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及主要产品介绍讲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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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8/4,1,保险基础知识及主要产品介绍,2020/8/4,2,提 纲,一、保险基础知识简介,二、主要保险产品介绍,三、银保产品融合,2020/8/4,3,提 纲,一、保险基础知识简介,二、主要保险产品介绍,三、银保产品融合,2020/8/4,5,一、保险与风险,1、保险与风险的概念 风险保险理论上的风险是某种损失的不确定性。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保险源于

2、风险的存在,无风险无保险。,2020/8/4,6,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是否发生、时间、结果) 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受损的可能 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保险对象同时受损(风险分散)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保险的要素,2020/8/4,7,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1、适度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公平性原则 四、保险基金的建立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的要素(续),2020/8/4,8,风险管理总原则:以最小的成本获得 最大的保障 风险管理方式: 1、回避风险 2、预防风险 3、自留风险 4、转移风险

3、,保险与风险管理,2020/8/4,9,1、最大诚信原则 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适用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理赔、条款解释、争议处理等各个环节。 对于投保人,应遵守如实告知、履行保证、防灾及施救等义务。 对于保险人,应遵守保险条款的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等义务。,二、保险的基本原则,2020/8/4,10,2、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确定的利益、经济利益 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合同利益 3)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4)目的: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限制赔偿限额。,二、保险的基

4、本原则,2020/8/4,11,3、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赔偿实现方式通常有现金赔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派生原则: 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2、代位求偿原则 3、委付原则,二、保险的基本原则,2020/8/4,12,4、近因原则 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即效果上最近的原因,而并不是指时间上最近的原因,是理赔时判断是否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 保险的赔偿限于以保险危险的发生为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为结果,只有在两者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保险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责任。,二、保险的基本原则,2020/8/4,

5、13,一)书面形式 1、投保单 2、保险单 3、保险凭证 4、暂保单 5、批单。 二)种类 1、单一危险与综合危险 2、定值与不定值 3、足额与不足额(比例赔偿和第一危险赔偿),三、 财产保险合同,2020/8/4,14,四、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一)再保险 1、定义:又称为分保、保险人的保险,是保险人将其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按危险单位划分确定自留额至关重要,即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可能损失范围。 2、种类 1)比例再保险:成数和溢额 2)非比例再保险:超额赔款和超额赔付率,2020/8/4,15,3、危险单位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

6、国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什么是危险单位?,2020/8/4,16,案例二:,案例一:,2020/8/4,17,四、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二)重复保险 1、定义: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2、赔款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我国保险法四十条确认) 2)限额责任 3)顺序责任,2020/8/4,18,四、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三)共同保险 1、定义

7、: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同时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简称共保。 2、与再保险的区别 1)反映关系不同 2)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第一次+横向) 3、实务 适用于风险较高的大型标的的承保,数家保险公司签订共保协议,成立共保集团,以一家保险公司名义签发保单。,2020/8/4,19,提 纲,一、保险基础知识简介,二、主要保险产品介绍,三、银保产品融合,2020/8/4,20,提 纲,二、主要保险产品介绍,一)企业财产险类,二)工程险类,三)责任险类,四)货运险类,五)运输工具类,六)意外险类,七)短期健康险类,八)家财险类,2020/8

8、/4,21,提 纲,二、主要保险产品介绍,一)企业财产险类,二)工程险类,三)责任险类,四)货运险类,五)运输工具类,六)意外险类,七)短期健康险类,八)家财险类,2020/8/4,22,(一)财产/财产一切险 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统称企业财产保险; 可保财产: 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装修设备、机器及设备、工具、器具、装置家具、管理用具、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材料、特种储备商品等。古玩、字画、邮票、图纸等可进行特约保险。,企业财产险类,2020/8/4,23,财产基本险 系在单一的火灾保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险种。保险责任采用列明责任方式,仅承保火灾、雷电、

9、爆炸、飞行物体坠落四种责任造成的损失;同时对被保险人所有的“三供”设备遭受保险事故损坏引起“三停”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合理必要的施救、救助费用等也负责赔偿。 本险种可投保附加险。,企业财产险类,2020/8/4,24,保险对象: 财产基本险是对企业的各类财产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财产基本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及附属装修、装置、生产用机器及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办公设施及用品等。,财产基本险,2020/8/4,25,可保财产: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10、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财产基本险,2020/8/4,26,特约可保财产: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3.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财产基本险,2020/8/4,27,不保财产: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5.领取执照并正常

11、运行的机动车; 6.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财产基本险,2020/8/4,28,保险责任: 1.火灾;2.雷击;3.爆炸; 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6.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7.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财产基本险,2020/8/4,29,除外责任: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

12、为或纵容所致; 3.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4.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5.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6.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7.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财产基本险,2020/8/4,30,基本定义: 火灾:它是指时间上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 构成火灾责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

13、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不属于火灾的例子:生产或生活中有目的的用火、烘、烤、烫、烙等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电器设备因超负荷使用、超电压、碰线、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均不属于保险中的火灾责任。,财产基本险,2020/8/4,31,基本定义: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是指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加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锅炉爆裂不属于爆炸事故。鉴别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通常以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为标准。 化学性爆炸是指物体在燃烧时在瞬间分解或燃烧时释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因物体本身的瑕疵或质

14、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造成的损失,如热水瓶、轮胎破裂等,不属于爆炸事故。,财产基本险,2020/8/4,32,产品特征及目标客户群定位 财产基本险属于保险范围较小、保险责任相对较少的险种,为被保险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险保障。 主要针对企业最基本的财产保障要求,对于那些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相对较好,很少受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侵袭的企业购买相对比较合适。,财产基本险,2020/8/4,33,财产综合险 保险责任采用列明责任方式,包括13种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保单中列明的责任;同时对被保险人所有的“三供”设备遭受保险事故损坏引起“三停”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合理必要的施救救

15、助费用也负责赔偿; 本险种可投保附加险。,企业财产险,2020/8/4,34,保险对象: 财产综合险是对企业的各类财产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财产综合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及附属装修、装置、生产用机器及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办公设施及用品等等。 与财产基本险相比,财产综合险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了一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范围比较全面。,财产综合险,2020/8/4,35,保险标的: 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不保财产与财产基本险相同。,财产综合险,2020/8/4,36,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

16、、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沉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5.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财产综合险,2020/8/4,37,除外责任: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3.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4.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5.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7.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8.由于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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