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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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2,3,4,5,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导语,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1,6,7,8,导语,高炉、转炉、

2、连铸、加热炉和煤气柜等煤气区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员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和吹扫设施,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钢铁企业共10项),1执法依据 2检查方式 3处罚依据 (安法96/99条),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2,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1.1 执法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满足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桥式起重机(TSGQ002)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的要求。 【标准】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第8.4.4条: 炼钢车间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GB50439的规定。 【标准】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第6.1.2条: 炼钢企业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起

4、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GB50439的规定。 注:AQ7011 第6.1节“起重设备”:规定了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典型事故:2007年辽宁清河特殊钢“4.18”钢包脱落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6人受伤。,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3,1.2 检查方式现场(资料)抽查(共3项) (1)查看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是否为冶金起重机(炼钢厂为铸造起重机),是否年度检验合格 (注:查看检验结论或具体项目是否合格),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检查方式定期检测报告,4,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

5、重机的相关要求,1.2 检查方式现场(资料)抽查(共3项) (2)炼钢厂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是否为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3)炼铁厂铸造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是否为冶金起重机(额定起重量75t,应为铸造起重机),吊钩横梁旋转起重机可改造为钢水罐车支架旋转方式,1,2,3,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横梁旋转式起重机,额外增加了连接轴管控风险,5,1.3 处罚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1,2,3,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2 检查方式现场(资料)抽查(共3项) (2)炼钢厂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是否为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3)炼铁厂铸造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

6、机是否为冶金起重机(额定起重量75t,应为铸造起重机),炼钢渣跨起重机等同其他跨,6,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2.1 执法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标准】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8.4.3 铁水罐、钢水罐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

7、问题及时处理,应定期对吊钩本体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标准】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4.6 起重机械应按照GB/T6067.1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吊钩、板钩、横梁等吊具部件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离线探伤检查;吊钩、板钩等出现严重磨损、钩片开片等情况应进行更换,并对板钩、横梁的轴进行探伤检查;必要时进行金相检查,防止发生蠕变现象。,典型事故1:2010年山东富仑钢铁“12.8”钢丝绳断裂事故,造成3亡5伤 典型事故2:2012年宝钢炼钢“12.17”耳轴销脱落坠罐,造成2亡12伤,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7,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龙门

8、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2.2 检查方式查阅资料(2项) (1)是否对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进行年度探伤,是否有探伤报告,横梁焊缝探伤,横梁焊缝探伤异常,1,2,3,4,5,6,7,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8,2.2 检查方式查阅资料(2项) (2)是否有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的日常检查记录,3.3 处罚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1,2,3,4,5,6,7,8,9,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日常/专业检查,注:叠片板钩安装前探伤使用过程定期检查,9,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

9、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3.1 执法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操作室、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的影响范围内。 【标准】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5.7、5.17 5.7高温熔融金属和熔渣吊运行走区域禁止设置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等人员集聚场所;危险区域附近的上述建筑物的门、窗应背对吊运区域。 5.17熔融金属罐冷热修区不应设在吊运路线上。,罐体发生倾翻、坠落及泄漏主要影响因素:

10、 1-起重机设计选型和本质安全维护不到位 2-起重机司机和指吊人员违规操作 3-熔融金属罐体本质安全和维护不到位,典型事故:2007年辽宁清河特殊钢“4.18”钢包脱落特别重大事故,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0,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近年坠罐倾翻相关事故事件,2019-4-16江西新钢集团炼钢炉前起重机坠落,2016-6-24某厂钢水罐因减速机联轴器掰齿坠落,2017-11-28某厂钢水罐未规范挂罐确认发生坠落,2018-07-21某厂钢水罐落罐确认不到位罐体倾翻,11,3.2 检查方式现场

11、抽查(2项) (1)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和熔渣吊运跨地坪内(横向以靠近吊运侧立柱边线为界,且区域外的上述建筑物的门窗应背对吊运区域),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1,2,3,横向:指炼钢厂房不同跨的布置方向,如渣跨、转炉跨、精炼跨、连铸跨等,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2,1,3,2,12,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右侧耐火墙距吊运极限位最小间距13m 热修钢包壁距耐火墙最小间距2m,3.

12、2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 (2)冷热修区是否设置在熔融金属和熔渣吊运走行区域内(横向边界同第1项,纵向与工艺所需罐体吊运极限边界至少15m以上,且应在地面熔融金属罐吊运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2m,宽度超出冷热修工作区1m以上实体耐火墙)。,吊运极限位距耐火墙距最小间距13m 热修钢包壁距耐火墙最小间距2m,选择顺序不同跨间设置;两端设置;厂房外设置,1,2,纵向:指某一跨的立柱排列方向,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2,2,1,3,4,13,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1,2,3,4,5,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2,1,2,

13、3,14,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4.1 执法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标准】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12.3.3 连铸浇注区,应设事故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钢水罐漏钢回转溜槽、中间罐漏钢坑及钢水罐滑板事故关闭系统。应保持以上应急设施干燥,不得存放其它物品,以保证流通或容量。 【标准】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5.9 吊运高温熔融金属和熔渣的区域应设置事故罐,事故罐放置应在专用位置或专用支架上,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相关事故: 2016年山东临沂三德特钢“4

14、.1”铁水外溢爆炸,亡3人伤3人,1,2,3,4,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5,4.2 检查方式查阅资料 (1)钢水铸造(连铸、模铸)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内容。 4.3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2项) (1)连铸流程是否规范设置事故钢水罐、漏钢回转溜槽(含按需设置的中间溢流罐)、中间罐漏钢坑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且维护良好。 (2)模铸流程是否规范设置事故钢水包等应急储存设施,且维护良好。,4.4 处罚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1,3,5,2,4,6,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1,2,16,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

15、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5.1 执法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标准】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 9.1.4第1款规定:转炉氧枪升降装置,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各枪位停靠点,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当氧气压力小于规定值、冷却水流量低于规定值、出水温度超过规定值、进出水流量差大于规定值时,氧枪应自动升起,停止吹氧。转炉氧枪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 注1:氧气压力、冷却水流量、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均与氧枪自动提升联锁。 第2款规定:转炉副枪升降装置,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

16、、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各枪位停靠点,应与转炉倾动、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当冷却水流量低于规定值、出水温度超过规定值、进出水流量差大于规定值时,副枪应自动升起,停止测量。转炉副枪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 注2:副枪冷却水流量、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均与副枪自动提升联锁。,典型事故1:1999年山东莱芜钢铁“3.10”转炉氧枪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 典型事故2:2013年江西新余钢铁 “4.1”冷却水入炉爆炸事故,造成4亡28伤 典型事故3:2018年广东宝丰钢铁“3.26”冷却水漏入电弧炉,造成2亡2伤,冷却水件 氧枪 副枪 托圈 炉盖等,钢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冷却水引发事故:2019年江西方大特钢“5.29”高炉煤气上升管爆裂造成6亡4伤(直接原因:冷却水内漏,炉顶降温打水过量和炉况操作不当),17,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5.1 执法依据 【标准】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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