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东诚一路至东马油脂(广州保税区)供热管道工程项目(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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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区东诚一路至东马油脂(广州保税区)供热管道工程项目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核【 2013】17 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 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凯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现对西区东诚一路至东马 油脂(广州保税区)供热管道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 人。 一、工程名称:西区东诚一路至东马油脂(广州保税区)供热管道工程项 目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凯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华茹联系电话: 020-82266748-86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王敬联系电话: 663417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

2、室 投诉电话: 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西区。 四、项目概况: 西区东诚一路、志诚大道、淡水一街、淡水二街、东江大道,新建一条总 长约 1340 米 DN300供热管道。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 2013-4058 3、项目规模 新建一条总长约1340 米 DN300供热管道。主要采用中支架架空敷设, 过道路采用桁架、管沟加直埋方式敷设,过企业门口采用埋地方式建设。 4、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153,015.2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人 民币 141,116.70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

3、放费为: 人民币 20,289.20 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 责人的数量要求。 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 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3 年 7 月 27 日至 2013 年 8 月 19 日 10: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3 年 7 月 27 日 0 时 0 分,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19 日 10 时 0

4、0 分。 2. 开标时间: 2013年 8 月 19 日 14 时 30分。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 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 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 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 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

5、 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 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 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的资质;(注: 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 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6、投标人的资质 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许可证 4、 (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 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 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 通知 (粤建市函 2011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 行政区域

7、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自 2010年 1 月 1 日(近 2 年或以上)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 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2 点管道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 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 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 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

8、工验收证明。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 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 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 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7、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 名 单 以 资 格 审 查 时 广 州 开 发 区

9、、 萝 岗 区 建 设 和 环 境 管 理 局 网 站 ( 网 址: bljl.aspx)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8、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出 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等十部门关于 的通知 (高检会 20065 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 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 20135 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 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的说明。

10、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 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 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 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 (当 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

11、格条件 的投标人不足 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 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 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设立的通知 (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

12、容异议的,向招标 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凯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电话: 82266748 8695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恒街18 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发 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 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 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 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

13、 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 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 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 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 (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 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2.0.06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 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凯得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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