 预订利率固定(目前为最高2.5%) 很长的期限内, 如果市场利率大大低于预订利率怎么办? 流动性较差 没有二级市场 金融市场无法提供在长期内管理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 结果: 保险公司面临较为严重的利率风险, 一旦利率发生不利变化, 保险公司要承担利差损 解决之道: 创新!,投资连结保险,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保险产

11、品 实质是基本寿险与投资账户的组合 同时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 投保人所缴保费首先被扣除相关费用, 然后分为保障成本(提供保险保障)和投资资金(提供投资收益) 与分红保险的区别 分红寿险: 先承诺一个固定的回报,当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高于预定回报时,将高出部分的收益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变额人寿保险(variable life),特点 保费缴纳是固定的 保险金额不定 每期保费被分为三部分(各部分的分配每期不同): 手续费+保险保障金+投资资金, 投资资金进入个人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不设最低收益率, 无保底, 投保人授权保险人运作其投资账户, 保险人收取(扣除)管理费, 账户净额归保

12、单所有人 发生保险事故, 给付基本保险金额+投资账户净额 投资账户中的金额可提前部分支取,万能人寿险(universal life),特点 分为保障部分和投资部分 保费分为三部分, 保险人的手续费+提供保障利益的保险保障金+个人账户 投保人可随时续缴保费 基本保险金额可调(可增可减) 通过续交保费调整 通过调整个人账户金额调整 个人账户的现金价值有最低收益率保障(目前规定是最高2.5%, 一般公司执行1.75%) 如合同期内被保险人身故, 可领取身故保险金+个人账户净额之和 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提前部分支取,变额万能人寿险(variable universal life),与万能人寿基本相同 不

13、同之处: 投资账户无保底收益率,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险,基本概念 在保险有效期内, 因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残疾时, 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对意外伤害的理解 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不可预见的 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险,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 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 (180日内的规定) 意外伤害需为造成身故或残疾的近因 死亡与残疾的认定 死亡: 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 残疾: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表一般分七级, 级别不同, 给付保险金比例不同 费率: 按职业等级定, 职业等级越低, 对应职业遭受意外伤害概率越小, 费率也越低,人身意外险特点,P.204,意外伤害险的分

14、类,按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按承保危险 一般意外伤害险 特定意外伤害险 按投保方式 个人意外伤害险 团体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险的性质: 与财产保险的比较,类似之处 保险事故的类似 保险责任类似 保险合同性质类似 保险期限类似 保费缴纳与费率确定原则类似 财务处理类似 不同之处 人身无价, 保险金额可以定得很高: 部分给付性质 死亡和残疾保险金给付不受损失补偿原则约束 被保险人有时还可得到事故责任方的赔偿 财产险公司和人寿险公司都可经营这一险种,第五节 健康保险,基本概念(p.208) 特点 具有综合性 保险金给付具有补偿性 是

15、不定额保险与定额保险的结合 保险人拥有代位追偿权 保险人赔付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一年以上为长期健康险, 一年及以下为短期,健康险的特殊规定,免赔额条款(对医疗费) 观察期条款 一般为90天 一般对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保险事故无观察期 比例给付条款 给付限额条款,健康险种类,按保险保障内容 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给付性质: 无须发票报销 收入补偿保险 给付性质 按投保方式 个人健康险 团体健康险,本章总结,本章重点 人身保险的特征和种类 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人寿保险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区别 了解创新型人寿保险的险种 复习思考题 简述人身保险的特点、分类 简要介绍人身保险中的常见条款 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简述健康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有关特别规定 简述创新型寿险与传统型寿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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