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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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解 读 程 颖 TEL:18980386580 QQ: 280322876,授课内容,第一部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况 内含背景等内容 第二部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内容解读 条例共7章55条,分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附则。 第三部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重点介绍七种违纪行为的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发布,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

2、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惩戒的专门性法规。 条例颁布实施,填补了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 这一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1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意义,条例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本条例的意义 加强公务员制度的重要举措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实施公务员法要求建立较为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填补了公务员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是否严明、行为是否规范,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加强政府

3、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 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规范、高效地行使行政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福利。,1.9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1、明确了主要的原则 2、规范了处分的设定权 3、规定了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 4、规定了处分的权限和幅度,1.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 严肃行政机关纪律 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 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概念及要素,处分的概念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条件,经过

4、法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给予违反纪律规定公务员的行政性制裁措施。 处分的四个要素 原因特定、对象特定、种类特定、机关特定,1.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适用范围,1、行政机关公务员 2、行政机关退休的公务员 3、新录用的公务员 4、提前离岗没办手续的公务员 5、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人员,背景资料,世界各国由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差异,对国家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也有很大不同。 在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既包括政府组成人员和领导职务序列的其他人员,又包括非领导职务序列的工作人员;既包括通过选举产生任命的工作人员,也包括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工作人员。党的机关、权力

5、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以及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这里所称的“工勤人员”是指在单位从事勤杂工作的人员,如清洁工、炊事员、司机等,他们的工作不具有执行国家公务的性质,同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不按公务员进行管理。,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七大违法违纪行为 违反政治纪律(1) 违反组织纪律(1) 违反职责纪律(3) 违反廉政纪律(3) 侵害合法权益(1) 违反职业操守(2) 违反社会公德(5),一、违反政治纪律(1条),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

6、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开除)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1. 散布有损国家

7、声誉的言论的行为,(1)法条理解 行政机关公务员采取张贴,发放、邮寄给多人或者在报纸、刊物、计算机网络等媒体上发表、公布等方式到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的行为。 (2)术语释义 散布,是指以分发、张贴、抛洒、在公共场所悬挂、邮寄、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多人或者社会散发,或者在报纸、刊物、计算机网络等媒体上进行登载。,(3)具体表现 1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宣传品 2 公开发表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3 发表有损国家声誉的作品 4 在境外公开发表反对、诽谤政府言论,2、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 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是指行政公务员策划、聚集、安

8、排、指挥或者假如到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行为,非法组织: 1 以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为宗旨的组织 2 未经登记注册的组织 3 被撤销登记的组织 4 被命令解散、取缔的组织 5 邪教组织 6 历史上的反动会道门组织,4、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行为 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各种方式组织他人停止工作,或者主动参加到停工活动中的行为。 美(联邦、大多数州)、日、德、英 法、美13州,5、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具体表现: 1 组织或参加民族分裂活动 2 挑拨民族关系 3 利用宗教制造事端、煽动骚乱,6、以

9、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行为 贿赂:行贿、索贿、受贿、介绍贿赂、斡旋受贿。,7、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具体表现: 1 从事机要、外事工作的公务员,违反规定与外国机构或个人联系 2 驻外机构或临时出国团组违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 3驻外机构或临时出国团组不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传统、风俗习惯,8、非法出境的行为 具体表现: 1 不经规定口岸、关卡出境 2 使用伪造、变造的出境证件出境 3 骗取合法出境证件出境 4 偷渡 根据本条例规定,非法处境的,给予开除的处分。,9、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行为 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因追求西方生活方式,

10、或者因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因违法违纪欲逃脱法律或者纪律制裁,以及其他原因虽经合法途径出境,但在境外脱离国内组织有效监控不再返回的行为。 根据本条例规定,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2009年,温州 杨湘洪出逃事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0、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行为 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未经批准获取诸如美国的“绿卡”等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行为。,二 违反组织纪律(第19条),(一) 法条理解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 (四)“离任、辞

11、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 手续” (五) 旷工行为,(一)法条理解 组织纪律,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组织上的团结和政令通畅而规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 公务员法规定: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问题:公务员如何对待上级错误的决定和命令? 公务员法第54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

12、相应的责任。,(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法第63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问题:交流的方式有哪些? 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公务员以服从为天职?,(四)“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离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组织安排或者个人原因离开现任工作岗位。包括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 恋权?恋位?,(五)旷工行为 处分条例第1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13、开除处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公务员法第83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三、违反职责纪律(3条),(一)5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20条) (二)行政行为中的8种违法违纪行为(第21条) (三)弄虚作假(第22条),(一) 5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1、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行为,“躲猫猫”事件,一个因盗伐林木被关进看守所的青年,2009年2月8日在看守所内受伤,被

14、送进医院,2月12日死亡。警方称其受伤的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躲猫猫撞在墙上。 据云南信息报2月14日报道,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1月30日进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2月27日,调查结果正式公布:李荞明系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 云南省公安厅认为,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

15、局副局长职务;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2、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行为 例如:集体越级上访、静坐、集会、游行、拦截交通工具,3、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 4、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处理的; 5、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16、; 例如: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固定专用的库房 物资出库、入库手续不健全 安全检查制度形同虚设,1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2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5违规招标投标 6违规征收征用 7违规城市房屋拆迁 8违规拍卖,(二)行政行为中的8种违法违纪行为(无开除),1向上谎报成绩、隐瞒问题 2 接受调查时隐瞒事实 3 隐瞒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 4 隐瞒必须申报的财产和收入 5 向公众通报有关事项时,编造事实 事例:非典时期案情通报、松花江污染事件,(三)弄虚作假,四 违反廉政纪律(3条),第23、24、27条 贪污受贿等8种违反廉政纪律行为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 (无开除处分) 进行营利性活动,贪污受贿等8种违反廉政纪律行为,1贪污行为(5000元) 2索贿行为 3受贿行为(5000元) 4行贿行为 5介绍贿赂行为 6 挪用公款行为 7利用职务之便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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